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设1个地级市拉萨市,6个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和73个县。
1.拉萨市管辖拉萨市城关区、林周县、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尼木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
2.昌都地区管辖昌都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 、边坝县、江达县、贡觉县、类乌齐县、丁青县、察雅县、八宿县。
3.林芝地区管辖 林芝县 、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
4.山南地区管辖 乃东县、扎囊县、贡嘎县、桑日县、琼结县、洛扎县、加查县。
5.日喀则地区管辖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 、萨迦 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亚东县、吉 隆县。
6.那曲地区管辖那曲县 、申扎县、班戈 县、聂荣县、安多县、嘉黎县、巴青县、比如县、索县、尼玛县。
7.阿里地区管辖普兰县、札达县、噶尔县、日土县、革吉县、改则县、措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