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的繁体字怎么写的
作 zuò 繁体字依然是
起,兴起,现在起:振作。枪声大作。
从事,做工:工作。作息。作业。
举行,进行:作别(分别)。作乱。作案。作战。作报告。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作恶。作弊。作梗。作祟。作态。作色。作为。作难。作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当成,充当:作罢。作保。作伐(做媒人)。作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创造:创作。写作。作曲。作者。
文艺方面的成品:作品。不朽之作。
2.“做”和“作”的区别及用法
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我也一直这样认为,虽然心下有一个疑惑,具体和抽象是相对的,如果遇到具体、抽象分不清的时候怎么办。最近使用北京语言学院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实用汉语课本》(第3册),才发现混淆的情况超出我的想象: 在老队长家里做客(148页) 老队长的老伴田大娘和女儿小华,正在家里作饭,听说有客人来了,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149页) 按说,“做客”比“作饭”抽象,“作饭”比“做客”具体,可是,课文的写法刚好是颠倒的。还有的时候书里的写法好像是随机的: 我要是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请大夫、买药,作这作那让我吃。
(107页) 丁大娘说:“要是我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做这做那让我吃。”(122页) 布朗太太看到一个个的饺子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称赞地说:“作得多好啊!……”(151页) 一会儿请大家尝一尝我们做的中国饺子。
(167页) 有的人吃过,说外边是面做的皮儿,里边是肉和菜做的馅儿,很好吃;(167页) 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做”和“作”到底有没有分别呢? 作谓语的动词都写“做”,固定的词都写“作”。这样可以保证现有的词都保持目前的写法,如: 写作、工作、作文、作业、作风、作用、作为(名词)、作为(动词)、作者、作品、作对、作废、作乐、作罢、作息、作伪、作孽、作战、作东、作主、作案、作法(=方法)…… 而下面的写法就无须犹豫了: 做饭、做菜、做饺子、做针线、做作业、做作文、做工作、做解释、做报告、做计划、做方案、做这做那、做东做西、做法(道士做法)…… 另外,“动词 + 作(做)”一律写“作”。
这一类的形式都表示一种观念上的、或者动作结果的意义而不是加在宾语上的具体动作。这样写也和目前多数人的使用习惯相合。
比较困难的是那些分不清是词还是词组的情况,比如: 作诗~做诗 作人~做人 作事~做事。
3.如何才能分清“做”和“作”字
“作”和“做”,都是常用字,音同,有时通用,所以使用时让人犯难,不知该用哪个字。
作,是古老的字,甲骨文里就有,最初的含义是“起”,现代汉语里仍然使用的“振作”、“一鼓作气”、“枪声大作”中的“作”,都是“起”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跟“做”不会打架,因为“做”无此含义。
“作”和“做”,都有“从事”、“制作”、“充当”的含义,所以容易混淆。
做,是后造字,最早出现在宋、元时代,当“即使”、“播弄”、“做作”讲。到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渐渐演变成为“作”的同义词。
那么,在使用时怎样区别“作”和“做”呢?20 世纪 80 年代,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先生认为:“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但不是绝对的。那么怎么办呢?我说,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吕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作”、“做”二字的用法做了如下补充:“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从吕叔湘先生的论述中,可以找到区分“作”、“做”用法的一般规律:
1) 区别的基本标准是“文”和“白”,内容抽象或书面语言色彩重的词语,一般用“作”,成语都用“作”。
2) 做单音节动词用,多数用“做”,少数用“作”的,其宾语内容也比较抽象。宾语是动名词的(如:报告,调查,榜样,处理,动员,贡献),一般也用“作”。
3) 表身份、成绩、行为等义的“作为”,用“作”。
4) 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但要做到局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统一。
4.做和作的区别~~~
做和作。
“作”和“做”,都是常用字,音同,有时通用,所以使用时让人犯难,不知该用哪个字。
作,是古老的字,甲骨文里就有,最初的含义是“起”,现代汉语里仍然使用的“振作”、“一鼓作气”、“枪声大作”中的“作”,都是“起”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跟“做”不会打架,因为“做”无此含义。
“作”和“做”,都有“从事”、“制作”、“充当”的含义,所以容易混淆。
做,是后造字,最早出现在宋、元时代,当“即使”、“播弄”、“做作”讲。到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渐渐演变成为“作”的同义词。
那么,在使用时怎样区别“作”和“做”呢?20 世纪 80 年代,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先生认为:“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但不是绝对的。那么怎么办呢?我说,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到了 20 世纪 90 年代,吕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作”、“做”二字的用法做了如下补充:“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从吕叔湘先生的论述中,可以找到区分“作”、“做”用法的一般规律:
1) 区别的基本标准是“文”和“白”,内容抽象或书面语言色彩重的词语,一般用“作”,成语都用“作”。
2) 做单音节动词用,多数用“做”,少数用“作”的,其宾语内容也比较抽象。宾语是动名词的(如:报告,调查,榜样,处理,动员,贡献),一般也用“作”。
3) 表身份、成绩、行为等义的“作为”,用“作”。
4) 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但要做到局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