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居住证明怎么写
居住证明范本 居住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夫妻二人在我小区(小区名称)XX楼XX号房屋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参考资料:居住证-百度百科。
2. 住房证明怎么写啊
1.住房证明包含的内容:(1)截止日期,准确到年月日。
截止日期多指的是开具无住房证明的日期。(2)开具人姓名:必须是真实姓名。
(3)身份证号: 开具人的身份证号码。(4)家庭信息:若是已婚或已经育有子女,还需要提供配偶和所有子女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
(5)地址:工作单位的地址或是现在临时居住地等地址。(6)福利享受:开具人及其家人是否在工作单位内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待遇或其他房屋福利政策。
(7)房产确定:开具人在本市其他地址是否还有其他性质的房屋。(8)工资收入:开具人及其家人的工资收入的情况如何。
这条内容不做强制性规定,可写可不写。(9)组织机构代码:所开具证明的单位的代码。
(10)电话:个人的联系方式或是单位的联系方式。(11)单位名称:此处需要有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盖章或是签字等证明。
2.住房证明的模板格式:(1)关于无住房证明的模板格式,国家和地区政府并未做一致性和强制性的规定,主要事宜还是需要视各单位的情况而定。(2)需要明确一点,开具的无住房证明必须是内容真实齐全、条理清晰可靠。
3. 北京市居住证明怎么写
北京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刘某,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王某,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刘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起在我社区(村)居住,至今已**年。
(公章)
****年**月**日
居住证明
刘某,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于****年**月**日起在我社区(村)居住,至今已**年。
(公章)
****年**月**日居住证明格式:
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
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产权房_________
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
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
经办人签字:
派出所或居委会
(盖章)
年 月 日
居住地证明(样表)
兹证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长期在我辖区居住;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物管或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2.条件:户口在本社区且实际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
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本部门工作步骤
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
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96156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三、涉及到的表单
序号需要提供表单名称( 书村网 )
1《社区居民居住证明登记表》
四、基础数据项目
社区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五、依据政策法规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4.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格式: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承租方)▁▁▁▁▁▁▁▁▁▁▁▁▁ 住所(或住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职务:身份证号(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租赁房屋1.1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1.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1.3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1.4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2.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2.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2.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3. 租金及保证金3.1 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应于 ▁▁▁▁▁▁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3.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3.3 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3.4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4. 其他费用4.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4.2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一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3.1条租金支付时间、方式。4.3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4 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5. 房屋交付5.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
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6. 转租和归还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6.2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一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6.3 即使有上述6.2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6.4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