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合规审核要注意那些要点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
审查合同的主体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二、审查合同的内容
审查合同的内容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内容。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合同的违约条款内容,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完备,各条款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的遗漏和过于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
五、审查合同的签订手续、形式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期限、条件,期限是否到期、条件是否成就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标的物交付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章,该签章是否与与合同当事人的签章。
2.合同评审意见怎么写,合同审查意见书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审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送审单位的情况、合同名称、审查日期、审查意见、送审单位意见、处理结果等。其制作要求是:一、审查意见要表明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否需要修改,修改的意见是什么。
审查意见要以法律为依据,法律顾问只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因此,如有意见,应附上法律依据。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文书是否具备、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否清楚等。
二、法律顾问室领导意见是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对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所持的态度,也是法律顾问代表本单位与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除了有领导签字外,还应加盖法律顾问室公章。三、送审单位反馈意见是送审单位对审查意见的态度是否同意审查意见。
如同意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如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合同文本的内容修改原则上由经办人修改。
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以由法律顾问直接修改,但必须征得经办人的同意。如果经办人不同意,应由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室共同报送主管领导裁定。
四、处理结果是法律顾问室与送审单位沟通后,对该份合同是否可以签订做出的结论性意见。一般来说,可以签订的,则法律顾问室应签署同意并为送审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审核意见书注意什么,合同审核意见书应注重哪几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居中写明标题“合同审查意见书”,并写明送审合同的名称、编号。
2.正文。
(1)“合同基本情况”应简明地指出合同的性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订立的目的及各方主要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应逐条列出合同的不当、违法之处。
(3)“审查修改意见及法律根据”部分应当针对合同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个性意见。
3.尾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出具审查修改意见的时间。
二、格式:
合同审查意见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送审人:
送审时间:
一、合同基本情况:
二、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审查修改意见及法律根据:
四、其他: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文书要点
合同审查意见书是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该文书既是法律顾问对送审合同的审查意见,也是正式签订合同时的必经程序。通常情况下,未经法律顾问审查同意,主办单位不得签订合同。
审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送审单位的情况、合同名称、审查日期、审查意见、送审单位意见、处理结果等。
特别提示
对于表格中各项内容,由审查人填写。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送审单位,一份法律顾问室留底备案待查。其制作要求是:
(1)审查意见要表明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否需要修改,修改的意见是什么。审查意见要以法律为依据,法律顾问只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因此,如有意见,应附上法律依据。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文书是否具备、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否清楚等。
(2)法律顾问室领导意见是法律顾问室负责人对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所持的态度,也是法律顾问代表本单位与送审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除了有领导签字外,还应加盖法律顾问室公章。
(3)送审单位反馈意见是送审单位对审查意见的态度是否同意审查意见。如同意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如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合同文本的内容修改原则上由经办人修改。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以由法律顾问直接修改,但必须征得经办人的同意。如果经办人不同意,应由业务部门和法律顾问室共同报送主管领导裁定。
(4)处理结果是法律顾问室与送审单位沟通后,对该份合同是否可以签订做出的结论性意见。一般来说,可以签订的,则法律顾问室应签署同意并为送审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4.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做好合同审核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
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1、标的;(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
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7、解决争议的方法。
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
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
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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