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银行转账的借款要写借条吗
通过银行转账的借款要写借条,如果不写借条虽然能够证明已经通过转账进行付款,但是无法证实付款的依据。比如有付款的单子,没有借条,回头人家说是赠送给他的,你这笔钱不容易拿回来。
扩展资料
如果金额较小,没有转账记录风险也不大,但是如果金额较大,最好还是用银行汇款方式进行。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主要如下: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做到以上内容,就比较安全。
备注:借款人是指债务人也就是需要借钱的人,贷款人指债权人即提供借款借钱给别人的人。
另外,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_借条
2. 银行转账时,在汇款用途一栏写借款,能否算“借条”
银行转账时,在汇款用途一栏写借款,不能当做借款凭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扩展资料 :
1、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 :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