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资中扣款说明怎么写
在工资条中扣款项内注明扣款金额,在备注栏内注明扣款原因(根据公司规定):
1. 一、社保代扣:
2. 二、社保卡工本费代扣:25元,一次性扣除。
3. 三、住房公积金代扣(在薪资单“住房公积金代缴款”中体现):入职第二月开始缴纳,薪资单“住房公积金代缴款”中所扣金额即为代缴金额;
4. 四、餐费代扣(在薪资单“伙食消费代扣”中体现):员工可凭厂牌在园区内餐厅刷卡就餐,刷卡就餐金额即每月代扣金额。
5. 五、住宿服务费代扣:(在薪资单“住宿费代扣”中体现);水,电,气费等按住宿人员人数分摊。
6. 六、入住公租房保证金代扣:
7. 七、个人所得税代扣:(在薪资单中“个人所得税代扣”中体现)
2. 工资中扣款说明怎么写
在工资条中扣款项内注明扣款金额,在备注栏内注明扣款原因(根据公司规定): 一、社保代扣:二、社保卡工本费代扣:25元,一次性扣除。
三、住房公积金代扣(在薪资单“住房公积金代缴款”中体现):入职第二月开始缴纳,薪资单“住房公积金代缴款”中所扣金额即为代缴金额;四、餐费代扣(在薪资单“伙食消费代扣”中体现):员工可凭厂牌在园区内餐厅刷卡就餐,刷卡就餐金额即每月代扣金额。 五、住宿服务费代扣:(在薪资单“住宿费代扣”中体现);水,电,气费等按住宿人员人数分摊。
六、入住公租房保证金代扣: 七、个人所得税代扣:(在薪资单中“个人所得税代扣”中体现)。
3. 工资扣款分录怎么做
1、我做的是内帐,平时发工资迟到早退所扣的工资我都不做帐,也没有计提工资,比如说工资1000,迟到扣了100,实际发放工资900元,我是这样做的,借 管理费用—工资 900 贷 现金900 这做账对吗?——可以这么做。但是建议还是把扣款单独反映,这样一目了然,老板看账也知道你扣了。
2、员工打电话超了200元,有个人承担。公司缴费时,做借 管理费用——通讯费200 贷现金200,待下月工资扣除,工资总额2000,扣除200,实际发放1800元,发放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2000 管理费用——通讯费-200 贷 现金1800 这样做对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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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4. 工资中个人所得税的扣费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的解读可知,工资中个人所得税的扣费标准如下:
新个税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后,个人可以申请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5. 赔偿款扣工资,分录怎么写
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应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从职工当月工资扣除其罚款业务的账务处理,涉及三个业务,需按以下步骤予以入账。罚款的来源需要明确以便于入账,是由职工承担的费用,还是考核罚款。
在扣除之前应该予以入账,分录为:这个需要明确的是,工资入账应该按应付工资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形成负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扣除罚款,直接减少了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减少了第一步骤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所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付职工薪酬入账时是应付工资,扣除罚款后,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了,其最终应与实付工资相符,发放时直接按发放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至此,关于工资和扣除罚款的业务全部完成。
个人从公司借款后在工资中扣除,借款时挂账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从工资中扣除时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会计分录如下:1、盘亏商品的账务处理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分两个步骤,(1)根据盘点报告表调整库存商品账户,使账实相符。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审批。
(2)有关领导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处理(3)员工应赔偿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应收款减少,企业应付职工的工资同时减少。分录如上所述。
2、工资应当及时足额的进行发放。1、你说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律师提醒:此类案件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有关劳动合同当中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约定,只有明确了员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才能确定员工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二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的确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薪酬、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承担责任的大小,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是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来行使的行政处罚措施。
对应员工的罚款属于克扣工资,在会计分录时应录入“应付职工薪酬”,属于企业负债。1982年4月10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2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该条例的上述两条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这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甚至在以前一些仲裁机构的裁决、法院的裁判中也有支持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对违法、违纪职工采取罚款的判例存在。
然而,**2008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那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有罚款这一处罚措施的相关规定?无此规定也未授权单位可制定相应规定。
这两部法律均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行为,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现实中某些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的措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只能采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以及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措施,而并不能采取罚款的处罚。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6. 工资中扣除工会经费的分录怎么做
一般是按 工资总额*工会缴费2%率 : 1、计提是做: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支付上级工会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3、工会经费现在有的计提 有的不计提 不计提 直接支付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4、如果提取工会经费了,收到退回的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会费一般是员工自己缴纳的现金,就像交党费、团费一样,一般不从工资里直接扣,就是会员拿到工资后,再把现金交到工会去,所以它和公司的帐务没什么关系,因为它是在实发工资之后再扣除的。
它只在工会帐务上体现收入,序号是27,一级科目401,名称:会费收入 员工交会费的标准是按照税前基本工资0.5%,交到工会的时候,肯定是从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里交的。所以要是扣,应该按照税前标准,在税(个人所得税)后扣。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上交经当地工会部分,二是企业工会留用的部分。有关工会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工会经费里面列支,但税法允许抵扣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
主要的工会支出 企业如果有工会就要计提工会经费(须是经过当地的工会批准或备案的)。当然你的工会经费也必须上交部分给出当地的工会。
一般私营企业是没有工会的,所以不用提工会经费,但如果你单位有工会,或当地要求必须设立工会,那就应该提工会经费。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通常包括三部分: 1、由企业向工会组织提供的办公设施。
包括工会日常活动所必需的房屋设备,以及有关水电、办公用品等设施,通常由企业提供,其维修费用通常也由企业承担。 2、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3、工会会员交纳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1353866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7. 公司发工资员工外地卡怎么扣费的
公司发工资,员工的工资卡是外地卡,通常会扣取手续费,按照银行的手续费标准执行,各银行存在差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的工资卡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银行办理的工资卡,且工资卡需要和用人单位的代发银行保持一致。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