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要怎么填
(一)填写要求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1、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
(1)证号: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编号由五部分构成,即省代号、市(地、州)的编码,县(市、区)顺序号,年度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编码填写分配的英文字母大写。县(市、区)顺序号、乡(镇、街道)办证流水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甘肃省(代号)张掖市(G)山丹县06老军乡(10)2003年(03)办理的吴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定办证明流水号4551)。编号填写:甘G0610034551。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城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讯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废止日期。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明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计划内或计划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
(25)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6)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7)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8)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2.婚育证明怎么写,准生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我户口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现在园区上班,马上,准生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需要回户籍地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了准生证,就不需要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你的情况,在办理准生证时,是需要原单位
婚育单位在职证明,户口所在地 社区办理 户籍地办。
我进了一个小公司两个多月了,听听单位婚育证明格式。属于行政部,,兹证明*先生(女士)全职于***年***月至今为*(公司名字)工作,现在我单位任xxxxxx职位。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 单位主管: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流动人员婚育,再深圳,你已经不是流动人口了,所以不再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
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以夫妻两人都得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扩展资料: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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