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通常简称为“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效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效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
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的基础,应保持不变。对于已存在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必随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的调整而调整。对于同一税务机关,如果本地区不同时期的行政区划代码不同,其所辖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前六位可以有不同的区划代码。对新开办企业可使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
2. 纳税人识别号写在哪里
现在新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就是社会统一识别号,营业执照的右上角。
如果没有三证合一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就是在税务登记证上面。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8位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注意事项:18位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定:凡是与数字混淆的字母,一律不列入编码(编码中不使用这些字母),这些抛弃的字母是IOZSV,所以开票时应注意。
3. 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填纳税人识别号
除以下四种情况外,开给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税务登记证号,也就是纳税识别号(或几证合一营业执照号)。
……
上周,国家税务总局以2017年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表示了明确,这个公告在网络上被炒得很热,被称呼为“最严发票令”“发票开具新规”。最明确的一点就是,以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把纳税人识别号加上,否则无法作为税收凭证。所以,是所有普通发票都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吗?财大大告诉你,以下四种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重要提醒
一、给个人开具的普通发票。
公告中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2016年第75号文件中也有规定:个人消费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本次“最严发票令”是针对企业的,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二、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
公告中有明确表示范围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也就是说,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这种非企业单位不在“最严发票令”规定范围内。
三、开具给国外客户(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
在公告一出来,就有网友表示客户是国外的,根本没有税号这一说,那给出口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票,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还需要填写吗?很显然,开具给出口企业的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出口
四、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
卷式发票和手工发票,在票面上并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所以也不适用此次公告的规定。
卷式发票
以上四种发票是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此外的发票均需要填写哦。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如果不提供税号,最后受票方无法将发票作为税收凭证,就吃大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