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籍贯怎么填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籍贯填写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祖父的出生地这另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意思。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 县/县级市/县/区+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
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 :自治区/省/直辖市+ 自治县/县/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韩国 : 道/广域市/汉城(首尔)/济州+ 邑,区,面/ 洞,邑,面/ 区/洞,邑,面 朝鲜 : 道/平壤,罗先,南浦市/新义州特区+ 邑,区,面,里,劳动者区/ 区域,郡/ 洞,里、郡、劳动者区/ 日本 :县,大阪府、京都府/道/东京都 + 市, 町,村, 郡,区/支厅/ 特别区 越南 :省/市+ 蒙古 :盟(省)/乌兰巴托市+ 苏木/区,小区。
2. 填写籍贯的时候填地级市还是下面的县
不影响。
1.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比如“江苏省东海县”,“广东省博罗县”。 2.如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如广东省广州市。
扩展资料: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现代的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