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会社团部部门章程怎么写
学生社团章程示范文本 说 明 一、根据x年x月校团委颁布的《x大学社团管理章程》(草案)和校团委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学生社团制定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团行为。 三、学生社团制定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学生社团据此制定的章程,须报校团委核准方能生效,校团委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x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x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x大学团委和校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x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 )**********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 )******** (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 ) ************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
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 *********** 第二十条 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 ) *********** ( ) 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x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
2. 公司章程怎么写
关于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公司章程的意义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住所。没有章程,公司就不能获准成立。
其次,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 最后,公司章程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公司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规定的股东的权利义务和确立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公司对内进行管理的依据。
同时,公司章程也是公司向第三者表明信用和相对人了解公司组织和财产状况的重要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向外公开申明的公司宗旨、营业范围、资本数额以及责任形式等内容,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便于相对人了解公司的组织和财产状况,便于公司与第三人间的经济交往。
如何理解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或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
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也不能获得登记。 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公司章程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
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公司章程是公司和自治规范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
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
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
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
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正确认识公司章程的重要性 鉴于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这不仅是公司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编辑本段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
3. 公司的章程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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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律问
公司内部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住所: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_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2、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住所: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 公司章程怎么写
要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如:第一章 总 则1、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4、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7、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8、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9、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0、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12、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扩展资料:1、首先,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登记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没有章程,公司就不能获准成立。
2、其次,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3、最后,公司章程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公司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规定的股东的权利义务和确立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公司对内进行管理的依据。
4、公司章程的概念包括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是对于公司及其运作有根本性影响的事项,诸如公司的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二是成立公司的必备法律文件;三是由发起人起草或委托他人起草,并经股东同意。5、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各国公司立法均要求设立登记公司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6、公司章程也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
7、公司章程还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公司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和确立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公司对内进行管理的依据。8、在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的公司法中,章程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成员有约束力的内部规范,对加入公司从而自愿服从这些规则的成员有效。
9、英美法系国家对于公司章程的理解略有不同,表现类型也有异于大陆法系国家。其公司章程一般由两个文件组成: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这两部分涵盖了不同的内容,分别为公司的“外部宪章”和“内部宪章”。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5. 各位大学生朋友,我们笛箫协会各个部门的章程怎么写啊
笛箫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对笛箫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是隶属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其全称为“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三条 协会是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领导和指导下的学生活动团体。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和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周末集训、日常排练、公益演出、技能培训和对外交流等。
协会每学期末需由常委会对协会各方面进行测评,并进行总结。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目标是:“传承民族精神,弘扬艺术文化,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让笛箫爱好者能通过这一平台集聚在一起相互学习和交流,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第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具体任务是:(一)审议会长的述职报告,各部长的工作报告;(二)决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三)审议本协会的经费报告;(四)选举产生新的常务理事委员会;(五)通过或修改本协会章程。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艺术开发部、宣传部、演绎部、组织部、财务部、外联部等组织机构,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资源的总调动和配制,保持协会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分的联系。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做好各部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并负责协会各项组织培训等。(三)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协调各部组织人员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
(四)艺术开发部:主要负责协会内艺术理论及技巧的研究与开发,组织开展对会员的音乐培训和集训,不断提高协会的艺术修养和演奏水平。(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
(六)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交流,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进行指导与培训等。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等。
(七)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常委会及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八)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任着联系各种友谊演出任务;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
(九)演绎部:负责组织有上台能力者排练新曲目,提高老会员及有基础者才艺水平。演绎部人员必须为有笛箫葫芦丝口琴演出能力者。
第九条 协会以“会笛箫客,传民族情”为口号,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包括承办外语学院分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各项活动,如:集体培训、公益演出等,推动校园文化生活的繁荣昌盛。第十条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协会颁发聘任证书,每次活动都会邀请指导老师列席活动现场。
