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用c语言写谁是凶手
小弟不才,也写了一个程序,没有用到上面说的方法,我也不知道什么的方法怎么搞!!我的思维是完全简单的模拟人的思维过程,算法叫相当的不优秀,不过还是有扩展的空间的,因为只需要改变某些值,就能很好的处理更多条件的情况。我用一数组a来存放每个人说话是真假情况,用1表示真话,0表示假话。再用b表示每个人可能的犯罪情况,用0表示有可能是凶手,用1表示是凶手,用3表示是不是凶手,因为每个b[]只能加一到两次,所以这样的值就够了,考虑b中元素可能的取值,然后在再后面加上相应的判断,判断什么情况合理,考虑所有的能够正确判断凶手的情况就行了,如果加条件的话,只需加if和相应的判断就可。算法的时间复杂性不是很好的。反正还是做出来了啊 !!!!在开始你没有加条件的时候,我是穷举了所有的能正确判断的情况!!
#include
void main()
{
int a[4]={0},b[4]={0};
int i,j,m=0,n=0,flag;
for (i=0;i
2. 推理小说怎么写
1、定义 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分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
侦探小说的一种,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2、推理小说的写作要点: 第一,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因为很难写。
第二,尽量不要有什么复杂的高科幻,或者鬼神,推理应该站在一个大众的平台上。 第三,尽量多看别人的推理小说,电影作品,尽量原创手法,不要借鉴别人的成果,独立思考完成。
第四,尽量要在一开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写写 就觉得线索不够了临时往里面加线索。 第五,推理小说 不仅要求文笔,而且要求逻辑性。
3、创作守则 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在1928年由诺克斯提出推理小说十诫后,知名推理作家范·达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法则。 其内容如下: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
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
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
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骼,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 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
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
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
3. 怎么写悬疑推理的小说
有点资料: 从狭义上讲,推理是小说构成的主要要素,以通过设立悬念并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侦查破案等,即以侦探破案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小说便是推理小说。
从广义上讲,除侦探破案小说之外,犯罪小说、暴力小说、公案小说、幻想小说、惊险小说、复仇小说、冒险小说、间谍小说、武侠小说、具有推理成份且悬念较大的风俗育情小说、家庭纠纷小说乃至神奇志怪小说等诸多大众文学作品形式亦均可纳人推理小说的范畴之内。 反映历史潮流,缩写社会现象,揭示人生真谛,笑讽世态炎凉,沤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始终是文学使命之一。
在这一点上推理小 说亦然。甲午战争以后,追求光明人生与幸福家庭的小说开始流行,于是,推理小说界出现了“转向”苗头,开始将家庭小说的氛围融人推理作品之中。
同时,文学气息浓厚的推理译品、面目一新的幻想小说、惊险小说以及爱情推理小说等文学形式亦纷至踏来,一扫已为读者所厌倦了的写实性推理作品的枯燥与乏味,使推理文坛再次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 第一,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因为很难写,你的主角没有优势。
目前看过的第一人称的,还写得不错的,贝克街的歌谣是国内的,福尔摩斯回忆录是国外的,其他很少有第一人称的、建议你刚开始写不要写这类型的。 第二,尽量不要有什么复杂的高科幻,或者鬼神的,那种不叫推理,推理应该站在一个大众的平台上,弄一些一般人不懂的知识出来,或者鬼神妖怪之类的,会让读者有一种想揍作者的冲动,至少我是这样的看到此类的作品结尾,都觉得自己被耍了。
以后绝对不会看这个人的作品了。 第三,尽量多看别人的推理小说,电影作品,推理最讨厌的就是重复和抄袭,尽量原创手法,不要借鉴别人的成果,独立思考完成。
至少我看书是这样的,一般看到密室里的尸体,手里拿着钥匙,我就直接不看了,密室我已经看得不耐烦了,大家都是抄来抄去的,个人目前比较喜欢瞬杀系列的,比较新颖。 第四,尽量要在一开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写写 就觉得线索不够了临时往里面加线索。
这个比鬼神高科技更讨厌。 第五,推理小说 我个人认为是小说界的最难写的类型。
不仅要求文笔,而且要求逻辑性,所以你要写推理小说,要做好被骂,不畅销,无人问津的心理准备。 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份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
侦探小说的一种,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推理小说这个名称,也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
它的内容大体与侦探小说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它注意科学的逻辑推理,运用推理手段拨开疑云迷雾,揭示案情和破案过程。优秀的推理小说,不仅情节,曲折离奇,引人人胜,而且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精到准确的判断使人佩服;不仅使人获得艺术上的享受,而且得到思想方法上的启发。
