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填写学籍资料
学生的学籍档案表是学生在校学习的写实性材料,是转档案馆永久保存、备查的主要学籍材料之一,请务必组织学生用碳素墨水或者中性黑色笔认真据实填写。有关说明如下:
一、“照片”:用双面胶(两条)贴一张一寸照片,彩色或者黑白都可以。
二、“在校学籍变动情况”:
1、文理大类招生的第一学年的院部填写“一年级工作部”,专业按照招生的专业填写,即理科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文科填写“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年开始,院部及专业根据当时所在的学院及专业据实填写。
2、1+3学分互认转为本科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科所在学院及专业填写;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实际填写。
3、如果有休学情况,请在休学的学年填写“休学”即可。复学及以后的院部、专业按照实际填写。
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学生自己的父母相关内容。
四、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学生父母的兄弟姐妹,即学生的伯父、叔叔、姑姑、姨妈等的相关内容。
五、备注一栏:一般不用学生填写。学校教务处在整理归档时根据实际填写。
2.怎样填写学籍资料
学生的学籍档案表是学生在校学习的写实性材料,是转档案馆永久保存、备查的主要学籍材料之一,请务必组织学生用碳素墨水或者中性黑色笔认真据实填写。
有关说明如下:一、“照片”:用双面胶(两条)贴一张一寸照片,彩色或者黑白都可以。二、“在校学籍变动情况”:1、文理大类招生的第一学年的院部填写“一年级工作部”,专业按照招生的专业填写,即理科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文科填写“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年开始,院部及专业根据当时所在的学院及专业据实填写。
2、1+3学分互认转为本科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科所在学院及专业填写;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实际填写。3、如果有休学情况,请在休学的学年填写“休学”即可。
复学及以后的院部、专业按照实际填写。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学生自己的父母相关内容。
四、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学生父母的兄弟姐妹,即学生的伯父、叔叔、姑姑、姨妈等的相关内容。五、备注一栏:一般不用学生填写。
学校教务处在整理归档时根据实际填写。
3.学籍档案上的个人简历应该怎么写
个人资料: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 别: 学 历:
年 龄: 系 别:
民 族: 专 业:
藉 贯: 健康状况:
◆ 知识结构:
主修课:
实习:
◆ 主要社会工作:
小学:班劳动委员、班长。
◆ 兴趣与特长:
☆喜爱文体活动、热爱自然科学。
☆小学曾进行过某某训练,参加过几次重大演出。
☆喜爱什么运动,
◆ 个人荣誉:
小学:xxx优秀学生。 xxx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xxx英语竞赛三等奖。
◆ 主要优点: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公关能力,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如:小学至今,曾多次作为班、系、校等单位代表,在大型活动中发言。
★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如:在同学中,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善于协同"作战。"
◆ 自我评价
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兴趣广泛、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坚毅不拔、吃苦耐劳、勇于迎接新挑战
4.学籍号怎么写
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
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 +校验位(1位)。
教委定义省市位和校验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区县编号(2位): 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学校类别(1位):0=小学; 1=初中; 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 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 4=完中; 5=普高; 6=职高; 7=职普高并存学校。
*学校(3位):编码由各区县编制定义。注:这三位是学校编码的最后三位,即学校自编代码。
*学生类别(1位):0=小学生,1=初中生,2=普高学生,3=职高学生,4=小学生(借读生),5=初中生(借读生),6=高中生(借读生),7=小学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
*届别(2位):按入学年度后两位加学年制年度计算,为学生应毕业年度的后两位。
*班(2位)、学号(2位): 编码由各学校编制。
每个阶段毕业后,都会在新学校重新办理。
扩展资料:
学籍号长度:16位。
学籍号字符:开头1位字母和0至9的数字。
学籍号发布时间:2000年,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建立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学籍IC卡管理系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号:京教基[2000]062号。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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