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大写怎么写
110大写是壹百壹拾。
1、为反贪树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 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2、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以中文的形式表示数字,在开具发票、收据的时候经常用到,尤其在金融领域。
扩展资料:
1、壹,《说文》解释是“专一,从壶吉声”。有表示专一、统一意思。见《孟子·公孙丑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其意指专一。另见《汉书·董仲舒传》:“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其意指统一。
2、拾,本意是捡取,见《史记·孔子世家》:“涂不拾遗”。《说文》上也说:“拾,掇也,从手合声”。是指用于拾取。借其谐音而作为“十”的大写字。
3、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虽然解放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依旧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4、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大写百度百科_大写数字百度百科_会计数字书写
2. 大写的大写数字
历史起源一说:明朝初年,一起涉及12名高官,6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
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等,被称之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二说:据明末清初考据家顾炎武考证,武则天不但把国号“唐”改为“周”,也制造出很多汉字,那一时期所立的石碑,上面多有大写数字。
而且诗文中也常见大写数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柒)捌万贯。”顾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明确表露了自己的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由此得知,武则天的“自制字”——汉语大写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700年。三说:1959~1975年,新疆吐鲁番出土文物使用大写数字的例证颇多,如阿斯塔那35号墓所出《唐麟德元年(公元664年)西州高昌县里正史玄政纳当年官贷小子抄》载:“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麟德元年官贷小子(“官贷小子”,是官贷小麦利息的省称)贰斗,其年十二月叁拾日。”
此抄载称,麟德元年十二月三十日,崇化乡里正史玄政向仓史交纳了贰斗官贷小麦利息。又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有“都合买马壹匹,用银钱肆拾伍文”字样;《北凉玄始十一年(公元422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中有“合用酒柒斛”字样。
这些带有零星大写数字的记录都在武则天之前,说明在公元4世纪前后(约东晋末年),人们已开始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数字,距今已有1600多年。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陆续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武则天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朱元璋出于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整饬,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强制性实施完整的大写数字,从而完善并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
生活应用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所谓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到了现代社会的今天,银行票证、流动支票、实用发票、合同协议、账目单据等各类经济文本必须标明大写数字,已经成为了“约定俗成”的规则,而且随着高科技的发展,金融机构又开发应用了电子支付密码、指纹智能验证、特定身份识别等更为复杂的防伪技术,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国家财产和私人资金的保密性与安全性。
具体介绍这十个字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音义俱同,二是音同义异。
有些字之所以成为大写数目字,完全是出于“假借”的缘故。第一种情况壹,《说文》解释是“专一,从壶吉声”。
有表示专一、统一意思。见《孟子·公孙丑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
其意指专一。另见《汉书·董仲舒传》:“令后学者有所统壹,为群儒首。”
其意指统一。贰,古汉语里“二”的大写字。
有不专一、不一致的含义。诸如“二心”、“贰臣”、“二副”。
叁,古汉语里“三”的大写字。见《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
此处“参”实际当“叁”讲。含义是“三”。
伍,古汉语“五”的大写字。见《周礼·夏官·诸子》:“合其卒伍”。
郑玄注:“军法百人为卒,五人为伍”。《管子·立政》:“五家为伍”。
现泛指军队,如:入伍、退伍。柒,古汉语中“七”字大写。
柒,木名。见《山海经·西山经》:“刚山,多柒木”。
毕沅校:“柒当为桼”。按即“漆树”。
以音同“七”,而采用。第二种情况肆,原意是解剖牲体。
见《礼记·郊特牲》:“腥、肆、爓、腍、祭,岂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郑玄注:“治肉曰肆”。
后来转化为市肆、放纵的意思。与“四”毫无关系,其成为“四”字的大写,纯属于“假借”。
陆,汉语中的陆地、登陆。“陆”字成为“六”字的大写,也属于“假借”。
原意并无位居第六的含义,但在诗词“上口”音中有此音。捌,见汉《急就章》卷三“捌杷”,颜师古注:“无齿为捌,有齿为杷,皆所以推引聚禾谷也”。
捌,系农具名。另见《淮南子·说林训》:“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
此处“捌”字含用手分开。而“八”字是向两边分开,因而遂成“八”字的大写字。
玖,见《诗·王风·丘中有麻》:“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