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增值税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
开具给个人的发票不需要填写对方税号,也不需要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公告规定对象是企业,所以个人不需要、也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 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填纳税人识别号
除以下四种情况外,开给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税务登记证号,也就是纳税识别号(或几证合一营业执照号)。
……
上周,国家税务总局以2017年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表示了明确,这个公告在网络上被炒得很热,被称呼为“最严发票令”“发票开具新规”。最明确的一点就是,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把纳税人识别号加上,否则无法作为税收凭证。所以,是所有普通发票都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吗?财大大告诉你,以下四种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重要提醒
一、给个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公告中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2016年第75号文件中也有规定:个人消费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本次“最严发票令”是针对企业的,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二、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
公告中有明确表示范围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也就是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这种非企业单位不在“最严发票令”规定范围内。
三、开具给国外客户(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
在公告一出来,就有网友表示客户是国外的,根本没有税号这一说,那给出口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还需要填写吗?很显然,开具给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出口
四、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
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在票面上并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所以也不适用此次公告的规定。
卷式发票
以上四种发票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此外的发票均需要填写哦。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如果不提供税号,最后受票方无法将发票作为税收凭证,就吃大亏咯~
3. 个人开发票税号怎么填
个人开发票不需要税号的。有权征收税费的机关有财政、国税、地税、海关及相关行业部门,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都用行政专用收款收据。国税、地税都归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管理,海关由海关总署垂直管理。
国、地税负责工商税收的征收,工商税收基本上包括了对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企业和居民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我国绝大部分税种都属于工商税收。海关负责关税征收,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关税。
扩展资料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4. 机票想要报销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写
机票的发票抬头写需要报销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
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就向纳税人传达了如下信息:
① 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 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但纳税人识别号不需要填写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提到:
定额发票、过桥过路费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不用填写。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个人抬头的票据,只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凭据,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目前,符合规范的几种个人抬头票据包括:
医药费单据;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和出差过程中的保险费;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的体检费票据;因公出差的个人抬头签证费;符合职工教育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