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都督”中的“督”读一声还是读轻声
都督
dūdu
(1)
[governor of province;military governor]∶总兵。古代的军事长官。清初总兵一般都兼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官衔。民国初年各省也设有都督,兼管民政
马副使鸣騄?徐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清·全祖望《梅花岭记》
(2)
[command]∶统率
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都给事中
dūgǐshìzhōng
[title of officer in Ming Dynasty] 官名。六科的长官,掌管侍从、规谏、稽察、补阙、拾遗等事
都给事中舒化论瑞迂滞不达政体。――《明史·海瑞传》
2. 都督都督都督
官名。
中国古代军事长官。 一、汉末军中执法和办理事务的武官。
《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谓吕范以孙策军中“纲纪犹有不整者”,自愿暂领都督。孙策不肯,谓“岂宜复屈小职,知军中细碎事?”终以吕范坚持,乃“委以众事”,“由是军中肃睦,威禁大厅”。
据此都督所司极繁杂。 二、三国初年始为领兵将帅的官号。
俗传周瑜为大都督非事实。汉末领兵官多称督,驻一地者为某地督,攻城者为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
后渐以大督、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等为统率诸军者的官号。魏黄初二年(221),孙权以陆逊为大都督,为设大都督之始。
建安二十一年(216),始有都督诸军事。黄初三年,魏始置都督中外诸军事。
两晋、南北朝均以以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为统帅的称号。后世南宋也有以宰相充都督,或以执政充同都督及督视军马等,总领兵马,均为临时统帅的称号。
元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左右钦察卫军。 三、地方军政长官。
都督诸州军事,始见于曹丕即魏王位时,以曹真假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后渐多,偶有兼领刺史者。
西晋初,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惠帝时遂兼任。
自此都督诸州军事常兼驻地的州刺史,并总揽本地区军民之政。南北朝沿袭。
东魏、北齐时,此职为“行台”取代,虽仍有都督诸州军事之官,并不多设。北周及隋,改为总管。
唐初为总管,旋改大都督、都督。大都督多由亲遥领,边地重镇,另加旌节,称节度使。
景云二年(711),以驾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后至辛亥革命前无以都督为地方军政长官者。
四、西魏、北周与隋文帝时,府兵各军府,以大都督统团,帅都督统旅,都督为队官。大都督所统仅数百人,与前述为元帅者高下悬殊。
隋炀帝改为校尉、旅帅、队正。 五、明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佥事,统辖全国各卫所。
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从一品,佥事正二品,位高责重。后各卫仅存虚名,都督亦成虚衔。
六、辛亥革命时,各省多以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后分行政、军政为二。
行政长官先称民政使,改巡按使,又改省长。军事长官先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各。
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又改为督理。
3. “都督”中的“督”读一声还是读轻声要理由哦
都督dūdu(1)[governor of province;military governor]∶总兵.古代的军事长官.清初总兵一般都兼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官衔.民国初年各省也设有都督,兼管民政马副使鸣騄?徐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清·全祖望《梅花岭记》(2)[command]∶统率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都给事中dūgǐshìzhōng[title of officer in Ming Dynasty] 官名.六科的长官,掌管侍从、规谏、稽察、补阙、拾遗等事都给事中舒化论瑞迂滞不达政体.――《明史·海瑞传》。
4. 都督的意思是什么
就是个 官名 都督 汉末三国时形成的军事职称,其后发展成为地方军事长官,明以后成为中央军事长官。
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其中有的是偏裨将校,有的则是一军元帅或一个军区的主将。前者被称为帐下都督或部曲督,后者被称为持节都督,影响最大的是后一种。
持节都督来源于汉代的督军御史,职责是监督州郡镇压“盗贼”,如东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绲持节督扬、徐二州兵镇压九江“盗贼”,就是一例。其后,又以中郎将督军,更增加了军事统帅的因素。
