1.高新技术企业在税务局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需要资料如下:
(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一式一份)。
2. 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一式一份)。
3. 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一式一份)。
二、办结期限:当场办结。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号)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的事后报送事项税务机关不予确认的或不进行报送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纳税人提交的《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中“享受优惠政策报备情况说明”栏,应说明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备案,四项说明怎么写
填表说明: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时填写本表。
企业对备案表填写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二、企业同时备案多项优惠事项,或者备案同一优惠事项之下的不同优惠子项目,应当分别填写本表。
“年度”按照企业提交备案的优惠事项所属纳税年度填写。 三、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载明的内容填写。
四、优惠事项名称:按照税务机关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名称填写。 五、备案方式:可以自月(季)度预缴期起开始享受优惠的优惠事项,企业在月(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备案的,选择“月(季)度预缴期备案”。
在年度终了后方能享受优惠的优惠事项,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备案的,选择“汇算清缴期备案”。 对于可以选择月(季)度预缴享受的优惠政策,企业未按要求备案的,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该优惠事项。
但企业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事项,选择“汇算清缴期备案”。 六、享受优惠期间:填写企业可以享受优惠事项的起止时间。
属于定期减免税情形,优惠期间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且有明确起止时间的,填写相应起止期间。不属于定期减免税或者没有明确起止时间的,填写享受优惠事项所属年度1月1日(新办企业填写成立日期)至12月31日。
七、主要政策依据:填写享受优惠事项主要税收政策文件,包括税收政策文件名称及发文字号。 “主要政策依据”有多项的,应当填写与该优惠事项直接相关的政策依据,最多填写两项。
八、具备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相关资格的,填写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包括文件(证书)名称及文号(编号)。按照规定,享受优惠事项无需取得上述批准文件(证书)的,填写“无”。
文件(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动漫企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非营利组织证书、远洋捕捞许可证书等。 九、文件(证书)有效期:按照批准文件(颁发证书)上载明的有效期填写。
十、有关情况说明:简要概述享受优惠事项具体内容,如“从事蔬菜种植免税”、“从事公路建设投资三免三减半”等。 企业备案优惠事项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特定行业、范围,或者对优惠事项实行目录管理以及对所从事项目有限制、禁止规定的,企业应当明确说明经营业务符合哪个特定行业、范围或者目录中的哪一个具体行业、项目,或者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
特定行业、范围、目录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目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优惠事项对承租、承包等有限制规定的,企业应说明情况。
小型微利企业应说明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对于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采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情况的省市,可不再填写本栏。
十一、提交资料清单:按照税务机关备案管理规定,企业根据实际附报资料的情况填写。 十二、税务机关接收本表和附报资料后,应当对企业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附报资料是否与表内“企业提交资料清单”栏填列内容相一致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由税务机关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受理税务机关印章(或业务专用章)。税务机关经办人签收、盖章表明税务机关实际收取了备案资料,不代表认可企业备案资料的真实、合法。
十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交付企业作为备案证明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政策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总发〔2014〕154号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3.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需要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纳税人如何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5、非中途入园的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需附送税务机关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批复》复印件。
税务机关对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即时制作《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报备回执》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必须先上门向主管税务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在取得主管税务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报备回执》后,再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5.国税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文件是否有批文
有的,公司备案后就有张备案通知书(或受理单),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是事后审核,就算没有文书也不怕,只要公司有备案了(拿着备案时受理的凭条)就说明已经办理过了,因为汇算清缴后国税局就会进行审核的,如果不符合条件才要求公司进行调整。
所以就算备案也不是说公司一定符合抵扣的要求,要等之后审核后才算数。所以公司不需要用凭条,就在申报里就可以进行减免申报。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需要资料如下: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一式一份);
2.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一式一份);
3.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及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一式一份)。
二、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号);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的事后报送事项税务机关不予确认的或不进行报送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纳税人提交的《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中“享受优惠政策报备情况说明”栏,应说明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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