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亮蓝可用于果味型饮料、果汁型饮料、汽水、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对虾片,最大使用量为每千克0.025克;冰淇淋的最大使用量为每千克0.021999克;红绿丝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着色剂加入量按稀释倍数的百分之五十加入。
2.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柠檬黄可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糖果、果冻等食物,但用量有严格限制。柠檬黄之所以能用做食品药品染色剂,是因为它安全度比较高,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少量可经代谢,其代谢产物对人无毒性作用。而它的生产所用原料对氨基苯磺酸、酒石酸、萘酚和磺酸都是基本无毒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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