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补录申请书怎么写
格式:
申请书
****派出所:***(名字),男(女),***族(民族),生于 ***年 *** 月*** 日,***文化,农民(居民),系****省****市****区(县)******乡(镇)****村*****组人。因******(什么原因)致本人户口丢失,现申请补上户口,望予办理为谢!
此致
申请人: ***
*** 年*** 月*** 日
户口: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管理制度: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2.户口补录审批表如何填写求教
根据省厅治安管理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通知》(广公(治)传[2006]701号)的要求,为方便工作和规范办理程序,现就我市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如下: 一、漏登补录条件原已登记入户但人口信息系统没有资料的,可申请办理户口漏登补录。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申请人填写《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并经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加具证明。2、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户口底册复印件。统一使用《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以上户口薄、身份证、户口底册复印要加盖“派出所校对章”并由校对人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办理步骤1、派出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验,核对户口底册,确属无误后加具初步审验意见并录入人口信息报所领导,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2、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加具审核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作同意或不同意;4、受理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四、特殊情况处理人口信息系统和户口底册都没有资料,又没有办理过户口簿、身份证的老人,或遗失《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的人,需提供其它证件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如结婚证、学生证、社保证明、人事档案等);本人书面申请及村(居)委证明;派出所情况调查材料。
3.户口漏登补录入户申请书怎么写
说的是提出申请,但不用写,口头提出理由充分就会给你登记表你填完就可以去转了
补录漏登户口申请书
xxx派出所:
我叫xxx,性别 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
户口所在地 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
因 xxxxxxxxxxxxxx 的原因,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户口漏登,现申请补登 人农业、非农业户口。
补登户口人员名单:
家庭成员: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原始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
3、村(居)委会证明;
4、派出所民警调查报告。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安国补录补登户口办理指南
4.户口补录申请书怎么写
格式:
申请书
****派出所:***(名字),男(女),***族(民族),生于 ***年 *** 月*** 日,***文化,农民(居民),系****省****市****区(县)******乡(镇)****村*****组人。因******(什么原因)致本人户口丢失,现申请补上户口,望予办理为谢!
此致
申请人: ***
*** 年*** 月*** 日
户口: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管理制度: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5.补录漏登户口呈批表该怎么填写
根据省厅治安管理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通知》(广公(治)传[2006]701号)的要求,为方便工作和规范办理程序,现就我市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如下: 一、漏登补录条件 原已登记入户但人口信息系统没有资料的,可申请办理户口漏登补录。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并经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加具证明。 2、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户口底册复印件。 统一使用《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以上户口薄、身份证、户口底册复印要加盖“派出所校对章”并由校对人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办理步骤 1、派出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验,核对户口底册,确属无误后加具初步审验意见并录入人口信息报所领导,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 2、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加具审核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作同意或不同意; 4、受理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四、特殊情况处理 人口信息系统和户口底册都没有资料,又没有办理过户口簿、身份证的老人,或遗失《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的人,需提供其它证件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如结婚证、学生证、社保证明、人事档案等);本人书面申请及村(居)委证明;派出所情况调查材料。
本工作规范程序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6.常驻人口漏登,补录审批表怎么填
根据省厅治安管理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通知》(广公(治)传[2006]701号)的要求,为方便工作和规范办理程序,现就我市办理户口漏登补录手续的办理程序规范如下:
一、漏登补录条件
原已登记入户但人口信息系统没有资料的,可申请办理户口漏登补录。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填写《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并经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加具证明。
2、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户口底册复印件。
统一使用《申请漏登补录入户申请审批表》,以上户口薄、身份证、户口底册复印要加盖“派出所校对章”并由校对人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办理步骤
1、派出所(办证中心)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验,核对户口底册,确属无误后加具初步审验意见并录入人口信息报所领导,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
2、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加具审核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作同意或不同意;
4、受理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四、特殊情况处理
人口信息系统和户口底册都没有资料,又没有办理过户口簿、身份证的老人,或遗失《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的人,需提供其它证件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如结婚证、学生证、社保证明、人事档案等);本人书面申请及村(居)委证明;派出所情况调查材料。
本工作规范程序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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