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起诉状该如何写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争议案上诉状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要在上诉状写自
可以要赔偿金,还有可以申请失业的。
申请失业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就是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将解除合同证明(注明是单位解除的)原件和填写失业登记表还有《就业失业手册》去办理,完了拿《就业失业手册》再到社保部门将合同原件和社保手册《就业失业手册》等个人档案资料一起缴交去应该就可以办理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确认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1,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程序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再到法院提起诉讼。
2,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
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
(1)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被告为法人的,应当列明法定代表人信息;
(2)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事情发展经过。提出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
(4)证据及清单,针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提交相关的证据。
希望能帮到你吧!!
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写
原发布者:莉莉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一(员工工号:):你与AA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项原因,根据《AA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5、员工连续待聘满六个月。6、。经济补偿为元,医疗补助费为元。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特此通知AA公司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二__________: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签收:年月日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
5.劳动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劳动关系产生纠纷,必须先进行仲裁,仲裁要去劳动局领表格,填写即可。如果对仲裁不服,可起诉。
实例:
民 事 诉 状 原告:某某,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工人, 住南京市 区 号 幢 室。 被告: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恒 职务:董事长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号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劳动法义务为原告交纳十年的劳动社会保险金和医疗社会统筹保险金; 2, 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十个月经济补偿金 元; 3, 要求被告支付两年加班工资 元; 4, 由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1997年9月15日进被告公司工作,被告一直没有和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原告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 2005年元月,被告强行要求原告和一个不熟悉的南京聚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所谓的《劳务合同》,否则就得离开公司而走人,因事情发生的很突然,而且原告夫妻二人均在被告公司上班,为了生存而不得不接受被告的任意安排。 原告是在被告的储运部工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论一般周六、周日还是象元旦、春节这样的法定节日都没有休息而正常上班,但被告除了春节三天法定节日另给了一点象征性的加班费之外,其余每年102天的休息时间的工作没给任何“报酬”。 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损害,原告数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解决自己的养老保险问题,但均被被告拒绝,不得已原告于2006年4月26日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直到5月26日期满原告离开在被告处的工作岗位,被告没有任何表示,不要说加班工资了,就连养老保险也一概地拒绝履行义务。 原告于2006年5月31日向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申请,该委以2005年初原告被迫与南京聚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所谓的《劳务合同》之日为仲裁60日申请时效的起算点,而决定“不予受理”! 原告认为南京市仲裁委的决定有违事实和法律,是错误的。 首先原告与被告是从1997年就已经开始了的、2005年以后也一直在延续的事实劳动关系;其次被告强行让原告等职工与一个没有任何实则性关系的签订《劳务合同》,其本意就是要规避《劳动法》规定其应当履行的对聘用职工进行劳动保障的法定义务,恶意违法的行为当然不应当得到法律的维持和保护,否则《劳动法》也就没有了意义;再次,原告与南京聚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所谓的《劳务合同》,与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并没有可以推翻劳动关系成立的冲突,因为那也仅是一纸空文的与事实劳动关系性质不同的“劳务关系”!该劳务合同本身的第一条也就说明了所有问题——用工性质为“非全日制、临时工、季节工、不定时工、钟点工、其他。”那么原告为被告365天、每天八小时地工作,这是不定时的季节工、钟点工吗?用钟点工的待遇来打发365天、每天八小时的“超级”事实劳动工人,这不是“扯蛋”的事情吗?由此可见,南京市仲裁委的决定又是多么地草率啊。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容置疑而存在的,《劳动法》的规定也是严谨和严肃的,不是哪一个聪明的企业和聪明的老板以侵犯职工合法利益为目的,可以随意规避的。原告“十年如一日”地为被告辛勤“卖命”,却连基本的劳动权益都得不到维护,只有寄希望于贵院的秉公执法了。 此致 南京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时间:
6.《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
原发布者: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入职日期: 年 月 日解除日期: 年 月 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解除原因(打√)□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原因□个人原因单位名称(盖章)年 月 日签收人: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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