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凭证的封面怎样填写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精神,会计凭证的封面在填写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属的年度和月份、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等。
请问会计凭证封面怎么填写:单张的凭证,原始单据张数是凭证后面附的原始单据,有多少张写多少张。会计凭证总页数怎么写,一般没要求写的。
汇总凭证张数,按照凭证汇总表累计填写。订本的会计凭证封面1、凭证日期、单位名称、2、凭证起止号码3、本月凭证共几册、本凭证是第几册]。
2. 领条怎么写
所谓的领条,就是领到钱财、物品的凭条。日常生活中,财、物管理人员为了方便管理,让领取者立下的条据。领条是一种凭证性的条据,立条据的人一般都要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常识性的文体,有必要对它的书写方法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标题:领条一般以“今领到”作为标题。标题十分醒目,让人一看便知是什么用途的条据。写法是:纸张第一行居中。
正文:简要说明条据的主要内容,对领到的钱财、物品的名称、数量、种类应该详细写明,数字有汉字大写。写法:标题下面另起一行,空两格开始写。
结尾:一般用“此据”等字样作为正文结尾。写法:正文结束后紧跟其后书写,或另起一行书写。
落款:写上领取钱、物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姓名。写法: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在右下方书写,格式为”XX部门 xxx(姓名)“。或:“经办人:XXX”。
日期:写上立字据的时间。写法:另起一行,落款正下方书写,格式为“xx年xx月xx日”。
领条一定要明确领到的钱物数量、名称,不能模拟两可、含糊不清。领条上的人名和时间一定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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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书写会计凭证中的数字
财会工作中,尤其是会计(指会计手工)记账过程中,阿拉伯数码字的书写同普通的书写汉字有所不同,且已经约定俗成,形成会计数字的书写格式.其具体要求是:1、各数字自成体型,大小匀称,笔顺清晰,合乎手写体习惯,流畅、自然、不刻版.2、书写是字迹工整,排列整齐有序且有一定的倾斜度(数字与底线成60度的倾斜)并以向左下方倾斜为好.3、书写数字时,应使每位数字(7、9除外)紧靠底线且不要顶满格(行).一般来讲,每位数字约占预留格子(或空行)的1/2空格位置,每位数字之间一般不要连结,但不可预留间隔(以不增加数字为好);每位数字上方预留1/2空格位置,可以订正错误记录时使用.4、对一组数字的正确书写是,应按照自左向右的顺序进行,不可逆方向书写;在没有印刷数字格的会计书写中,同一行相邻数字之间应空出半个数字的位置.5、除4、5以外的各单数字,均应一笔写成,不能人为地增加数字的数划.但注意整个数字要书写规范、流利、工整、清晰、易认不易改.6、如在会计运算或会计工作底稿中,运用上下几行数额累计加减时,应尽可能地保证纵行累计数字的位数对应,以免产生计算错误.7、对于不易写好、容易混淆且笔顺相近的数字书写,尽可能地按标准字体书写,区分笔顺,避免混同,以防涂改.如:“1”不能写短,且要合乎斜度要求,防止改为“4”、“6”、“7”、“9”书写“6”字时可适当扩大其字体,使起笔上伸到数码格的1/4处,下圆要明显,以防改为“8”;“7”、“9”两字的落笔可下伸到底线外,约占下格的1/4位置;“6”、“8”、“9”、“0”都必顺把圆圈笔划写顺,并一定要封口;“2”、“3”、“5”、“8”应各自成体,避免混同.8、除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外,会计数字应用规范的手写体书写,不适用其他字体.只有这样,会计数字的书写才能规范、流利、清晰,合乎会计工作的书写要。
4. 会计各种记帐凭证和单据怎么填写
填制记帐凭证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摘要栏要简单明了地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文字说明要简练概括。
要突出说明经济事项的内容,对方单位的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以及经办人员等,比如“从甲公司购入A商品100件”等,根据经济内容的特点,填好摘要栏对于查阅凭证,登记帐簿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做好记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2)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正确,应借、应贷帐户的对应关系必须清晰。
编制复合分录时,不能多借、多贷,只能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防止帐户对应关系不清。对于出纳员来说,只涉及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涉及转帐凭证。对于收款凭证,其借方科目自然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其贷方科目则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确定。对于付款凭证,其贷方科目自然为 “现金”或“银行存款”,其借方科目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具体确定。
(3)金额的登记方向、大小写数字必须正确、符合数字书写的规定,角分位不留空白,多余的金额栏应划斜线注销。
(4)各种记帐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核。采用通用凭证的,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号,每月从第1号编起。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多张记帐凭 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例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三张转帐凭证的,凭证的顺序号是12,则可编制转字第121/3号,第122/3号,第123/3号。采用多种记帐凭证的可分类编号。例如收字第1号,付字第1号,转字第1号等。每月末最后一张记帐凭证的编号旁边要加注“全”字以免凭证散失。无论哪一类编号,都必须做到按月、分类顺序,即每月从第1号编起,顺序编制到月末,不允许漏号、重号和错号。为保证记帐凭证编号不重不漏,可以使用“凭证销号单”,预先编好凭证号码,每编一张凭证就在销号单上划去一个号,月终将销号单与有关凭证一并装订。凭证销号单一般为100号,其基本格式如表2.1O。如一个月使用的销号单在两张以上的,也应编定顺序号。
(5)每张记帐凭证都必须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以便日后查阅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必须以能证明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作为附件。凡是能证明经济业务内容的各种原始凭证,不论张数多少,都应按规定贴在该记帐凭证后面。
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般以其自然张数为准计算,即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凭证都算一张,如果原始凭证是附在原始凭证汇总表后面的,还应该把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并计算在内。有些零散的原始凭证,如火车票、飞机票、船票、市内车票等,用“原始凭证粘贴单”粘贴在一起,也可以直接将其粘贴在报销单上或者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计算。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在其他记帐凭证 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如“单据**张,附在第*号记帐凭证上”。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记帐凭证的日期。一般应为编制记帐凭证的当天的日期。对于出纳业务而言,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规定应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当天及时编制,这样才能做到日清,从而凭证日期也就是编制凭证当天的日期。
(7)一张记帐凭证填写完毕后,要加计合计数,检查借贷双方的金额及总帐科目和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记帐凭证的一方不论是一个会计科目或若干个会计科目,或一个会计科目下有若干个明细科目,都应将一方的金额加计合计数后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合计金额前应加注市值符号,如“¥”。
(8)记帐凭证填制完后应由填制人员签名盖章。制单人员在填制完记帐凭证后在凭证下“制单”栏签章,稽核人员稽核后在凭证下“稽核”栏签章,会计主管人员对凭证进行复核后在凭证下“会计主管人员”栏签章,出纳员在办理款项收付后,在凭证下“出纳”栏签章等,以便明确各自的责任。
一般来讲会计不用填制原始凭证的,但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有时会填制一些。除了外来的各种单据之外,通常来讲主要是由出纳员,仓库管理员,业务员(报销费用)等等人员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