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捐赠的会计分录
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拓展资料:
现金划转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自产产品捐赠按现行销售价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会计中捐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扩展资料
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第二十六条 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第二十七条 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第二十八条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
第二十九条 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并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前款追回、追缴的捐赠款物,应当用于原捐赠目的和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3.关于捐款的会计分录
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则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扩展资料: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2.5%)、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所得税费用
4.请问慈善捐款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对于企业的捐赠支出是通过营业外支出列支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接收捐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5.企业对外捐赠要用什么会计科目做分录呢
需要根据捐赠的方式而确定,产品捐赠还是现金捐赠
库存商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要符合视同销售条件,增值税上不管企业账务处理是按销售处理还是直接按成本结转,均要求按公允价值(你单位产品售价)计提销项税额,而不能按成本价计提销项税额。
以货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512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