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证的申请样本怎么写
证书展开横向33.3cm,竖向23.9cm。
内容共三页:1、契税完税贴花加盖税务章,盖发证机关章;
2、产权详细信息:监证号、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之层数面积套内面积、土地状况;
3、权证号。盖产权监理处章。
附上办证流程:
有关部门印制的办理产权证的流程表:
流程一.收件窗口:申请人齐备办理交易过户、转移(抵押)登记的资料,根据购房付款方式,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区分递件,领取临时收据。
流程二.收件审核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预审,核查交易、登记、业务系统,核发立案条形码、档案袋、审定书,收据、磁带等有关表格给申请人填写,并开具查册表,预审不通过的案子,附所欠资料单退回申请人。
流程三.交易过户、转移(抵押)登记审核:申请人填妥表格,连磁带一并交回收件窗口,领取正式的收据。
流程四.申请人接到领证通知后,凭收件收据和身份证领取《房地产》等,并到收费、征税窗**纳有关税费。
流程五.收费窗口:开具发票
流程六.发证窗口:申请人持续发票、完税证领取房地产及他项权证。
2. 房产证证明怎么写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e68a84e799bee5baa631333262353431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房产证与证券的关联与区别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
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
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 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
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
3. 怎么写房产证申请书
房产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的事项以及具体的数据均需要准确无误。
下面给出示例范文,仅供参考。
xx县建设局:
我五户(xx、xxx、xxx、xxx、xxx)在xx县xx号宗地合建住宅楼,该宗地面积为xx平方米。该工程于xx年xx月竣工,现申请贵局办理房产许可证。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xxx、xx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理的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产证
4. 买房子房产证怎么写名字
一般说来,按照银行按揭贷款程序,贷款人是未来的业主,也就是说,贷款人与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贷款,所以你放心,即使你婆婆要求房产证写她的名字都不行,这是法律所限制的。
原因是按揭贷款其实是不动产抵押贷款,即用你们做购买的房子做抵押,所以贷款人必须与所抵押的不动产(也就是房屋)业主姓名一致。另外,如果你们现在已经结婚,贷款手续中也将出现你的名字,所以办理房产证时也可以添加你的名字,或者写成房产共有人也可以。
如果你婆婆再三要求,为了不引起家庭矛盾,你可以让你老公做详细解说:这全是银行所规定的,你们想写也不成啊!但如果是一次性全额付款,房产证可以写成任何人的名字。
5. 怎么写房产证申请书
格式如下: 赠予协议 甲方:****与***(你母亲、父亲的名字) 乙方:***(你的名字)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无偿将****与***(你母亲、父亲的名字)购买的房基,具体位置在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赠送给儿子***(你的名字)。 2、甲方赠予的此房基,仅为儿子儿子***(你的名字)一人所有。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约地:天津 二、给大队的申请书格式 房产证申请书 ***大队: 我是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的王峰,我母亲在***年,购买了房基地,位置即在天津市宝底区大钟镇宝芝麻窝西区四排6号,手续齐全,证书复印件附后。
2008年,在原址,修盖了房屋,目前,我母亲已经将此房基地赠予给我,协议书复印件附后,因一直未申领房产证,特申请办理房产证事宜。 此申请。
申请人:王峰 年 月 日 回答完毕。
6. 办理房产证申请书怎么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 买卖合同 ;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 人身 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注意事项: 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请您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7. 买房子买受人签的我和老公,房产证怎么写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8. 房产证上应如何写名呢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
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
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分割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其次,权益和债务部分。
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 万,首付30 万,贷款 70 万,现值120 万,未还贷款是60 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 万(120 万减去60 万),则每人可得30 万。
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方30 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
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范律师特别提到,赠与是财产转移的一种手段,过户是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