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违约赔偿协议怎么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首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这个损失是可以约定要求违约方赔偿的;其次,这个损失是可以约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也可以约定为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双方将违约损失赔偿约定为一个具体数额时,法律有明确规定,就是这个损失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三,双方对于违约赔偿事项发生争议的,一般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守约方对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方对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 违约金条款怎么写
违约金条款怎么写:一、托运方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二、承运方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三、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 协议书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违约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卖人):****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小区 单元 房业主
鉴于:
1、XX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xx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小区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x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xx合同》第x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x分之x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x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立
5. 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
(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经研究认为,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
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7日以法经(1993)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提前(或拖期)一天竣工奖(罚)金额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奖罚数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对工程逾期应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不抵触,因此,双方都是本省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4、对约定违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
6. 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没有约定的话,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没有租到店面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为了开店而前期投入的而且没法挽回的钱,定金双倍返还的钱(如果商场收了他定金,违约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等。
比如,如果是卖活鲜,没了店面而导致的腐烂损失等,当然对方还是有义务把货物处理掉以尽量减少损失的,没能够挽回的损失由你来陪。再比如,对方已经进货,由于没有店面需要推掉已经购买的货物,那么退货时少退的钱也由你来赔。
对方的损失,需要他自己去举证。你可以先调查一下他能举证出什么损失。如果对方证据充分,你可以主动找他协商,少赔点意思意思。如果对方没啥证据,或者没多大损失,你也可以不理他,让他告去吧,多数情况下对方是懒得为一点小钱打官司的,所以你可能一分也不用陪。
7. 合同违约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违约条款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8. 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违约金的约定可自行商定,但是最好不要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同样如果违约金过低,实际损失又很高,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违约金的支付。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9. 欠条违约金的约定怎么写
法定的违约金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其最高不超过损失的30%,而约定的违约金应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扩展资料:具体案例 案情介绍:2007年12月2日,被告陈某向原告张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借条一份。
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如果张某到期不还将承担每个月1万元的违约金。后张某未按期还款,陈某经多次催讨无果,于2009年5月5日向福建省莆田市市秀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万元。
张某参加庭审时辩称:借款事实确实存在,但是对于违约金部分,认为过分高于原告造成的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法院裁判: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签订的借条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协议的约定。
被告借款后未按约归还,显属违约,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民事责任。现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主张违约金,因合同约定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系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示,本院予以支持,但是原被告之间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原告造成的损失部分,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合同法第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某归还原告陈某借款10万元,支付原告违约金6个月*10万*6.63‰=3978元。 法官说法:一、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陈某已经构成违约,自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七条所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
至于违约金是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出现还是只能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自然是可行的。
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二、法院如何认定违约金的数额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过高是相比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而言的,因此,损失大小是衡量违约金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当事人双方串通故意以高额违约金的方式达到高于四倍银行同类利息的目的,而法院又不干预,无疑为变相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民间借贷最高借款利息进行了限制,即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我们可以推论,在通常情况下出借人能获得的最高利益也仅限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原则上双方违约金数额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属于违约金数额过高,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应以此标准为上限,不得超过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