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胰腺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
胰腺死者生前病史.只有急性胰腺炎在夜间发病,在屋内喊叫无人应答的情况下.疼痛致危6小时会死.
胰腺炎患者在不同程度上均有胆石炎症,和脾胃不好.胰腺胆石炎症发病时都有反射到肩背或腰背部的不适或疼痛,注意.胰腺胆石炎症发病时会有体温发热的.
胰腺癌早期可因肿块压迫胰管,使胰管不同程度梗阻、扩张、扭曲或压力增高,可出现上腹不适、隐痛、钝痛或胀痛,少数患者可无疼痛。黄疸是胰头癌最主要的临床表现,但多数患者出现黄疸时已属于中晚期。此外还有食欲不振、腹胀、消化不良、消瘦等症状,但并无特异性。胰腺癌早期诊断困难,
急性胰腺炎轻症者表现为急性腹痛,位于中左上腹,甚至全腹,可向背部放射,较为剧烈,可伴有恶心、呕吐、低热等。重症者在上述基础上,腹痛持续不缓解,腹胀逐渐加重,可出现低血压、休克、全腹膨隆、广泛压痛和反跳痛、呼吸困难,少尿或无尿、黄疸加深、上消化道出血、意识障碍、精神失常、体温持续升高或不降,甚至可能出现猝死。中度重症者临床症状介于轻症和重症之间。
已知胰腺炎发病了,应及时挂甁消炎,用广普抗生药。剂量稍大些,控制病情就快些,一般2小时控制病情,如果去医院,要做多个捡查后再治疗,这样至少延误2个时。治疗时间是胰腺炎关键。延误几个时可能导致病危的。平时用中药:疏肝利胆,健脾养胃。胰腺炎的症状表现为腹痛腹胀,发热,痛出汗的,胰腺炎发病不能吃任何食物水果和水,饮料。否则会加剧疼痛。
我是胰腺炎及胰腺肿瘤患者,自我成功治愈的经验。博客病历相册有证实。
2. 如何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2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死亡原因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是指:“所有直接引起或间接促进死亡的那些疾并病情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这个定义并不包括症状和临死情形,如心力衰竭、周身衰竭等。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给根本死亡下了如下定(1)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损伤,或者(2)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出发,去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它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直接死因的的定义:是指在疾病或损伤导致死亡过程中,与直接死因有因果关系的疾病或损伤。
该原因不至于直接立即导致死亡,但可以引起一系列更加严重的继发或相关疾病事件,最终不可逆地导致死亡。间接死因与直接死因只见应该有一个发生先后的时间关系。
直接死因可以是中介死因,也可是根本死因乏迹催克诎久挫勋旦魔。直接死因和间接死因可以是同一疾病或事件。
辅助死因:是指在疾病导致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独立疾病或损伤过程,必须与主要死因和直接死因无因果关系。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 文章阅读网: )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
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
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
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15、住址或电话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死亡原因部分的一般要求:1.必须有熟悉死者情况的医生填写2.第一部分按顺序填写直接死因3.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4.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5.临死前的表现(衰老、衰竭)不要填写6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体征尽量不要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7.尽量报告疾病的分期及分型等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u 第I部分(a)、(b)、(c)三栏,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c)病(根本死因)(b)病(中介死因)(a)病(直接死因)导致死亡。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 (b)病次之 (a)病最短 u 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
如果存在多于一个步骤,则直接原因记(a)行,而起始前因记在最后一行,任何中介原因则要记在(b)行或(b)行和(c)行。例1:I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b) 门静脉高压(c) 肝硬变(d) 乙型肝炎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 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3. 如何写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
(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 病例怎么写
第一节 病案书写的一般要求及注意点
1.新入院患者的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认真书写。有实习医师者,除入院记录外,另由实习医师系统书写入院病历。入院病历不可代替入院记录。在病史询问及体格检查时,住院医师应指导实习医师进行。
2.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须在采取病史及体格检查后,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所有内容与数字须确实可靠简明扼要,避免含糊笼统及主观臆断;对阳性发现应详尽描述,有鉴别诊断价值的阴性材料亦应列入。各种症状和体征应用医学术语记录,不得用诊断名词。患者提及以前所患者疾病未得确诊者,其病名应附加引号。对与本病有关的疾病,应注明症状及诊疗经过。所述各类事实,应尽可能明确其发生日期(或年龄)及地点,急性病宜详询发病时刻。
3.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除着重记录与本专科密切有关的病史、体征、检验及其它检查结果外,对于病人所患非本科的伤病情况及诊疗经过也应注意记录。所有未愈伤病,不论病史久暂,均应列入现病史中;已愈或已久不复发者方可列入过去病史。在列述诊断中,也应将当前存在,尚痊愈的伤病名称逐一列举。
属于他院转入或再次入院的患者,均应按新入院患者处理。由他科转入者应写转入。由本科不同病区或病室转入者,只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必要的记载与补充即可。
4.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尽可能于次晨主治医师巡诊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如因患者病重未能详查而在24小时内不能完成入院病历时,则详细病程记录务须及时完成;入院病历可待情况许可时补足。大批收容时,由主任医师酌情规定完成病历的时间。
5.除产科及大批同类病患者入院外,不可采用表格代替病历;如需用表格式病历,须经院长批准。
6.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及编号,采用国际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名称分类》(最新版),便于统计和分析。所用译名暂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为准,疾病名称及个别名词如尚无妥善译名者,可用原文或拉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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