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例怎么写啊
首先基本资料!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常住地等!
其次是主诉!
然后是病人疾病史,家族史,药敏史,曾经有无手术记录,若是女性还应该有月经史
再次是病人各个系统的检查..
然后是查体..然后是入院检查结果!然后是病历小结..最后是诊断名称..签名..日期..
住院病人的病历阶段小结通常一个月写一次,包括一个月病人在院的情况,有无不良主诉,查体有无异常
用了某种药物治疗,有无手术,术后伤口愈合情况等等
2. 病案室出可小结怎么写啊
刚好手上有“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注意事项”这个资料。
报销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IC卡
2.住院病历。(入院记录)要盖章 (团体险)
3.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4.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5.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6.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短期医嘱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8.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9.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卡要有开户行)(团体险)
11.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如果学生也有买团体保险的,必须将以上发票再复印一份,并盖章。可参加2次促销。先报销城镇医疗保险,后再去参加团体险报销。
报销的话应该是去各市的医疗保险中心,泉州是去泉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医务室报销。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问题。呵。。
很高兴回答楼主的问题 如有错误请见谅
3. 住院患者阶段小结怎么写,有范文吗,谢谢
(四)阶段小结1.书写要求如系长期住院病历则应每月做一次病情阶段小结,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应说明理由。
若住院总日数在35日以内者,可免写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出(入)记录均可代替阶段小结。
2.书写格式及内容记录日期 时间 阶 段 小 结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姻 籍贯 职业住院日期:入院日期——小结日期,现已住院日数。手术日期:未行手术者写“无”。
转科日期:无转科者不写此项。转科科别: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主诉:入院时情况:简要病史、主要的体格检查情况及入院前的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2.其它疾病诊断诊治经过:住院期间病情演变过程需详细书写;辅助检查及化验检查结果主要项目要详细具体,病理及造影等重要报告结果要将其如实抄入;上级医师查房、院内、外会诊及病例讨论的意见、结论;详述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如使用特殊药物如激素、洋地黄类或化疗、放疗等,要注明药名及使用剂量的总剂量、时限及拟继续使用的疗程、总剂量及具体用法;如手术病人要注明手术名称及病理检查结果;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均应说明理由;诊治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均需说明。目前情况:需详细介绍疾病或术后恢复情况,对目前的主要症状和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要说明外科手术后病人的伤口愈合情况,是否留置引流管,是否拆石膏及拆线(针数)等情况。目前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2.其它疾病诊断诊疗计划:无论患者病情明显好转或恶化,均应根据目前诊断及病情变化的趋势,调整或重新制定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内容应具体。 住院医师签名。
4. 住院患者阶段小结怎么写,有范文吗,谢谢
(四)阶段小结
1.书写要求
如系长期住院病历则应每月做一次病情阶段小结,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应说明理由。若住院总日数在35日以内者,可免写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出(入)记录均可代替阶段小结。
2.书写格式及内容
记录日期 时间 阶 段 小 结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姻 籍贯 职业
住院日期:入院日期——小结日期,现已住院日数。
手术日期:未行手术者写“无”。
转科日期: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转科科别:无转科者不写此项。
主诉:
入院时情况:简要病史、主要的体格检查情况及入院前的辅助检查结果。
入院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诊治经过:住院期间病情演变过程需详细书写;辅助检查及化验检查结果主要项目要详细具体,病理及造影等重要报告结果要将其如实抄入;上级医师查房、院内、外会诊及病例讨论的意见、结论;详述诊疗经过和治疗效果,如使用特殊药物如激素、洋地黄类或化疗、放疗等,要注明药名及使用剂量的总剂量、时限及拟继续使用的疗程、总剂量及具体用法;如手术病人要注明手术名称及病理检查结果;对原诊断的修改及新诊断的提出均应说明理由;诊治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均需说明。