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献帝建安二年(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
大约同时,魏武帝曹操以程昱为中郎将,领济阴太守,都督兖州事。这种都督就成为统治地方的军政长官了。
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陆续在重要地区建立军镇,后来逐渐形成都督区。建安初年,曹操以钟繇为司隶校尉持节督关中诸军,驻长安。
建安十七年又以夏侯渊督诸军驻长安;建安二十一年征孙权还,以伏波将军夏侯■都督二十六军屯居巢;建安末,以曹仁为征南将军,假节,屯樊城。这是后来曹魏关中、扬州、荆州三个都督区的前身。
都督区的正式建立是在魏文帝曹丕称帝前夕。延康元年(220),他即魏王位,将统治区内的沿边诸州分为五个都督区,分别以曹真都督雍凉,曹仁都督荆、扬、益,曹休都督扬州,臧霸都督青州,吴质都督幽、并,各自负责一个方面的军事。
与此同时或稍后,吴、蜀也各在其边境建立都督区。到曹魏后期,都督区也在其腹地建立,计有邺、许昌(豫州)两处。
邺为魏王国旧都,许昌为汉末故都,都有武库、粮仓,加上长安,成为控制边州,拱卫洛阳的重镇。司马氏建立晋朝前后,即以子弟出镇此三处及其他重要边州。
由于他们掌握大量军队,终于导致八王之乱。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都在境内建立都督区。
督区相对稳定,但也常以诏令临时划定督区范围,多者可达十余州,少者只有数郡。小区都督通常要受大区都督的节制,如东晋、南朝时,在襄樊的雍州都督通常隶属于在江陵的荆州,但又有相对独立性,经常有属镇不服从统府命令的事件发生。
持节都督本是军职,都带有将军或中郎将等军号,其地位高低视军号的品级而定,并依军号设立军府。如都督所带之军号为安西将军则置安西府,升为镇西将军则改称镇西府。
军府置长史、司马、主簿、从事中郎、参军及行参军等僚属。参军、行参军分曹(部门)理事,其曹数多少视军府大小而定(见府州僚佐掾属)。
曹魏初置都督区时,都督与刺史各置,只有少数都督兼任所驻州刺史。晋武帝司马炎太康中,曾规定“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各用人”。
但惠帝以后,都督例兼所驻州的刺史,非重要州才单为刺史。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所属州郡之刺史太守军事上受其指挥,负责为之提供兵源及军需;其民政事务也常受都督干预,都督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
但都督区与州区的范围并不一致,有的一州分属两个督区,也有一个都督除督所兼刺史之本州外,只督邻州之一郡或数郡者。故都督区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只是军事指挥区域。
晋时,分持节都督为三等,都督诸军事为上,监诸军事次之,督诸军事为下。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于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有权诛杀二千石(守、相)以下官;持节有权诛杀无官位人,若在军事时期,可与使持节同;假节只有在军事时期可杀犯军令者。自曹魏开始,已有大都督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的称号,假黄钺是比持节更高的权力标帜,可以专戮节将(即持节都督),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权臣当政期间才赋予这种权力,并非经常制度。
除负责一个军区的持节都督外,还有奉命出征的持节都督,统率全军或一支独立部队。其后往往以统率全军者为大都督,如曹魏明帝太和四年(230),以司马懿为大将军、大都督、假黄钺,以伐蜀。
北魏后期,经常任命重臣为大都督统率出征。但其后常别置行台节度诸军,统帅之权又渐移于行台。
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东魏时置六州流民都督及京畿大都督,以统率鲜卑军人。
北齐时,京畿大都督以宗王或皇子担任,开府置佐,权力极重,是特殊的制度。北周改都督区为总营区,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
重要地区则置大总管府,除直辖州郡外,还统辖若干总管。大总管所统,自十余州至数十州不等。
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三等名号则成为府兵的中下层军官。至隋,此三号并为散官。
隋炀帝杨广复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地位低微,有似魏晋时的帐下都督。隋代军区亦称总管。
唐初承隋制,其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或大总管。至武德七年(624),复以总管府为都督府,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
大都督常以宗王遥领而以长史代理其职。其余都督则分为上、中、下三等。
贞观元年(627),内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云二年(711),睿宗曾拟分全国(除京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