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改名申请书材料内容如下: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
八、因出国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缴证件 一、户籍部 二、同意书 三、证明文件 申请人国内户籍地址 审查意见 附注: 一、原用姓名及拟改用姓名请用正楷书写清楚正确。
二、依姓名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命名文字字义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请改名以二次为限。 三、未成年子女申请改名父母不能同时申办者,请增附父或母同意书。
注意事项 一、标题(居中):申请 二、对方称谓,并要写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样 三、落款:包括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用词尽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语化。这样就可以了。
◆范文如下: 自己改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 ,由于 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 ,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 .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给别人改: XXX派出所: 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00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00]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此申请。 申请人:某某 祝你改名成功。
2.更改姓名理由和申请书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所以您依法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3.改名申请怎么写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改名申请很简单:
改名申请书
本人原名叫某某某,现申请改为某某某,请予以更改。
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4.更改姓名要怎么去弄,有什么法律依据,
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5.改名申请书怎么写
给你来一封例子吧~你自己参照一下 《关于改名的申请书》 昆明市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赵得柱,男,白族,1975年11月31日出生于昆明市妇幼保健医院产科302床(附《出生证》昆妇幼[1975]产2892号影印件)。
现在,以正式文本形式向贵局提出更改姓名为和菜头的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纳税人更为急迫的个人需求。
因此,陈述理由如下: 赵得柱系本人原名,本来可以一直沿用。三十二年来,本人所有身份证明文件、学历文件、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均使用这一名字。
贵局可以据此调查所有犯罪记录,本人除了在1985年4月1日在东方广场随地吐痰被罚款5毛,和2005年11月11日在春城路无照驾驶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而被罚款50元,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截止2007年4月,本人没有拖欠和隐瞒任何个人所得税金。
因此,本人的改名的原因并非是要掩姓埋名,以避免法律的制裁。 根据三才、五行、称骨、梅花易数等传统文化中的测名术计算,赵得柱这一名字与和菜头相比,命相更为显贵,各宫位配置更为合理,与本人生辰八字配甚为相宜。
而且,赵得柱这一名字朗朗上口,富于汉语的音韵美,更显露出一种罕见的男性胸怀和担当。因此,贵局应该充分理解本人改名并非受到社会风气影响,以改名而达到“转运”的封建迷信个人目的。
事实上,本人于小学三年级起,就获得了“和菜头”这一绰号,并为所有同学所熟知。毕业以后,很多同学已经遗忘了我的本名,但是在重逢的时候依然能叫得出绰号来。
说明这一名字比我的本名更加贴切,更符合使用者的内心感觉。本质上来说,名字和手机一样,都是方便别人麻烦自己的东西。
作为名字的拥有者,我必须考虑到使用者的感受,才能更加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个人的感受并不重要,应该舍小我而融入大我,这是我多年受集体主义精神教育后的结论,相信贵局也一定会赞同这一看法。
我被冠以“和菜头”之名超过二十年,不单是自己渐渐遗忘了本名,甚至很多朋友都以为和菜头就是我的本名。加上我经常以“和菜头”为笔名,一年之中,这个名字的使用频率反而远远高于本名。
当需要在银行帐单上签名的时候,我经常不加思索地写下“和菜头”三个字,以至于经常受到银行职员的责难和怀疑。在我24岁以后,结识的朋友熟人里绝大多数人都以“和菜头”为我的名字,而我的真名“赵得柱”反而不为人所知。
邮寄到单位和住宅的邮件,如果收件人为“和菜头”,收件时要比“赵得柱”更加准确及时。 名字是一个人的记号,当大家都用另一个记号称呼自己的时候,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而连自己也似乎忘记了本名,不假思索地使用另外一个名字时,那么这个名字就应该是他的正式名字。坦率地说,和菜头这个名字并不像是真正的人名。
很多人都会要求我再说一次本名,但是听完了之后他们还是用“和菜头”称呼我。考虑到“和菜头”这个名字已经完全代表本人,而且频繁在社交(本人社交场合主要在网上)生活中出现,成为本人身份识别的重要特征。
同时,考虑本人经常遗失身份证件。为了避免大量身份证流失到社会上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改名似乎也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因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将本人合法姓名更改为“和菜头”。如此,也响应了文明办网,实施网络实名制的要求。
可能把本名变更为网名目前尚无先例,但是从实用角度出发,姓名的使用应该以公民的使用便利为优先考虑因素。恳请贵局准允这一申请为感。
此申请。 申请人 赵得柱 二00七年四月七日 我爱我爱罗 回答时间 2008-03-25 19:49 其他答案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 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
不同民族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