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七届五次会议根据对议案审查和出席会议代表投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广泛组织各方面专家展开论证,绝大部分人同意建立。
1990年7月,**在北京召开三峡工程论证汇报会,听取论证领导小组关于论证工作和新编可行性报告的汇报。按照通知要求,“我所在的经济组里作为一项举世瞩目的世纪工程,三峡工程在筹备建设之初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焦点集中在要不要建三峡工程、早建还是晚建。 三峡工程论证专家组组建之初,当时的水利电力部随即成立了长江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党中央。
鉴于社会各界人士对三峡工程的兴建还有不同意见,为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和科学性、坝高定在多少米等问题上,避免论证结果受专家自身的部门、专业影响,要求参与论证的专家中来自水利水电部门或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员比例少于专家总人数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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