本格派:又可称为古典派或传统派。以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说的主流。
所谓「本格」是从日本引进的名词,代表的是「正统」的意思;有人将本格定义为「兼具幻想性的谜(主要是与犯罪有关)与高度逻辑性的小说。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站在同一平面。
本格派中部份作者,书中会有「向读者挑战」的宣言.也就是告诉读者「到这里你已拥有足以解开谜题的线索」,挑战读者是否能与侦探一样解开谜题。因此,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征,本格派还有一种特色,因为「幻想性的谜」,所以有密室杀人案件或是被困在孤岛的杀人案件,写实社会派的就很难有这样的特色,因为这种杀人案件不是架空在幻想里面,现实之中哪有那麽多奇怪的无名小岛可供发生命案?哪有那麽刚有有这麽多的密室?所以社会派的重点是在「社会批判,描写人性」,不是在解谜了。
所以本格派常被社会派的人认为只是在纸上谈兵,可是属於社会派的书看起来就灰暗多了。 变格派: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谜团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着重于出人意表的故事情节。
社会派: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流于纸上谜题游戏」而生,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此派推理小说较着重于社会写实。
。「冷硬」一词原为形容一次大战时受过磨练的部队军人;用到推理小说中,即是指既冷酷又强硬的侦探角色。
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动作场面较多,解谜比例减少,主要为写实化的侦探角色导向小说,描述侦探如何凭着一双硬拳和打不死的精神,执着地追寻真相。本类型代表的作家有达许·汉密特、雷蒙·钱德勒、詹姆斯·肯恩、米凯·史必林及劳伦斯·卜洛克。
另外,此流派也在四零年代衍申出黑色电写实派:没有神探的推理小说,主要描写干探(警员)追查线索的过程,福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是当中的代表作。 法庭派:顾名思义,以法庭辩论为主轴,通常场景发生于法庭内,不会用法条出来压人,这让人松了一口气;在法庭上的推理过程常常是钻小漏洞,来探出一些蛛丝马迹,然后在几此开庭之后,法庭上当场翻案。
想要。
4. 侦探小说怎么写
“你庄严发誓从不向读者隐藏关键线索么?” “我发誓。”
这是侦探俱乐部会员所作誓言的第一条款项。候选人把手放于骷髅头骨埃里克之上,以满腔的热情宣誓。
宣誓时宣誓人表情严肃,同时埃里克的眼睛(多亏约翰·罗德)发着红光。以英王的英语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侦探方法,禁止剽窃其他成员情节之类的条款列于此条之后。
这条规则是这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强调,随后才阐释我在“十本最佳侦探小说”中选择的那些小说。 侦探小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
它曾跃上山岗,落入溪谷,跃过平原,穿过排水沟。在五十年里,它经历了如此多的改变——不是找托词——以至于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的明白我们在谈论什么。
一部新的小说受到赞扬因为它写的好,因为人物描写的好,因为它的“粗暴”,因为它具有试验性,因为它横向或者混乱的写作手法:总之,无论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侦探小说。 如果这个词不意味任何事,那么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侦探小说讲述的是罪犯和侦探之间的冲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诡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方法,或者你喜欢的东西——让真凶看起来清白甚至是不受怀疑,直到侦探用某种证据揭露了他的身份,而这种证据已经被传达给读者了。
这就是框架、结构,是悬挂所有装饰品的圣诞树。如果这个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这棵树竖在那里不漂亮,没有哪件闪光的装饰品能够拯救它。
它会砰的倒下。它的倒下会引起瞬间的同情,特别是在儿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说中发生同样的事情只会沮丧。
小说的作者没有紧张。他认为好的结构并不重要,或者没人关心这些。
与其费心谋划每个动作、每句对话、每个细节,还不如在灵感面前大叫,寄希望于幸运。如果他创作的是纯粹的惊悚小说,他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样的小说中快节奏的情节胜于一切。
但是如果他在创作侦探小说,那么这就是差劲的技能了。 首先,我们可以假定最好的侦探小说要包含三种品性,它们很少会出现在惊悚小说中。
即公平的线索、合理的情节架构以及独创性。 独创性?这里我们要展开一场辩论么? 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中对于独创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视了。
也许个中原因是你没有把它变成一种“必须”;你没有把它作为游戏的规则之一。你不能对一个作者说,“听我说,坐下来,你要具有独创性。”
也许他还是不会。也许他不想这样。
他的兴趣也许放在其他地方,如对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乐意读到)对抗英雄的警察。 尽管独创性对于侦探小说不是必要的,但是你会发现哪部杰作都离不开它。
独创让品质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闪电,从头照到尾。 X在饭店房间里被刺伤致死,警方——在倒回时钟,或者研究血迹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奥时代以来的平常诡计——证明了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最有趣。
