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医保怎么备案
一、
1.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2. 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
3.如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报,两者只能报一处。如有商业险的,应先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报商业险;如先报了商业险,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给予报销。
二、不同住院的原因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公室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公室结算手续。
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公室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公室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三 拓展资料: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四 具体请参考百度百科:
医保
2.居民医保怎么备案
一、1.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流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2. 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二楼公室报销。报销时城镇居民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1333365663437医疗保险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如果需要再进行商业险报销的,请把以上材料全部再复印加盖上医院的章,以备报商业险用。
3.如有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报,两者只能报一处。如有商业险的,应先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再报商业险;如先报了商业险,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给予报销。
二、不同住院的原因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公室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公室结算手续。 2、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公室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公室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3、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三 拓展资料: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016年1月12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四 具体请参考百度百科: 医保。
3.医保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医保异地报销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报销(异地备案、转外就医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卡; 2.银行卡; 3.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发票; 5.汇总清单; 6.出院小结或病历。
二、特殊报销除以上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差急诊:提供单位盖章的出差证明。 2.慢性病维持:慢性病用药情况的病历或出院小结(厦门)及外地证明。
3.新生儿:出生证明(出生三个月内参保)。 4.异地探亲:探亲证明(居委会、单位或其他机构盖章)。
5.因私外出:来回实名机票火车票等相关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6.学生假期异地就医:学校开具的证明并盖章。
7.交通事故:公安或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情况说明(意外事故要写情况说明)。
4.医保 未备案 如何报销
没备案的医保中心无法受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的通知》(朝医保﹝2016﹞22号)第二条的规定:参保人员确须转外就医的,须由有外转权的经治医疗机构开具转院手续,并经同级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否则费用不得核销。因此患者转院费用,医保中心无法受理。
扩展资料:
如果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自行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结算前未完成备案手续的,回原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时,住院“门槛费”上浮5%,报销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
如果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请在住院后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参保地社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完善相关手续,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完成后,备案人将不能在重庆市内刷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直到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取消备案后才可享受。所以,请在确有异地就医需要时,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巨额医疗费,因未医保备案不能报销,毁灭一个家
人民网-异地就医不备案只能报销20%? 看官方如何回应
5.医保卡异地备案是什么意思
医保异地备案是由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
如果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自行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结算前未完成备案手续的,回原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时,住院“门槛费”上浮5%,报销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
如果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请在住院后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参保地社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完善相关手续,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现在也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按上述办法备案登记后,可享有异地住院刷社保卡即时结算,根据参保档次和就医医院级别,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
扩展资料
医保异地备案程序:
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需要提醒的是,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完成后,备案人将不能在重庆市内刷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直到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取消备案后才可享受。所以,请在确有异地就医需要时,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异地就医不备案只能报销20%? 看官方如何回应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定要使用社保卡办理
6.医疗保险申请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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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医疗保险申请表怎么填写
答:《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主要适用于缴费单位每月上门申报时填写,数据主要来源于《变动明细申报表》。申报所属期没有人员或工资变动的,按上月《综合申报表》所申报的数据填写。
1、“填表单位”栏,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缴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私营、外资独资企业、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管理)等。缴费单位根据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所核定的类型填写。
3、“所属期”,填写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所属月份。
4、“纳税人编码”、“社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
5、“参保人数”栏目的填写。主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不同人员状态(注意区分“在职”和“退休”)的职工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人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人数”栏目中。
6、“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人数”范围内职工的“本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合计数填写。“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相应的职工“本月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如养老保险的填写本月“养老保险”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其他险种类似)。
7、“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单位”费率得出的结果。“个人”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个人”费率得出的结果(如“应计费薪金总额”填写的是5000.00.那么“企业养老保险”对应的“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填写1100.00【5000.00X22%=1100.00】,“个人”栏目填写400.00【5000.00X8%=400.00】)。实行按月定额征收的险种品目,用参保人数乘以定额得出“应缴费额”。
8、“小计”是把“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数额加起来的结果(1500.00【1100.00+400=1500.00】)。“合计”填写小计栏目中的所有数额的合计数。
9、“备注”栏目,填写一些需要注意申报事项。如要申报其他未列明的险种,请在备注栏目中填写。
7.定点药店对医保管理的情况报告如何写
两年申请一次,但申请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你要先了解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具备一定的资质,再填写<<;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经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批准,就可以了!.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第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资格与条件:(一)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三)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五)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第五条 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查。第七条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获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统发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购药。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九条 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服务及费用发生情况。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情况的检查和费用的审核。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审核相关的资料及帐目清单。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结算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第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要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劳动保障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第十四条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