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的再审申请书如何写
申诉人:(不同的申诉人有不同的写法)
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因xxxx一案,对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字第xx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不服,提出申诉,请求再审。
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本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事实与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矛盾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乡XX行政村XXX村。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住址:XX县XX路。
法定代表人:王XX,县长。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XX,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
再审申请人吴XX因诉再审被申请人XX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XX行终字第XX号行政判决。
2、依法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1)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3、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2008)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4、判决XX县人民政府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XX县XX乡XX行政村XX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XX号。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XX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XX颁发XX用(2008)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该行为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XX用(2008)第XX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2.如何书写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xxxx,xx,xxxx年xx月出生,汉族,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
再审被申请人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理,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x。
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再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鉴于xx。以上再审诉求请予依法审理与支持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8年月日
附: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证据目录及法律法规适用说明一份(共附证据十份);
3、再审申请电子档案光盘一个;
4、本行政诉讼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3.如何申请行政诉讼再审
1、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2、申请再审材料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申请再审诉状如何写
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的申请再审诉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可以参考民事再审申请书来写。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予以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5.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原发布者:学府四道街
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黑龙江北方有色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8号。法定代表人:金平,董事长。再审被申请人:石家庄开发区大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段立军,经理。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石高民一初字第00168号民事判决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1民终字第7863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1、撤销(2015)石高民一初字第00168号民事判决和(2016)冀01民终字第7863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1、原审判决对钢材数量认定缺乏证据支持。钢材数量应当由采购和运输凭证予以佐证吗,因为《购销合同》第二条约定了“合同单价=以包钢出厂价为基准+运费+双方核定毛利润80元”,因此,出于结算价款的需要,大诚公司亦应当保留和提供“运输凭证”,原审判决仅仅基于《入库单》计算供货数量,明显不当。因为大部分《入库单》都没有采购凭证和运输凭证予以佐证。大诚公司所能够提供的采购凭证和运输凭证,即《提货单》和《运单》中的钢材吨数也不过1400吨左右。原审判决认定大诚公司实际供应钢材2946.11吨,明显缺乏证据支持。1.2、原审判决对钢材单价的认定缺乏证据支持。双方在《钢材购销合同》已明确单价确定方式为“包钢出厂价加运费和双方核定毛
6.行政再审申诉书怎么写,二审后怎么提交
递交给二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
格式: 行政再审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申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__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条,现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7.向最高法院申请行政再审要交哪些材料
1、可以申请再审的案件: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2、如果申请再审的人:应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中的当事人或案外人(民事案件)或受害人、检察院(刑事案件)。
3、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高院)申请再审的案件:
(1)对中级法院已经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不服;
(2)对中级法院已经生效的一审或二审的裁定或调解书不服。
4、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提交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被申请人人数+1份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去申请时还应带上原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公民代理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及新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需提交视频和音频证据材料请简要写清其内容和名称。
8.行政申请再审,立案受理有时效性吗
行政申请再审,立案受理有时效性,必须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第二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9.行政再审申请书是哪一级法院审理
行政再审申请书是由做出裁决的上级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