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在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1)为客观、真实地了解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有关事实,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询问、调查。(2)审计人员在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这一工作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并就需要取证的审计事项形成查证材料。这时审计人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就取证事项的真实性、客观**换意见。(3)审计人员以查证材料为直接依据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对审计所发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处理。这时,审计机关需要就问题定性的公允性和准确性、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充分地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对于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避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交换意见应以宏观经济政策为指导,以法律法法规依据,把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结合起来。审计工作应以一定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为指导,这一思想应贯彻审计工作的始终。同时,审计人员对问题的定性处理都要依法进行,在交换意见过程中,只有从事实出发,以法律法规为谈判武器,才能做到依法审计,有理有据。
二、交换意见应以对审计事实的全面、深入地了解为基础。
1、全面、准确、深入地掌握有关事项的客观事实的真正动机。首先把被审计单位的事实真相搞清楚;其次,把被审计单位背后真正的动机分析清楚:是在实践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明知故犯;是主观有意地违反相关规定,还是在不清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无意违反规定;是部门或单位为了局部小集体的利益,还是以权摸私。只有查深查透,才能在交换意见过程中取得主动。
2、做好审计取证工作,写好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对审计取证过程中的记录,是对有关问题的提炼和总结,是由现象到结论的逻辑记录。只有写好工作底稿,交换意见是才能拿出直接证据,才有说服力。
三、应注意交换意见的态度、方法及其技巧。
1、不卑不亢的交流态度。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要从表述中分析被审计单位是对有关问题或法规的误解,还是有意歪曲事实,给审计单位设置障碍。而且,涉及的问题越严重,审计人员听取对方的意见应越充分。
2、自下而上地交换意见。交换意见时,要先从具体负责办理事项的人员核实,再于审批该事项的人员沟通,最后与主管领导沟通。这样可以从事实的源头抓起,避免走弯路。
3、交换意见的人员不能仅限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人员和单位领导。要注意与有关事项涉及的保管员、经办人其他经办人员甚至非经办人员交谈,最好在其不意的情况下。这种办法在调查有关事实,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调查取证时效果尤其显著,即可以在交流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又能验证,从中发现问题所在。
4、在交换意见的过程中,注意从对方的表述中发现新的线索。对于涉及已发现重要线索的问题,要注意运用迂回战术,不能打草惊蛇,以避免被审计单位为下一步审计取证工作设置障碍。被审计单位的行为在时间和内容上往往是有联系的,在与其交流的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注意从其对一个问题的说明和陈述中,发现其他问题的线索。
5、针对不同的交流内容,采用不同的交流方式。《李怀志》
2.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是审计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若此环节把握的好,可以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避免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可见,审计法对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有着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必须加以贯彻执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环节上还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存在误区。有的被审计单位不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没有认识到审计人员对问题的处理,虽经反复斟酌、仔细推敲,但客观上还有考虑不周的地方,需要被审计单位帮助把关。有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畏惧感,对提不同意见有顾虑,担心会因此加重处罚,认为只要认错就会从轻处理。
二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存在误区。有的审计组不够重视,认为可有可无,不认真核实。有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置之不理,即使审计查出的问题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也不愿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因此,审计组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注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即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提出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若在规定期限内未送交书面意见,则视为无意见。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应当认真核实并逐项作出书面说明,若采纳了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就应修改审计报告。然后,审计组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说明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二是注意在核实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时应持客观谨慎的态度。审计人员应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看作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定性的再次确认,是消除审计质量隐患、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不能认为是走形式。对于有异议的反馈意见要认真核实,仔细推敲,如果审计报告确有不恰当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决不能将错就错。而对于无意见的反馈,也不能放松警惕,仍然要对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引用等,再次进行认真审核。
三是注意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书面说明要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对有异议的反馈意见,不能笼统的只写“采纳”或“不采纳”,应逐条进行说明,并详细阐明理由。这样有利于审计机关在复核审计报告时结合正反两方面的看法,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处罚意见。
四是充分认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重要意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不仅是审计程序的一个法定环节,也是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和定性由对立的争论达到相对统一的过程。因此在取得书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与被审计单位对话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向被审计单位进一步阐明审计观点,以便深入充分地交换意见,化解矛盾。另一方面,通过对话不仅可以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了解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还可以了解其对审计行为的看法,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3.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是审计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若此环节把握的好,可以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避免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
