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植物上火车。
铁路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重量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法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 600毫升的摩丝、发酵、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律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