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补签情况说明怎么写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是当事人需要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补充办理对劳动合同进行鉴定的情况说明,当事人将情况过程和用途说明一下就好。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在我国,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但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范文)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单位xxx公司与员工xxx签订的第xxx号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鉴定因故不能满足所需,现因xxx需要对该合同进行补充鉴定,特此说明,并提出申请。
xxx公司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第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机关。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劳动合同鉴证的具体工作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承办。
第六条 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3份;
(二)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劳动者身份证明。
(四)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2.这种情况下,补签格式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好,帮忙分析分析,如何做最
这公司太不正规了,在这种企业工作,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还不如不在这个企业做了,在单位人事找你签合同时采取“拖”字诀,不要立刻签,也不要明确的说不签(包括电话通话中也是,目的是防止被单位人事录音)。就说你放这我看看再说,然后拖着。
然后抓紧收集能证明你劳动关系(如工作证、工资卡、工资条等)和工资发放情况资料。然后到劳动仲裁起诉单位,要求补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缴工作至今的社保(如不能补缴申请现金补偿)。
如果你一旦签了字,那么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就要不到了,将近一年的工资啊,不是小数目,自己考虑一下吧。
3.关于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一个疑问,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
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补签劳动合同时候,合同签订日期怎么填写,是填写当天日期还是填写
劳动合同期限是从用工之日起,即填写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解除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将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员工拒绝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限期订立劳动合同,限期已满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已经用工满一个月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解除劳动关系前一日止。
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本人证明继续用工,依然属于违法用工,不能免除违法用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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