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宣判~在逃人员名单是网上追逃吗
法院宣判的在逃人员名单,在公安网是肯定已经挂网追逃的嫌疑人。
一般的在逃人员无法在网上查询,但是被公开通缉的在逃人员可以去公安部网站的通缉令公告处查询。按照有关规定,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办案使用,但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除外。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2.对于法院已宣判的,现在想要申请执行,我该如何写
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_ 电话: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 住址:____ 电话: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一案,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法人才有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没有法定代表人,不用写。
3.法院判决书怎么写
没办法给你上传werd格式的,给你个样本看看吧
****省**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刑初字第 号
公诉机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男,1965年4月22日出生于**省***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县***镇****村。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年7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县看守所。
**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罪,于20**年9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1、**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樊东方伙同罪犯**、**,于2008年2月29日23时许,携带铁管、砍刀作案工具,窜至**县**镇**小区家属楼院内,将**的捷达轿车砸坏,并把**从驾驶室拽出来,五人用砍刀和铁管对其殴打。经鉴定,**所受损伤属轻微伤,捷达车损失的价值为人民币2500余元。
2、20**年3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伙同罪犯**、**,持砍刀、铁管等物窜至**乡**村**的小卖部,无故将**打成轻微伤,并小卖部内设施、物品等砸毁(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300元)。
3、20**年3月24日晚,被告人**伙同罪犯**、**,以**在**县**镇**村欺负其女朋友**为由,手持铁棍、砍刀等工具闯入**县****镇**村**的家中,在找寻**未果的情况下,即用铁棍、砍刀等对**实施殴打,致**左侧液气胸、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鉴定,**伤势已构成轻伤。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罪犯**、**伙同被告人**供述,证人**、**、**、**、**、**、**、**等证言,鉴定结论,户籍证明,扣押物品清单,照片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方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交的指控证据无异议。本案民事部分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被害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被告人樊东方,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并损毁公民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家属能够积极对被害人给予经济赔偿,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集体合法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此种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款(一)项、第二十五条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年7月28日起至20**年7月28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员 ****
二OO**年**月**日
书 记 员 ****
4.要求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的死刑怎么写
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5.主犯在逃.法院可以开庭判从犯吗
1 主犯长时间不能归案,可以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先行起诉判决,如果情节较轻,检察院也许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果起诉没有其他情节的,刑期不会超过2年,或许不到一年,或者管制、拘役。
2 取保候审是在法院判决前的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案情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3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经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确实需要判处刑罚的,宣判后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由不服审判结果的当事人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后或者一审没有上诉,上诉期过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服刑地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6.法院宣判···高手指点一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根据你反映的的情况,不能未收到判决书的是谁,可以从以下三种情况简要解答:①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押)判决应当发给其本人,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也属正常,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将判决直接送达给被告人家属。 ②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则应当送达给其本人或在本人不在时送达给其成年家属。 ③如果是不在押的被告人判决书也应当送达给其本人或成年家属。
所以说,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不一定案件没有结案。如果属于上述①,法院没有送达给在押被告人,在②、③种情况下,且没有送达给当事人或成年家属的话(对拒绝签收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就可认定案件未结。这与上诉人家属找关系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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