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单位为dol,它是疼痛的拉丁文单词dolor的缩写。在上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康奈尔大学的三位研究者James D. Hardy、 Herbert G. Wolff和 Helen Goodell根据此前他人的研究成果,建立了这一疼痛度量标准。 最初,他们将其称为"Hardy-Wolff-Goodell" 等级,一共分为十级,他们创造了一个单位,也就是dol来描述这十个等级。
疼痛是伤害性刺激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一种不愉快的主观体验,伴有感觉、知觉与情绪反应。人们对疼痛的体验与感受是因人而异的,对疼痛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因此目前测量疼痛的金标准,依然是病人对所经历疼痛的表达。
人们对疼痛的体验与感受是因人而异的,对疼痛的敏感程度不一样,因此对疼痛的测量依托于人们对疼痛的主观体验,并非绝对客观的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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