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收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付双方会计分录如下:
1、收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收账通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2、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贷:银行存款。
二、说明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
(1)签发托收凭证。(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2)委托。(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3)付款。(委托方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和单位付款人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做上述会计分录)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 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 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3)拒绝付款。委托收款失败,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2.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财务部门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产品进行。
1、工业企业销售产品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其他行业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或供应劳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营业收入或业务收入或事业收入等。
付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1、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
2、凭证内容和所附的有关单证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3、委托收款金额和实际应付金额是否一致,承付期限是否到期。
3.一笔委托收款怎么做分录
1.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如发票、铁路运单等。
经开户银行审查、受理后,凭以办理委托收款手续。通过付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待委托款项划回后,给收款人入帐。
委托收款凭证分为“委邮”委托收款凭证和“委电”委托收款凭证两种。采取邮寄划款的,填制“委邮”凭证;采用电报划款的,填制“委电”凭证。
“委邮”凭证和“委电”凭证都为一式五联。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盖章后退给收款单位;第二联为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作收入传票;第三联为支款凭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付出传票;“委邮”第四联为收帐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帐通知,“委电”第四联为发电依据,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凭此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第五联为付款通知,乃付款人开户银行给付款单位按期付款的通知。
收款单位出纳员应按规定逐项填明委托收款凭证的各项内容,如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或地址、开户银行,委托金额大、小写,款项内容(如货款、劳务费等),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如发票等),及所附单证张数等,然后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上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后,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委托收款依据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送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后,按照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和填写凭证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用公章后退给收款单位,同时按规定收取一定量的手续费和邮电费。
收款单位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有关原始凭证按照有关业务性质编制有关记帐凭证。如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应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行业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或供应劳务,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同样应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营业收入或业务收入或事业收入等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应根据收据收费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2.付款 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款。 付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
审查内容包括: ①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 ②凭证内容和所附的有关单证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③委托收款金额和实际应付金额是否一致,承付期限是否到期。 审查无误后应在付款期内筹足资金,由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付款期限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遇例假日顺延)。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如在付款期满之后,付款人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如果付款人审查付款通知及有关单证,发现有明显的计算差错,应该多付款项时,可由出纳员填制一式四联“多付款理由书”,于付款期满前交开户银行将多付款项一并划给收款单位。
银行审查同意后,将多付款项连同委收金额划转给收款单位,同时将第一联多付款理由书加盖“转讫”章后作支款通知交给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应当根据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和有关单证编制银行存款付凭证,其贷方科目自然为“银行存款”科目,其借方科目则根据业务性质和本单位所属行业会计制定而定。
如工业企业购买对方材料,应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又如商品流通企业购买对方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委托收款凭证如何写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 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 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 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委托收款记载事项: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的名称; (4)收款人的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委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名 称。
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委托: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 有关的债务证明。付款: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 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是足额支付的,应通知被委托银行向收款 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 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教人。
委托收款使用中需注意: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 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 城特约委托收款。
转载请注明出处育才学习网 » 委托收款的凭证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