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案例分析怎么写
原发布者:勤奋的爱骄傲
教学案例撰写基本格式 教学案例集理念、实践、反思于一体,它是针对一个真实的具体发生的教育教学问题或者事件的描述、反思与探讨,是对实践中存在或者发生的事实的再现与思考。它是教学活动中的典型事例,是教学过程中有价值的主题鲜明的事件及行为的真实记录。因用途、使用主体等不同,其体例、格式、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教师一般可参照以下格式撰写: 一、案例主题(主题与背景) 主题是案例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整篇案例的核心思想,每个案例都应提炼出一个鲜明的主题,它关系到课堂教学的核心理念,困扰事件,要富有时代性,体现改革精神。背景主要叙述案例发生的地点、时间、人物的基本情况,还可包括教育背景:教材的地位、重点、难点以及教学目标;学生的基本知识和思维特点;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风格、教学思想;教学环境与当前社会研究的热点等。这些内容不必面面俱到,不宜很长,只须提纲契领叙述清楚即可。 二、案例描述 案例的描述一般是把课堂教学活动中的某一片段,像讲故事一样原原本本地、具体生动地描绘出来。描述的形式可以是一串问答式的课堂对话,也可以概括式地叙述。通过巧妙的事件描述,把问题寓于情节中,本质寓于现象中,答案寓于故事中。案例描述的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具体、典型、有效、适时。 三、案例诠释 案例诠释是结合有关的教育理论来诠释教学活动,针对描述的情景谈个人感受或理论的说明,反思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过程、教
2. (模拟法庭)这个案例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案由:关于子女的探视权之争
原告:丁丽(小娟) ,女 ,20岁,在某国留学,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街11号。
委托代理人:000,0000律师事务所律师;000,0000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建民,男,45岁,南京惠城公司经理,住南京市浦口区解放街6号7栋801。
诉讼请求:
1、原告有权在每周末以接待孩子回家度周末的方式行使对儿子
阳阳的探视权。
2、被告对原告的探视权应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
3、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5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子于2003年6月28日结婚并育有一子,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未达成一致。2004年7月3日,原告将孩子抱离陈家回到母亲家生活;7月4日,被告找到原告协商解决这件事,双方达成一份协议,约定:被告儿子陈伟出国留学期间孩子由陈家抚养,丁丽(小娟)及其家人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但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原告探视儿子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协议书生效后,原告为保障探视权,多次亲自或委托他人就探视权的具体执行问题同被告进行磋商,均未得到被告回应。更有甚者,被告以原告存在报复心理,欲以虐待孩子泄愤这一莫须有的理由,以避而不见、藏匿孩子等方式拒绝和阻止原告行使探视权。因被告的无理行为,原告至今已有一年多未能与自己的孩子见面,并直接导致原告出现长期失眠、精神衰弱、无心学业等问题,给原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创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据此,抚养权是原告的法定权利,而协助则是被告的法定义务。对于被告所称的原告存在报复心理,欲以虐待孩子泄愤的借口,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应当由被告向法庭举证证明,并由法庭确认属实后中止原告探望的权利,而不是由被告主观臆断。关于行使抚养权的具体方式、时间,因被告的不予回应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特请求法庭按照原告方诉求予以判决。
另探视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中所称的其他人格利益,原告有权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因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丁丽(小娟)
