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辖的辖是什么意思
辖xiá 中文解释 - 英文翻译 辖的中文解释 以下结果由汉典提供词典解释 部首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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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词组
1. 辖区 xiáqū
[area under one's jurisdiction] 所管辖的地区 2. 辖制 xiázhì
[govern] 管束
众婆子听了这个议论,又去了帐房受辖制,又不与凤姐儿去算帐,一年不过多拿出若干贯钱来,各各欢喜异常。——《红楼梦》
2. 行政区划名称怎么填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一般格式:**省**县**乡,或者**省**市**区,详细实行如下原则:(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
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地级市——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
地级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地区——是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权。
地区,1975年以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
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自治州——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
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
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包括几个县、旗、市。
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市辖区——是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划,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为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县。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关。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和市辖区、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一般由地级行政区代管。
县——作为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
县下辖乡、镇。自治县——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旗·自治旗——旗是中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旗原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
自治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相当于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特区——是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
林区——是县一级行政区划。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
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镇——是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
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设置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上政权所在地,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1984年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了镇管村的体制。
乡(民族乡)——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
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开始建乡。
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域。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3. 籍贯,,国籍,,地区分别怎样填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先的籍贯。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地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地级市、自治州等地级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一般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由国籍法规定。取得国籍主要有出生和入籍两种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国际上有血统制和出生地制两种原则。
采取出生地制的国家,不问父母的国籍,孩子出生在本国即取得本国国籍。采用血统原则的国家,则不管出生地如何,孩子的国籍必须随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国籍。
地区指设立行署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
地区指行政地位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行政区,之前相关称呼为“专区”,属于第二级行政区划。这一层级的区划在清朝末期至民国初期,为“道”,但道辖域广;之后改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区则改称为“专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籍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