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于2008年7月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2008年7月12日由时任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文件形式签发。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08年7月12日起施行至2013年3月1日废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版是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于2012年12月31日经交通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1日由时任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文件形式签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分总则、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2条,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