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纪党规有哪些内容
原发布者:zyc1208丞
党规党纪有哪些一、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
2.领导关于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需要起草讲话内容怎么写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领导关于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需要起草讲话内容怎么写
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4.主要内容怎么写
一般是要通过时间,地点,人,起因,经过,结果,来写。
对记叙文的分析时,如何划分记叙文的段落,主要考虑的方法是:
一、按时间发展变化的不同来划分。以时间的先后为顺序的记叙文,宜抓住表示事件发展的关键性词语或者句子,分出不同的阶段,从而划分出段落层次来。
二、按事情的发展阶段的来划分。叙事的文章,事情的发展的总会有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性,这一特点,也总会在文章中体现出来。
三、按地点的转换来划分。叙事文章,所描述的事情,常常不是发生在同一地点,而是发生在多处地点。这类文章,可以从地点的转换入手来划分段落层次。
四、按内容变化点来划分有的文章,看上去,整个部分好象是难于找到可分点。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地辨读,还是可以按照记叙历程的变化划分层次结构。
五、按照表述角度的不同划分。有的记叙文,描述的角度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这样就需要按照不同的角度去考虑化分段落层次。
六、按思想感情变化来划分。有的记叙文,比人物的思想感情变化为线索,由此,便可以找到划分段落层次的依据。
七、按者句子,分出不同的阶段,从而划分出段落层次来。
八、按事情的发展阶段的来划分。叙事的文章,事情的发展的总会有较为明显的发展阶段性,这一特点,也总会在文章中体现出来。注意仔细分辨事件的发展阶段,就能划分出这类文章的段落层次来。
九、按地点的转换来划分。叙事文章,所描述的事情,常常不是发生在同一地点,而是发生在多处地点。这类文章,可以从地点的转换入手来划分段落层次。
扩展资料
段落分析
段落,也称意义段、结构段、逻辑段。它是由几个意思密切相关的自然段组合适而成(有时一个自然段也是一个逻辑段)。划分段落是理解文章的必经过程和重要手段。
分段,就是把叙述同一内容的各个自然段合并为一个逻辑段。分段时,先要理清全文的顺序,找到分段的依据,然后进行分段。
分段的依据
1、按时间先后顺序分段。
如《一夜的工作》,可按审稿前、审稿时、审稿后和作者回来的顺序,分为四段。这类记叙文的段落,开头一段一般有交代时间的话,可作为按时间先后顺序分段的参考。
2、按事情的发展顺序分段。
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而经过总有它的发展过程。记事的文章,可以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来划分段落。
3、按空间变换顺序分段。
游记、参观记一类的文章,都可以依据空间的变换分段。分段时,表示空间的词语可作为划分段落的参考。
4、按内容性质的不同分段。
有些课文,既不能按"时间的先后"或"空间的变换"分段,又不是写一件完整的事情,因而也不能以"事情的发展"作为分段的依据。
它们是从几方面来说明事物的性质、特点或通过几件事来写人,这样的文章可依据内容的不同来分段。对这类文章分段时,要注意总起句、总结句或中心句。
5、按总起分述的方法分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要内容
5.主要党规党纪有哪些
中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1995年1月7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剥夺。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四条 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第五条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六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惩处,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第七条 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受到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受到党纪处分。
第二章 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 第八条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按其担年中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有关会议。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应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规定可以阅读的各种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根据党组织的计划提出接受培训的要求。
党员接受培训要服从组织安排。第九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中党员以个人名义投送稿件无须经过其所在党组织审阅或批准。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十条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十一条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也有权以写信的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但该批评信件只能寄送被批评对象及其所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党的各级组织直至中央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有权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 党员有权要求党的组织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
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时,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必须按组织原则办事,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便扩散、传播。第十二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进行协商、酝酿,必要时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有表示赞成、反对的权利,也可以弃权。
重要问题,主要是指:(一)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三)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五)发展新党员;(六)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第十三条 在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鉴定时,本人均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实事求是。作伪证者应受到党纪追究。
第十四条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党组织声明保留,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十五条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 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害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党员在请求、申诉和控告时,应有正当理由,实事求是。第三章 对党员各项权利的保护 第十六条 党组织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及时参加其应当参加的各种会议。
会议的组织、召集人员或机构应在会前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党的 其他重要会议之后,党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会议内容 和决议向党员传达。
党组织应给党员提供阅读党的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无法直接阅读文件时,党组织应及时向党员宣读文件。
党组织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党的中央或地方组织决定在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讨论某方面问题时,应将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讨论。 第十八条 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对党员提出的建议和倡议,。
6.党务公开主要内容有哪些
党员管理工作的内容是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
就农村党支部来说,党员管理工作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经常的教育、监督。保证每一个党员都能过严密的组织生活,以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努力做一个合格党员。
为了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开展,党支部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同时,党支部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分配他们做一定的社会工作,及时检查他们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任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地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2)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做好吸收优秀分子入党的工作,搞好党员队伍建设,使党支部经�充满活力�不断提高战斗力。(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了解和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解决党员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5)贯彻从严治党精神,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对严重违犯政纪国法的党员,除了受到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据政纪或法律的处理外,还必须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做好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6)组织党员经常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发扬正气,抵制歪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表彰先进,教育帮助后进,使党支部成为坚强的战斗保垒。
(7)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审查和鉴定党员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