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写
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来列证明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自;2、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两片;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2113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流动5261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4102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持婚育情况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流管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证程序: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15天内到当地村(居1653、社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写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两片;
4、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持婚育情况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流管办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验证程序: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15天内到当地村(居、社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果长住倾向的,每季度查验一次。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填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
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盖。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
(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怎么填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盖。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怎么填
(一)填写要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1、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1)证号: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由五部分构成,即省代号、市(地、州)的编码,县(市、区)顺序号,年度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编码填写分配的英文字母大写。
县(市、区)顺序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甘肃省(代号)张掖市(G)山丹县06老军乡(10)2003年(03)办理的吴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定办证明流水号4551)。
编号填写:甘G0610034551。(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城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11)性别:填写男或女;(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
(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明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18)配偶姓名(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25)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6)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7)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28)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6.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证(婚育证明)怎么填写
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己婚育龄妇女还应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合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地镇或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2、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反政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3、发证机关在核对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005-12-15 1,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已生育子女的。
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
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以夫妻两人都得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扩展资料: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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