2005年5月15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
2.书证一份。
3. 民事起诉书怎么写,有没有类似的案例范文能参考一下
民事诉讼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男 年龄:岁 被告:李占杰 性别:男 年龄:40多岁 河南人 现租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隆福大厦仓库院内(北京商业学校东侧) 被告:宋景山 性别:男 年龄:40多岁 住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亚花园5号楼5单元601号 诉讼请求:一、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工资伍仟元。
二、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因索要拖欠工资而花费的交通费500元(共计上门催要10次)、误工费2000元、以及电话费200元。三、判令二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四、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 10万元 事实与理由:经被告宋景山介绍,我于2007年7月25日至9月24日期间(共60天)在清河“海淀电子外语职业高中”建筑工地打工,负责3号楼的施工技术工作,当时3号楼的老板叫田建乐(河北唐县人)给我谈的工资是管食宿每月肆仟元。因为田建乐不懂工程,管理比较乱,再加上他的施工人员要在浇完底板混凝土后全部停工回家收秋,半个月后才继续施工。
所以我于9月24日打完底板混凝土后离开该工地,并且我已提前10天告之田建乐打完底板混凝土后我就不干了,同时我也让宋景山提前告诉了田建乐,因为我是宋景山介绍的。临走时宋景山对我说:“你走吧,你的工资不用管了,啥时间结了帐我给你打电话或者我把钱给你送去”。
我走之后一直和宋景山电话联系,基本上是每半个月就给宋景山打一次电话。他在电话里老是给我说过几天就结算了,就能拿到钱了,拿到钱就给我打电话。
可是到2008年5月份他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直到2008年12月28号那天,我和老伴费了很大劲才算找到宋景山的住处,到他家见到他,宋景山说他电话丢了,并给我说田建乐走时把我的工资留在李占杰帐上了,2009年元月1号就能拿到钱了,我和老伴信了宋景山的话就回家了。考虑到过节,我和老伴就于元月3号再次去到宋景山家,宋景山又说到元月4号你再来吧。
我们又等到4号早晨6点多再次来到宋景山家,按他家门铃他老婆说宋景山早就出去了,后来看到了宋景山发给我的短信,说得到9号才能有现钱,于是我们又一次回去等。等到9号早晨不到7点我和老伴打车又到宋景山家,宋景山说等一会贾玉海(宋景山老乡)来了咱们一块去找李占杰家拿钱,到8点多贾玉海来到后我们一起步行约两公里找到了李占杰的租赁站大门口,看门的人说李占杰刚开车出去。
宋景山就给李占杰打了电话说我要钱的事。打完电话宋景山跟我说李占杰又去顺义了,我们又回到宋景山家里等待李占杰回来。
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我让宋景山再次给李占杰打电话,宋景山说李占杰从顺义又到廊坊去了,晚上不一定回来。在打电话通话时宋景山答应李占杰先由宋景山给我解决,当时我要给李占杰通话,宋景山不让我和李占杰通话,并且说:“现在不是李占杰欠你的钱,而是我宋景山欠你的钱,放心吧,我明天去门头沟我姐夫那里拿钱给你们,你们先回去吧。”
并约定第二天中午在安贞桥那儿等着见面把钱给我。第二天上午,我和老伴就到了安贞桥等,11点左右我给宋景山打电话,宋景山说他已经到苹果园了并且说到安贞桥之前他就给我打电话,结果我们在安贞桥等到下午3点也没有等到宋景山和他的电话。
再给宋景山打电话时他已经关机了。无奈我和老伴又打车去了宋景山家楼下,按门铃宋景山小女儿说“爸爸不让给你们开门”我们就在楼下等。
晚上六点多钟宋景山的老婆从超市回来给他孩子们送包子吃,我们才了进宋景山的家里,大约几分钟后,宋景山给我打电话说:“支票刚存上,取不出钱来,今天我不回家了。”又过了几分钟宋景山让贾玉海给我打电话说:“小宋(宋景山)今天回不去,你们就不要在他家等了,这样吧,元月12号上午9—10点钟你们到白庙去找我,我给你们解决这事儿,说实在的小宋的支票还是我给他的呢,你们就相信兄弟一次,准能拿到钱。”
这里说明一下:宋景山和贾玉海二人都在李占杰手下工作,当时他们俩到处去给李占杰要账,他们之间有经济关系。所以我才相信他说的话。
元月12号早晨8点多我和老伴就打车到了白庙的约定地点,我给贾玉海打电话,贾玉海说到回龙观对账去了并且说一个多钟头就到。一个小时后我再给贾玉海打电话就关机了。
我和老伴在马路边等候,那天天气很冷,刮着4、5大风,我和老伴都冻感冒了也没有见到贾玉海的影子。到了下午2点多又打通了贾玉海的电话,贾玉海说帐对完了,正在吃饭完了就过去。
我们又等到下午4点20分,给贾玉海打电话他告诉我说:“已经坐上车了,半个小时后就到,你们再坚持一会儿。”结果我们又等到5点多再给贾玉海打电话他已经关机了。
