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词怎么写,范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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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格式辩护词格式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格式写法】辩护词格式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既是受被告人的委托不是受人民法院指定。实践中,还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第二、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第三、也可以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办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正文部分】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要重点说明各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概括起来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起诉书指挥客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被告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起诉书对案件定性和认定的罪名是否准确,适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恰当;被告人有无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斩情节;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被告人口供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被告人主观上
2.怎样写刑事案件辩护词
刑事案件辩护词的写作:
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罪名没有异议。
其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以下可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1、从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来看,被告人是在方便后回房间时误进隔壁被害人房间的情况下,一时起贪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一点与有预谋、有计划而实施的盗窃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很显然本案被告人系偶犯,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2、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来看。被告人在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询问时,就毫不隐瞒地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从始至终供述一致、稳定,没有丝毫的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今天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重新做人。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是积极和诚恳的。
3、被告人在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如数退赃,协助司法机关消除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使被害人基本没有受到损失。足以表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小、易改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张三酌情减轻处罚。
4、被告人张三在案发前一项遵纪守法,表现良好,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系初犯,改造潜力很大。
综合以上几点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三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一贯表现良好,并且系初犯、偶犯。符合我国刑法适用缓刑的条件。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从而调动被告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自觉的改过自新,同时也能避免监管场所中罪犯之间交叉感染的弊端,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辩护人:******律师
二*****年***月***日
3.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无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之亲属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存在诸多疑点,难以定案。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张**作案的证据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型试验结论
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内**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内**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内**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 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
辩护人:**律师
**年**月**日
4.窝藏罪辩护词怎么写
提供一份窝藏罪的罪轻辩护词的范文:
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甲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涉嫌窝藏罪案的一审辩护人。本辩护人经认真阅卷、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了法庭调查,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遍查卷宗笔录结合本案法庭调查,辩护人自始至终没有发现被告人乙、丙案发前是什么时间,从什么渠道获悉该批香烟就是假烟,而他们第一次知道那批货是假烟,恰恰是在案发后,办案人员告诉了他们的!事实上,在该批香烟检测报告出来之前,连办案人员都无法确信是假烟。经仔细阅卷,不难发现,对被告人乙、丙在案发前是否具备了“明知或应当知道是假烟”的主观故意这一关键事实上,同一被告人前后笔录之间、被告人与被告人的笔录之间,就该问题的供述矛盾百出,疑云重重。俩被告人多次供述,承运该批香烟时仅知道可能是“偷漏税的”或“走私”烟的情况下,侦察人员屡屡采用了诱供式的讯问,被告人的法律认知水平决定了他们不能明辨承运假烟与“偷漏税的”香烟在法律定性上的差别,当然也就没有对笔录上的“假烟”予以纠正就签字画押了。如果判决上述两被告人罪名成立,则难免有“客观归罪”之嫌。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乙不具有运送假烟的主观故意,其被货主欺骗运送假烟的行为依法不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那么,被告人甲窝藏乙的行为不符合窝藏罪的构成要件。
1、经查阅本案全部卷宗后发现,检察院仅依据被告人乙的有关供述,就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甲与乙在案发后“商量如何逃避责任,要乙先暂避,并许诺会帮忙想办法”;相反,被告人甲始终对此予以否认,并有证人林xx在2004年12月9日侦察笔录中证实,被告人甲曾经动员乙去自首。可见《起诉书》中对被告人甲的上述指控,证据明显不足,依法不应采信。
3、《起诉书》关于被告人甲在乙在逃期间,提供人民币2000元的指控,本案卷宗中乙本人签收的工资单等证据以及法庭调查均表明(本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关于被告人乙案发后,身上尚有差旅费4000元指控,经法庭调查已查明,乙从烟草局仓皇出逃时将装有上述差旅费的外衣遗漏在临时关押地。公诉人的本项指控不能成立。)这2000元是被告人甲欠付乙2004年5月25日至2004年6月25日的工资款,被告人甲应乙的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是雇主甲的法定义务,与刑法中作为窝藏行为的“提供财物”有着本质的区别,请求法庭充分注意这一情节。
5、《起诉书》关于被告人甲雇佣在逃的乙继续为其开车的指控恰恰证明了甲不具有窝藏被告人乙的主观故意。当时,乙被公安机关追捕的事实,在世育车队已尽人皆知,他再次出现在车队,随时有因举报等原因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的危险,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被告人甲雇佣在逃的乙继续为其开车完全是出于不愿意丢失客户和生意的考虑。如果被告人甲主观上故意或希望乙逃避刑事追究的话,那么,他不可能陷被告人乙于危险境地,让其继续出车,相反被告人甲有能力给乙一笔钱让其远走高飞,或许乙今天不会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审判。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甲的行为客观上确实妨碍了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乙的抓捕行动,致使乙在逃避公安机关追捕长达一个月之后才落入法网。鉴于被告人甲归案后能坦白交代案情,取保期间很好地遵守各项规定,其向法庭提交的新的证据也表明,他一贯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悔过态度积极且属初犯、偶犯,如果法庭判决被告人甲窝藏罪名成立,辩护人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被告人甲的案中、案外情节,对他免于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期待合议庭采纳。谢谢!
XXXX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李X
5.刑事一审第二次开庭是否要写辩护词,如何写
本人是法院刑庭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帮助您。
1、你如果是当事人,没请律师,自己并不用写辩护词,在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时候表达自己的观点就可以。
2、你如果是律师,辩护词写不写都可以。即使写,也没有机会让你全部读出来。只有公诉人的起诉意见书市全文读出来的。律师辩护,最主要的是简而精。如果你说的比较长,审判长很可能会打断你,让你说的简短些。
3、辩护方面,主要还是看具体案件。证据方面,自首方面,态度方面,程序方面等,要看具体情况。
当事人写信给法庭?如果不是证据的话,是没用的。
6.需要各位帮我写一份辩护词,谢谢各位了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某市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某甲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某甲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其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庭审,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全面、清楚的认识。现根据本案事实,及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依法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不同意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某甲犯有故意杀人的罪行认定。辩护人认为本案不构成故意杀人,仅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表现在:
一、本案中,某甲与某丙发生争执的前提是怀疑自己的朋友某乙被某丙所打,出于道义,教训某丙,其目的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造成某丙死亡的结果是某甲未能预料的,不是某甲目的之所在,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被告人某甲犯罪时年满1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某甲在案发后在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长、审判员,综合以上事实和理由,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某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本案发生后,报告人某丙具有明显的坦白和明确的认罪、悔罪表现,且属初犯。鉴于本案和被告人某丙的以上情节,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对被告人某甲给予从轻处罚,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的答辩完毕!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