《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可见,审计法对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有着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必须加以贯彻执行。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环节上还存在一些误区。
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存在误区。有的被审计单位不认真研究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没有认识到审计人员对问题的处理,虽经反复斟酌、仔细推敲,但客观上还有考虑不周的地方,需要被审计单位帮助把关。
有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畏惧感,对提不同意见有顾虑,担心会因此加重处罚,认为只要认错就会从轻处理。二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存在误区。
有的审计组不够重视,认为可有可无,不认真核实。有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置之不理,即使审计查出的问题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也不愿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因此,审计组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注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即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提出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若在规定期限内未送交书面意见,则视为无意见。
对于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应当认真核实并逐项作出书面说明,若采纳了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就应修改审计报告。然后,审计组应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说明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二是注意在核实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时应持客观谨慎的态度。审计人员应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看作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定性的再次确认,是消除审计质量隐患、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不能认为是走形式。
对于有异议的反馈意见要认真核实,仔细推敲,如果审计报告确有不恰当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决不能将错就错。而对于无意见的反馈,也不能放松警惕,仍然要对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引用等,再次进行认真审核。
三是注意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书面说明要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对有异议的反馈意见,不能笼统的只写“采纳”或“不采纳”,应逐条进行说明,并详细阐明理由。
这样有利于审计机关在复核审计报告时结合正反两方面的看法,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处罚意见。四是充分认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重要意义。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不仅是审计程序的一个法定环节,也是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对于审计查出问题的事实和定性由对立的争论达到相对统一的过程。因此在取得书面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与被审计单位对话的方法。
一方面,可以向被审计单位进一步阐明审计观点,以便深入充分地交换意见,化解矛盾。另一方面,通过对话不仅可以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了解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还可以了解其对审计行为的看法,以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执行审计纪律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我们采用二张表,一张给审计组填写,一张给被审计单位填写:
审计组执行廉政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廉政教育 进点前,审计组长有无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
二、廉政承诺书 有无按要求签订廉政承诺书
三、宣传廉政规定 进驻后,审计组有无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规定
四、廉政监察员 有无指定兼职廉政监察员
五、审计纪律执行情况
(一)不准超越审计人员的权限行使职权,正确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审计事项汇报制度、重大审计项目审议制度等工作规定; 有无违规
(二)不准参与和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任何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一律吃客饭,并按就餐标准进行付费; 有无参与
(三)不准因私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审计人员外出审计需乘坐被审计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的,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付费; 有无使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实在无法拒收的,应及时登记上交; 有无接受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有无接受
(六)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有无报销
(七)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联欢、考察等活动; 有无参加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借用资金、设备等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有无借用
审计组长: 廉政监察员: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各审计组项目结束自查后,将此表报局纪检组一份。
这张表是被审计单位填写的:
审计组廉政规定及执行情况反馈表
项目名称: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
审 计 廉 政 规 定
审计机关执行审计公务实行审计外勤费用自理。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审计纪律:
一不准超越审计人员的权限行使职权,正确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审计事项汇报制度、重大审计项目审议制度等工作规定。
二不准参与和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任何宴请。因为工作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的,一律吃客饭,并按就餐标准进行付费。
三不准因私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审计人员外出审计需乘坐被审计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车辆的,按照规定标准进行付费。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实在无法拒收的,应及时登记上交。
五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六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七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联欢、考察等活动。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借用资金、设备等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
进点时间
审计组廉政执行情况
(请您对审计组廉政执行情况进行评议)
(单位盖章:)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说明:此表由审计组组长在审计进点会上交被审计单位。项目结束后,由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实际廉政执行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项目结束后由审计组交青浦区审计局纪检组保存,以备检查。
表格化可以直观反映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另一方面也可减轻被审计单位评价难度,希望可以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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