很好,也许它是部不错的作品;如果我们手头没有更好的就会拿来读。但是要让我们的智慧对抗这行的大师,我们需要更困难的东西。
例如,我们需要A·E·W·梅森《箭屋》中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漂亮的解释。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中罪犯身份隐藏的方法。
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尸体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东尼·伯克莱《裁判有误》中的讽刺才华,小说中承认杀人的男子试图证明他自己有罪但没有办到。
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是这种游戏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计谋策划者以及善于下饵的人,他们独创性的诡计让游戏很值得玩。 那么,游戏本身是什么? 这是一场欺骗的游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决斗。
“我向你挑战,”读者说,“制造一个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当作者发现了某种新的并且合乎规则的肮脏诡计待用时,他会一边说一边吃吃的笑。
接下来,他们开始比赛——找出恶棍,找出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丢下的线索,每一句暗示的话语,每一条也许指向凶手的矛盾之处。 实际上,专家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差异比呈现证据的手法更清晰。
当新手希望留下一个线索时,他会显示出一种敏锐的自觉性。在读者的注视下他感觉赤裸裸的。
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将线索用力投掷到小说里,然后像个疯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掷了一个炸弹。
结果是,那个线索——最多一个或者两个词——一闪而过,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单词中。侦探在最后一章的总结就让人痛苦了。
“达格玛·达保狄克的罪行,”侦探宣布道,“整个问题起于我们那天在威姆利公园见到他时,他戴的领带。当然你记得那是条绿色领带么。”
对于诚实的读者来说,他们会回答:“哦,如果记得就见鬼了!” 接着,如果他是尽责的,他会把书翻到前面看看达格玛·达保狄克的领带是不是真的是绿色的。也许他找到这个线索——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个阴暗的角落;也许他错失了这页,完全没有发现。
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有一种说不清的不满感觉:就算不是欺骗,至少是以口才智胜。 现在,也许可以争辩说——并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
他没有重复它,或者强调它。因此,如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的整个解答是基于单词“乏味”,或。
5. 推理题:题目如下,猜出凶手是谁
杀手是情敌,谭谨新。
引用:/p/2330199717
经典推理题:
信纸之谜
一天早晨,Sroan收到一封让他大吃一惊的信,信封上的邮戳是两天前的,信口封得很严密,可是信内装的却是这天早上的报纸。如果不是乘坐时空飞船到未来世界,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但是经过一番思考,他解开了这个谜。你知道这个谜是什么吗?[1]
答案:寄信人先用铅笔在信封上的收信人处轻轻写上自己的姓名、地址,然后放进一些纸张寄出去。第二天信就被寄回来。他再把铅笔写的字擦掉,用钢笔写上Sroan的姓名。到第三天他把晨报放进信里封好后,拿到Sroan家,投进他家的信箱。这是推理小说中惯用的手法之一。
露出马脚
深夜11点钟,"110"接到报警,报案人发现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死在浴缸里。 刑侦队队长郭新立即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
报案人系某机关干部,他说自己今晚在单位值班,9时45分许打电话回家,妻子在卫生间接电话,说刚进浴缸洗澡,让他过15分钟再打来,他也听到了洗澡的水声。 半小时后,他打电话回家却没人接。又过了15分钟,他再打电话回家,依然没人接电话。 于是,他担心地赶向家中,发现妻子死在浴缸里,鲜血把满是肥皂泡的浴水都染红了,浴缸边还有一只啤酒瓶。 郭队长吩咐手下给报案人做笔录,可法医沈效强却走过来悄悄对他说,报案人在说谎,杀人凶手就是他。
郭队长有点迷惑了,间沈法医找到了什么证据? 沈法医却笑而不答。 您知道沈法医的证据何在吗?
答案:报案人所述时间表明,其妻应在10时15分前遇害,那么在他赶回家中的11时左右,其妻洗澡时浴水中的肥皂泡,经过45分钟以上时间,已经消失了。因此法医认为报案人在说谎。
嫌疑人
一名男子被人发现伏尸于荒山的沙堆中,警方抵达现场后, 发现尸身有很多瘀伤,相信是同人打斗致死的,而且尸身仍然温暖,相信是死去不久。
警方凭着线索,在半小时内迅速捉住三名嫌疑犯,他们都是临时演员,刚才在现场附近拍过戏。三个人打扮分别为恐怖分子、和尚及侠士,他们的身上都有瘀伤,但皆称是拍戏时撞伤的。
警方还发现这三名疑犯在半小时内洗过澡及换过衣服,所以身上没留有沙尘。但经过警方深入调查后,终于找出其中一人的嫌疑最大,而且他也承认错手杀人。究竟那名真凶是谁呢?
答案:疑犯与死者在沙堆打斗后,必先要洗净头发上的泥尘,而恐 怖分子及侠士都有头发,他们要在半小时内完成洗头、吹头、穿 衣服等程序,都要花很多时间,所以三名疑犯当中,就以饰演和尚的临时演员嫌疑最大。
6. 侦探小说是以凶手的视角写的,请问要如何在不被剧透
凶手视角描写故事,却不想提前剧透作案手法?
想做到并不难,应用春秋笔法或误导性叙述,把作案手法的关键部分模糊过去就可以了。
例如:
以第一人称视角描写凶手A杀死了一个人,但不写明被杀的人是谁,只写出一些身体特征。
然后写第二天有人发现尸体,尸体特征与你描写的被凶手A杀死的那个人一样。
但其实被发现的这个死者,并不是凶手A杀死的人。而这一点在谜题未解开时暂不透露,就可以达成误导效果,让读者猜不透这里面的情况,也就达成了不剧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