天马上就黑了也不见贾玉海来,宋景山和贾玉海又骗了我们。无奈我们又坐车到了宋景山家楼下,不给我开门。
我给宋景山打电话,宋景山说他已经把钱给贾玉海了,让我不要再找他,说完就关机了。我和老伴去小区超市找到宋景山的老婆,问她宋景山去哪里了,请求她给宋景山打电话,她很气愤怪我和老伴到超市找她了,还骂了我们。
我和老伴又回到宋景山家楼下。大约六点半,宋景山让李占杰给我打电话,电话中李占杰说已经给了宋景山叁仟元钱,并。
4. 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例文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5. 求一些法院案例求一些法院的案例,2、3个就可以了,字数少一些 爱
1 死者家属啼哭引同室患者病变 医院被判赔偿 陈某因重伤入住医院治疗,却因为同一病房患者家属的啼哭,导致其病情发生变化而死亡。
为此,陈某家属一纸诉状将某医院告上法庭。7月13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漳平某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31968。
1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2006年5月20日,陈某因交通事故脑外伤入住漳平市某医院ICU病房抢救治疗,经被告的全力抢救,至同年5月30日,陈某的伤情有所好转。
5月31日下午,陈某同一病房另一患者死亡,引起其家属在该病房里啼哭,此后,陈某病情发生变化,经诊断,陈某系脑室内再次出血。 6月2日,陈某因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
漳平法院审理认为,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被告对陈某的医疗行为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上的缺陷和对病情的突发性认识不足等医疗过失,且该医疗过失与陈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而二原告是陈某的父母,因此,二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聘请专家会诊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损失费,陈某本人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的合理部分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 以"集资解冻国民党金库"为幌 9年骗50万 株洲炎陵县一名退休工人以“集资解冻国民党金库”为幌子,到处骗取钱财,9年来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近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先被人骗,再骗人 炎陵县三河水泥厂退休工人陈某,曾经被人以国民党遗留大陆人士资产解冻为幌子,骗去数千元钱,当时非常气愤。 后来,他转念一想,别人可以骗我,我何不利用这个办法去骗别人,挽回损失? 1999年,陈某到处对人说,**遗留一笔财宝在大陆,并交给108人守库,只要找到这108人,便可找到金库交给国家。
国家将其解冻后,集资有功人员将获得4倍以上本金的回报。 为了让人信服,陈某还煞有介事地准备了两本资料,一本是所谓的中美资金解冻文件,文件上无公章,也无落款;另一本则是“九九通令”。
为防止事情败露,陈某还在集资时谎称国内尚有潜伏特务,告诉借钱人不能将借钱和民族资产解冻的事讲出去,否则会被特务阻止,甚至招来杀身之祸。 利用这个办法,陈某到处行骗,9年来居然无一人怀疑。
一村民被连骗5次 今年农历正月,胆子越来越大的陈某,又来到本县水口镇孟某家,称贵州藏有一大批遗留下来的国宝,如果他们能筹集到一定资金,将这批国宝找到并解冻交给国家,作为“有功之臣”能得到不少钱。 为彻底消除对方疑惑,陈还说这些宝藏已经找到,他曾亲眼见过,并绘声绘色地称其师傅还背走了一箱。
听到这些,孟某有所心动,却称自己没有钱。无功而返的陈某并不死心,几天后又再次来到孟某家做思想工作,一番花言巧语,孟某终于答应交给他1万元钱。
当时,陈还写了一张收条给孟某,注明3个月内定有重大回报,并再三叮嘱要严守秘密。末了,陈还装着公事公办的样子,要他交4张半身照片、一个身份证复印件、一个银行的卡号,称照片是交到中央立户,到时国家有关部门便将钱打在这个卡上。
不久,陈某又到孟某家拿走了5000元钱。 4月3日晚,陈又伙同他人来到孟家,称这次支持寻宝大业,全国共有30个一等功指标,他决定将孟某一家人报上去,但需要一些钱。
孟某信以为真,次日便到当地信用社贷款2.1万元交到陈某手上。 12天后,意犹未尽的陈某又跑到孟家,称解冻国宝的路费不够,要他再想办法搞一点路费,又骗走1万元。
5月初,陈某在贵州省独山县给孟某打来电话,骗称其租了一辆警车到贵州拉国宝,眼下国宝已装车开始启运北京,但守宝的老头、老婆婆也要搭车前往北京,这一来就增加了路费、伙食等开支,因此要孟某再搞几千元钱过来。第二天,孟某又将3000元钱汇到了陈的账户上。
