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签发机构都有哪些
普通护照签发机构是县级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是: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2.护照英文名填写格式
护照的英文名填写格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没有英文名
此时需要填写汉语拼音。
1、旧版护照
(1)我国旧版护照的姓名是分行书写的。姓氏占据上一行,名字占据下一行。
(2)复姓的汉语拼音应连在一起写,但要与名字的拼音分开,而且不论是姓还是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进行大写,而且不空格。
(3)少数民族姓名的填写,中文名按申请人本民族的语言发音转写成汉语,英文名按本民族的语言发音,转写成汉语拼音。具体以下图为例:
2、新版护照
(1)与旧版护照不同的是,我国新版护照的姓氏和名字是在同一行书写的。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中间中实心圆点分割。
(2)与旧版护照相同的是,复姓的汉语拼音应连在一起写,而且不论是姓还是名一律使用汉语拼音进行大写,而且不空格。具体以下图为例:
二、有英文姓名
需要加注英文名,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境内外政府相关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我驻外使领机构签发的护照、旅行证等证件,居住国政府签发的外国护照、居留证件等)
境内外相关机构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学历证明、公证书等,境外签发的上述文件还需经我驻外使领机构进行领事认证)
参考资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