目前情况:需详细介绍疾病或术后恢复情况,对目前的主要症状和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要说明外科手术后病人的伤口愈合情况,是否留置引流管,是否拆石膏及拆线(针数)等情况。
目前诊断:只有一个诊断时写在本行内,无须写序号。
1.主要疾病诊断
2.其它疾病诊断
诊疗计划:无论患者病情明显好转或恶化,均应根据目前诊断及病情变化的趋势,调整或重新制定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内容应具体。
住院医师签名
5. 病程记录的阶段小结多久写一次
一、首次病程记录: (一)首次病程记录应在交接班前完成,急诊入院病人应在住院后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中包括病历特点、入院诊断、诊断及鉴别诊断(含诊断依据)、诊疗计划。
二、病程记录: (一)病程记录写清患者姓名、住院号及页码; (二)入院当日要有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及意见的病程记录,主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红线标注),主治医师(蓝线标注)查房记录应在病程记录中鲜明标出; (三)病程记录中要记录病人的主要主诉、查体情况、病情变化、化验回报,并针对病人情况及化验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及处理,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变化并对上级医师指示进行如实记录; (四)入院三日内每日应有查房记录,三日后如病人病情平稳可每三日记录一次,如为病重病人应每日三次查房记录; (五)每周应有一次主任查房记录及两次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要有详细的病历分析; (六)实习医师所记病程,带教老师应仔细审阅并签名; (七)病程记录注意前后呼应,如准备行何种检查,应记录检查结果及分析。 三、术前讨论记录: (一)包括术前诊断、病历特点、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麻醉方式、。
一、首次病程记录: (一)首次病程记录应在交接班前完成,急诊入院病人应在住院后4小时内完成; (二)首次病程记录中包括病历特点、入院诊断、诊断及鉴别诊断(含诊断依据)、诊疗计划。 二、病程记录: (一)病程记录写清患者姓名、住院号及页码; (二)入院当日要有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及意见的病程记录,主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红线标注),主治医师(蓝线标注)查房记录应在病程记录中鲜明标出; (三)病程记录中要记录病人的主要主诉、查体情况、病情变化、化验回报,并针对病人情况及化验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及处理,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变化并对上级医师指示进行如实记录; (四)入院三日内每日应有查房记录,三日后如病人病情平稳可每三日记录一次,如为病重病人应每日三次查房记录; (五)每周应有一次主任查房记录及两次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要有详细的病历分析; (六)实习医师所记病程,带教老师应仔细审阅并签名; (七)病程记录注意前后呼应,如准备行何种检查,应记录检查结果及分析。
三、术前讨论记录: (一)包括术前诊断、病历特点、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术前准备、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术后注意事项; (二)记录术前参加讨论的人员及职称; (三)准确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意见。 四、手术记录或分娩记录: (一)包括病人姓名、年龄、病历号、手术时间、术前诊断、术后诊断、手术名称、参加手术者、麻醉方式、麻醉医师、手术经过、术后病理; (二)手术经过应详细描述手术中所见、手术步骤、术中特殊情况及处理、术中病人情况(包括术中出血、尿量、补液、输血及生命体征); (三)描述术后标本大小及大体所见,如有冰冻病理结果要准确记录; (四)手术者手写签名。
五、术后病程记录: (一)术后第一次病程记录应记录术中病人的麻醉方式、手术方式及术中情况,记录术中标本、冰冻病理检查结果及术后诊断; (二)手术当日3次病程,术后1日2次病程,术后2、3日每日至少1次查房记录,之后病人病情平稳可每3日记录一次查房情况; (三)病程中应详细描写病人生命体征、心肺腹部情况、**情况、伤口渗出(术后3日常规换药描写伤口愈合情况)、肠鸣音(特别在病人排气前)、**出血或恶露情况及尿管情况、拔尿管后排尿情况; (四)产科病人术后病程中记录指导母乳喂养情况; (五)术后3日内应有1次上级医师看病人的查房记录。 六、出院小结:(有住院志写出院志,入院表格病历写出院小结) (一)入院时病人情况及诊断; (二)住院期间的诊治经过(包括药物治疗及手术治疗); (三)出院诊断; (四)出院指导(包括避孕指导)及随访情况。
七、化验粘贴单及记录单: (一)化验结果数据与单位要统一; (二)术前、术后化验结果用红笔隔开,输血情况用红笔注明; (三)胎心监护与化验结果分开粘贴; (四)胎心监护要注明病人姓名、住院号、监护日期、监护类型及结果,并签名,注意监护图上的日期; (五)化验单粘贴按回报顺序,注明化验日期及项目。 八、体温单: (一)红笔记录入院前3天、术后前3天的血压,住院时间长的病人每周有1次血压记录,高血压的病人每日至少1次记录; (二)红笔记录孕周( 周+ 天)于患病日处每周1次; (三)红笔记录宫高、腹围、体重每周至少1次; (四)红笔记录特殊用药情况(药物名称、剂量、起止日期。
6. 正规的病历该怎样写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 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 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六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第十七条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第十八条 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