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怎么写
把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内容的每一条再细化1、2、3、4、5条,就是完善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一)设备使用规程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2. 怎么写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提供一份我们自己草拟的,供参考: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五条 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第六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七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第八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第九条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
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第十条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第十二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
并收集好相关证据。第十三条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第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第十八条 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第十九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3. 监理实施细则该怎么写 啊
在监理规划指导下,在落实了各专业的监理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业务开展的作用。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实施细则写法如下
1、在施工准备阶段,如何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各分部工程开工之前,如何对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做具体地检查及说明检查内容。
2、在施工阶段,如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位置及对质量控制点检查的方法;对质量通病提出预控措施,提醒承包人如何进行预控。
3、指导质量监理的工作内容,如何进行动态控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4、明确施工 质量监理的方法,即检查核实、抽样试验、检测与测量、旁站、工地巡视、签发指令文件的适用范围;对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达到质量监理的目标。
5、突出重点,书写如何对工程的难点、重点进行质量控制,如何预防和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6、制定质量监理程序(即工作流程)来指导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规范承包人的施工活动,统一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工作步骤。
4. 调查组织和实施的具体细则怎么写
1、定义不同实施细则: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2、特点不同实施细则: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实施方案:广泛性,实施方案的应用很广泛,适用范围广。
从适用的主体来看,既可以是各级的党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团体。从实施方案的内容来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及人们的生活等各方面的内容。
5. 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细则的特点:1.派生性。细则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法规性文书,它必须以某一法律、法规为前提,是某一法律、法规的派生物。
2.解释性。细则要对原法律、法规的重要词语、规定事项给以阐释,使其含义更明确、具体,更具有可行性。
3.补充性。细则还要对原文不够详尽的地方进行补充。
补充之后,大大增强了规定的可行性。 4.详细性。
细则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特别详细,这一点在文种名称中已经显现出来了。细则的写法 (一)标题和日期。
1.标题。细则的标题由原法规名称加“实施细则”或“施行细则”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实施细则》。
2.日期和制发机关。在标题之下正中,加括号标注发布日期和制发机关名称,或者批准、修订日期和机关名称。
随命令、通知等颁布的细则,可不列此项。 (二)正文。
正文是细则的主体部分,要对某一法律、法规的实施作具体、周密的阐释、补充和规定,但不得超出原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细则的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章条式写法,一种是条款式写法。
1、章条式写法。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较多的细则。
全文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总则、分则、附则。 总则是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制定细则的根据、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机关等。
总则一般排为第一章,分若干条。 分则是细则的主体部分,分若干章,每章再分若干条。
分则用来对原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补充,作出细致周密、切实可行的规定。 附则是细则的结尾部分,主要用来提出执行要求。
2、条款式写法。这种写法不分章,直接列条,适用于内容较简单、篇幅较短的细则。
根据、目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等内容,写入前几条;解释、补充和规定,写在中间,e79fa5e9819331333264663063条款最多;执行要求写在最后。
6. 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的区别
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1、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2、实施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二、内容不同
1、实施细则:对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2、实施办法: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三、特点不同
1、实施细则:
①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②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③操作性强
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规定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从而使主体规范性文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2、实施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办法的法规约束性侧重于行政约束力。其条款都具体、完整,不抽象笼统。
四、作用不同
1、实施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
2、实施办法是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实施的办法的列举,是帮助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实施。
五、格式不同
1、细则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制发依据等项目。
①、标题。几乎全按“适用范围 + 实施 + 文种”构成,适用范围一般多由母体公文标题来充当。一般细则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②、正文一般由总则、分则和 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说明制作本细则的目的、根据、适用范围、执行原则;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制订出具体的执行标准、实施措施、执行程序和奖惩措施;附则说明解释权和施行时间,有的细则还对一些未尽事宜作出说明。
2、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①、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内容: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②、正文。一般由依据、规定、说明这三层意思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办法中的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体部分,要将具体内容和措施依次逐条写清楚。办法的结尾,一般是交代实施的日期和对实施的说明。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实施办法
7. 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
细则的特点:
1.派生性。细则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法规性文书,它必须以某一法律、法规为前提,是某一法律、法规的派生物。
2.解释性。细则要对原法律、法规的重要词语、规定事项给以阐释,使其含义更明确、具体,更具有可行性。
3.补充性。细则还要对原文不够详尽的地方进行补充。补充之后,大大增强了规定的可行性。 4.详细性。细则还有一大特点就是特别详细,这一点在文种名称中已经显现出来了。
细则的写法
(一)标题和日期。1.标题。细则的标题由原法规名称加“实施细则”或“施行细则”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实施细则》。
2.日期和制发机关。在标题之下正中,加括号标注发布日期和制发机关名称,或者批准、修订日期和机关名称。随命令、通知等颁布的细则,可不列此项。
(二)正文。正文是细则的主体部分,要对某一法律、法规的实施作具体、周密的阐释、补充和规定,但不得超出原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细则的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章条式写法,一种是条款式写法。
1、章条式写法。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较多的细则。全文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总则、分则、附则。
总则是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说明制定细则的根据、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机关等。总则一般排为第一章,分若干条。
分则是细则的主体部分,分若干章,每章再分若干条。分则用来对原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补充,作出细致周密、切实可行的规定。
附则是细则的结尾部分,主要用来提出执行要求。
2、条款式写法。这种写法不分章,直接列条,适用于内容较简单、篇幅较短的细则。根据、目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等内容,写入前几条;解释、补充和规定,写在中间,条款最多;执行要求写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