第三章 财务制度第十一条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团委的拨款,企业单位的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等。第十二条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进行透明化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活动所有花费必须经过会长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第十四条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分团委及校社团联审查。
第十五条凡具有中南民族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爱好管乐,愿意参加笛萧协会,遵守本章程,都可自愿加入中南民族大学笛箫协会。第四章 会员制度第十六条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理》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他时间欢迎同学自愿加入。
第十七条协会会员入会注册程序:1、爱好者登记报名在档;2、录取;3、领取并填写会员档案;4、正式登记注册;5、领取会员证。第十八条协会对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授予协会荣誉会员,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九条协会对在管乐方面有特长的老师或学生,可聘任为协会顾问;对于关心协会成长的老师可聘任为协会长期指导老师。第二十条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3、接受协会的培训;4、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或发言;5、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6、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7、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8、对协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9、要求罢免。
6. 各位大学生朋友,我们笛箫协会各个部门的章程怎么写啊
第一章 总则 总纲:为了更好的弘扬民族文化,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艺术修养,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本着百花齐放的方针,自2002年成立本协会。
本协会直接受学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以便及时学习和研究学校的现行文艺方针、政策,开创本学校笛箫艺术等特长全面发展的局面。 第一条 协会名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笛箫口琴协会 第二条 协会宗旨 以笛会友,广交天下知心朋友,为广大笛箫口琴爱好者提供一个笛箫学习、心得交流、才华展现的平台,方便广大笛箫口琴爱好者! 第三条 协会性质 在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大学社团联合会监督引导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校学生创办,由所有笛箫口琴及民乐爱好者共同组成学生艺术性团体。
第四条 活动范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周边高校, 活动方式:组织笛箫口琴民乐练习及表演。 第五条 协会机构设置 协会理事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一切的重大决策皆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为其常设机构。
协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外联部、网络部六部,分管协会事务。 第六条 协会运作方式 本协会在校团委、校社联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与部门分管制,以每年社员交纳的会费为主要经费来源,实行民主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协会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 成为本协会会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校学生; (二)热爱社团文化,对民族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对笛箫口琴有一定基础或没有基础者均可参加; (三)自愿加入本协会,且愿按时交纳会费; (四)自觉履行本协会各项会员义务。 第八条 凡正式注册加入本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经本协会注册的所有会员均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理事会成员和优秀会员的权利; (二)享有参加校际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使用本协会所有公用学习和消息资料; (四)享有参加会员大会,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五)享有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六)初学者享有要求达初级水平的权利; 第九条 凡正式注册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承认社联章程及各项管理条例,拥护本章程; (三)交纳规定数额的会费; (四)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努力提高自身技艺,及时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五)积极主动维护协会的对外形象; (六)及时向协会负责人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于协会招新期入会的会员,在本协会招新处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会费即可;非招新期加入的会员,应向本协会常委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获准后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第十一条 退会程序 应向协会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获准后办理登记、注销手续;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协会活动者,视自动退会处理且不退还学费和会费。 第三章 协会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笛箫协会的领导组织机构为笛箫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对协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产生的条件和程序 (一)为本协会会员; (二)有一定的笛箫演奏水平;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有较为融洽的社团人际关系; (五)不得担任其他协会主要负责人。 (六)会长人选必须由上一届常委会提名,并经理事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 副会长由会长推荐,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协会部长、副部长产生的程序 由理事会推荐并通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先向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通过各部部长的考核后方可参加选举,会员大会之选举采不记名投票的民主选举方式。
第十五条 凡本协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罢免 (一)累计五次理事会会议无故不到或早退; (二)以协会名义做出重大违反校纪、校规、违反法律的行为; (三)做出重大损害协会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四)不克尽职守、渎职或滥用职权。 第十六条 笛箫协会理事会职责 (一) 领导组织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前制订完备的活动方案,代收会费,进行活动经费预算并记录备案,活动中各部门成员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活动后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并交社联纪录备案。
(二) 定期聘请专业老师进行知识讲座,组织新会员学习训练。 (三) 研究和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并向社联汇报。
(四) 审理会员意见书,听取会员意见,及时向会员反馈有关信息。 (五) 及时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积极吸收新会员作为理事会成员,以便协会的发展。
(六) 组织本协会与外校进行各项联谊活动,经常与兄弟学校笛箫协会保持联系。 (七) 积极组织参加校内校外的文艺活动,努力提供较高质量的文艺节目。
(八) 积极开展本协会的宣传活动,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九) 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 笛箫协会各理事的职责 (一)会长:一名,负责领导并协调本协会各方面有关工作,主持理事会及常委会会议,负责与协会发展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活动。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根据会长的安排代行会长职权。
(二)组织部: 1.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协会各项活动。
7. 学生社团章程怎么写
章程全文2006年12月20日 一、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市跆拳道协会(简称市跆协)。
英文BEIJING TAEKWONDO ASSOCIATION 缩写BTA。 第二条 本会由北京市跆拳道专业队和杰芳瑞跆拳道馆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是在中国跆拳道协会、北京市体育局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北京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本项目海内外的爱好者,通过开展比赛、表演、培训、交流等各种活动,发扬跆拳道重礼敬道精神,探索跆拳道项目的发展规律,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各项活动中,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 本会接受北京市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社团业务管理。 二、业务范围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竞技比赛、技艺交流、宣传推广、专业培训。
其主要任务是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充分利用跆拳道自身的特点和性质,配合全民健身计划、奥运战略计划,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及跆拳道比赛活动,提高民族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振奋民族精神。为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特拟定下列基本工作内容及活动方式: 1、按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开展跆拳道的竞赛、交流活动。
2、以跆拳道表演、跆拳道影视拍摄等形式积极与各种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推广跆拳道的运动和文化,增进人们对跆拳道的了解。 3、不定期的举办跆拳道观摩教学和教练员培训班,培养业务骨干力量,大力推广全民健身计划。
三、会员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遵守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促进发展跆拳道运动项目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能保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能保证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能按时交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申请入会登记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办公室,颁发个人会员证、团体会员铜牌和本会章程一份。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市体育局和市社团办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经有关方面协商、推荐后,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一)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