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婚后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算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参考如下如下法条分割。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以不动产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该房屋所有权人是儿子,与父母已经不存在关系了。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将儿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是无法撤销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该条的规定来看,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
这一解释虽然比较明确,但是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往往要复杂得多。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与李某2004年5月结婚。
同年7月,王某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王某和其丈夫居住,王某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王某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写入房产证,而没有将王某丈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
婚后不久王某和丈夫打算离婚,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价值的三分之一的财产权——女方父母出资本金及其利息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要主张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时,就要负举证责任,证明当时之所以没写自己名字是因为疏忽遗漏或在办房产证时王某父母已明确该房屋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果李某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此时该房屋应视为王某父母对王某的个人赠与。
因为从常理推断,王某及其父母当时在房产证上未写李某的名字,应是以一种默示的方式表明该房屋系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我们知道,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以明示的方式为之,也可以以默示的方式为之。另外,这种处理方式也比较符合我国民众的感情。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婚前买房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
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为保证能够买得起房,很多家庭买房是由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资,所以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也会有父母的名字。
一旦夫妻双方决定离婚,那么在分割共同房产时,将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按规定,以下情形中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由此,其实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出资的,也将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因为父母也参与了出资,并且产权登记上有名字,那么将要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所以,在起诉离婚时,法院对该房产分割请求将不予审理,而是要求当事人现在先做析产处理,将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房产从中分割出来,接着在双方进行分割。
并且,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对未析产的房产分割请求,会做中止审理的决定。
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 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时怎么分
你父母交的首付是吧。你已经签过购房合同的,也就意味着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因为你签合同时还没领证。
你现在领了证,等房本下来时,你可以加上她的名字,她只是你的共有人。如果一旦离婚,房子还是属于你的,你只需要把她和你一起还房贷的那部分钱分给她,而且她还得提供她参与还房贷的证明。
所以你不用担心,新的婚姻法基本是保障男方权利的。另外提个醒,你最好把你父母给你掏钱买房的证据留着,比如父母给你转账的记录,比如去银行交钱时的收据。以防万一。
4.婚前房产写“自己的名字”或与写“自己与父母共有财产”的在未
本案中根据你的描述 应该是房屋首付由你出资 这个时候你应当还没结婚 同时 想在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由于担心万一离婚 涉案房屋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而想通过登记名称加入你母亲来规避该风险
那么具体到本案 关键所在就在于是否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判断是婚前还是婚后就看登记时间 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婚前 那么就排除了夫妻财产的可能 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等无所谓
如果是婚后 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其中加入了你母亲的名字 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物权公示后就视为你愿意接受这个法律后果 承担其责任 那么登记在你和你母亲名下更有利于该房产的保护 但是也增加了后面的问题 就是一旦你母亲去世 或者父亲去世 你的弟弟和你都有依法继承该房产中 涉及的份额 处分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 改变了物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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