至此,陈某先后5次骗走了孟某4.9万元钱。 今年3月份以来,陈某利用同样手段,多次骗走另一村民1.52万元钱,最终被对方识破。
5月9日,这名村民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3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被判死缓 9犯共同赔偿60万 4月2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太原警察故意伤害致死北京警察案一审宣判。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刘利民等九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9。
21万余元。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5月3日20时许,驾驶桑塔纳轿车的刘利民与驾驶丰田吉普车的李忠义(男,47岁,北京市朝阳分局巡察支队民警)等人在太原市桃园北路与水西关街十字路口附近,因车辆被挡而发生争执。
刘利民心存不满,欲报复,遂跟踪李忠义所驾驶的车辆,同时打电话给被告人张吉、安胜利,后张吉纠集被告人赵云钢、朱燕军、郅慧成、汪涛,安胜利纠集被告人周传全、郑惠忠先后来到桃园路新唐都大酒店。 刘利民等人在新唐都大酒店寻找李忠义。
6. 谁知道法院的诉讼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 *年*月*日 注:1 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 “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7. 起诉书怎么写
使用word格式文档。
顶头用黑体 大体字写起诉书
第二部分:原告:xxxx(身份资料)
第三部分:被告:xxxx(身份资料,联系资料),没有的话,请求交警给与。
第四部分:请求事项:(⒈要求被告赔偿的数目,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⒊其他诉讼请求)
第五部分:事实与理由:交通事故经过称述,最好就按事故认定书内容写清楚。
结尾签名打手印:原告:xxxx日期
后面接著必须把你在起诉书中内容的证明材料附加上去。保留原件。开庭的时候就必须带原件。
如果是东莞地区的话,可以联系鄙人。鄙人在东莞地区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索赔,保障你的权益。鄙人公司老板是石龙民三庭法官。联系方式:谢先生(13662706360;QQ:89097574)
8. 法律案例50字,我会追加100分,我怕有人恶意乱答,浪费分数了,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
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雀儿山公园内的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说了那么多,相信会对游泳时的你提供不小的帮助吧?
[本文来自: 法易网 ]
9. 法律问题,6个案例,请耐心点,最好详细一点
案例一:1'借款合同纠纷。
2'可向A市东区和北区的法院提起诉讼;
3'民事:原则:被告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
事诉讼: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
仍然遵循了“原告就被告”的设置原则。
案例二:不应受理;原因:找不出具体的被告。
受理条件:民诉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案例三:法院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因为其符合受理案件的条件,同上。
民事案件受理时不需当事人有证据证明。
启示:借款时最好签订一个借据。
案例四:两个都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
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一般违法行为指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一般减轻或从轻处罚。
案例五:结合自己的想法谈谈。主要结合父母以及家庭环境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
案例六:关键是看受害者是否构成重伤,如果构成的话,则构成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的基本特征: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刑事违法性,三、应受刑法处罚性。
刑罚分类: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
累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