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说明讣告怎样书写
讣告和悼词是办理丧事所使用的一种应用性文体。
讣告也称讣闻、讣文、讣音,是用来广泛告知去世者的亲戚、朋友、同事,甚至社会各界等的文体。讣告由去世者的单位、治丧委员会或亲属制发。
讣告可以登报、张贴、送达。 讣告的写法。
一般性讣告标题写“讣告”即可。 公告式的讣告可在讣告之上写上发布讣告的单位。
如“XXX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等。 正文先写逝者的身份、姓名、逝世原因、逝世的详细时间、地点和终年岁数。
第二部分写逝者的生平。普通人士可以不写。
第三部分,写开追悼会或遗体告别仪式的时间、地点。如不举行仪式也需声明。
公告式的讣告往往还写句表示祈愿的话如“XXX同志永垂不朽”等。 讣告的落款写发布讣告的单位名称。
如果是逝者家属,应写上姓名。还应在姓名后写“哀告”、“泣启”等,以示哀伤。
【例1】 讣告 先父XXX,于公元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因病医治无效在XX医院逝世。 享年XX岁。
兹定于X月XX日上午X时在XXXX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谨此奉闻。
哀子XXX泣告 【例2】 讣告 原XX市XXXXXX(单位)XXXX(职位)XXX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XXXX年X月XX日XX时XX分在XX医院辞世。享年XX岁。
XXX同志追悼会,定于XX月XX日上午X时在XX殡仪馆举行。遵照XXX同志遗愿,一切丧事从简。
特此讣告 XXX问志治丧委贝会 XXXX年XX月XX日。
2.写讣告范例有哪些
(一般性讣告) 我国英语语言文学著名专家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员万 长玲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5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州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不幸逝世,享年86岁。
万长玲教授1 913年生,江苏镇江人,早年留学英国,并获爱丁堡大学英国文 学硕士学位。 1939年回国后先后在武汉大学、广州外国语学院、中山大学任教,历 任教授、系主任、学校校务委员、校党委委员等职。
1981年经**批准为首批英 语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享受**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万长玲教授从事高等学校教育工作近60年,他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 究生开设、主讲“英语诗歌”,“欧洲古典名著”等10多门课程。
出版《浮士德博士 的悲剧》、《乌托邦》、《英国文学史纲》等多部译著。发表了一系列具有较高学术水 平的研究论文。
他在50年代先后参加作协广东分会,中国作家协会。曾参与发起 筹建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全国美国文学会,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中国外语教学研 究会,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中国翻译工作协会等。
曾担任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副 会长,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全国高校外国文学教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作家 协会广东分会顾问,广东比较文学研究会顾问,广东外国文学会顾问,中国莎士比 亚研究会、中国外国文学学会暨中国美国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解放前曾是 《观察》杂志特约撰稿人,近10年来又任《译林》杂志编委,国际笔会广东中心成 员等。
万长玲教授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 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教育事业。他在身 患重病期间,还时时刻刻关心外语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他工作认 真负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他为人正直、平易近人、关心集、团结同志、严于律 己、为人师表、党性很强,事事处处都能起到**员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师生学习 楷模,深受广大教生的爱戴。
几十年的辛勤耕耘,他已桃李遍满天下,他的学生中 有不少已是高校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术界的权威和国家建设的栋梁,他对 我国外语教育事业和外国文学研究与翻译使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万长玲教授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教授、好导师。
是我国教育 工作的重大损失。对万长玲教授的逝世,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
万长玲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于2007年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州殡仪 馆举行。参加者请于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大学车队上车前往;敬献花 圈或换联者,请于5月16日前与中山大学外语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X X X、X X X ;传真:X X X X X大学 2007年5月10日。
3.陈锡联的讣告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优 秀 党 员 , 忠 诚 的 共 产 主 义 战 士 , 久 经考 验 的 无 产 阶 级 革 命 家 、军 事 家,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九 、十 、十 一 届中 央 政 治 局 委 员 , 原 中 共 中 央 顾 问委 员 会 常 委 , 国 务 院 原 副 总 理 , 中 央 军 委 原 常 委 , 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炮兵司令员,沈 阳 军 区、北 京 军 区 原司令员。
陈 锡 联 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9年6月10日23时4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4.什么叫出殡
入殓以后,紧跟着就要定出殡的时间。
山西各地办丧事,一般不“热死热埋”,否则便会被认为对死者不孝不敬。至于什么时候出殡,往往要根据准备情况、时令、至亲到否,以及墓穴是否完备等因素来定。
时间可长可短,大抵最短的为三日,依次为五、七、九日……长者可达百余日,均须单数。旧时还讲究由阴阳先生择吉日,定坟“空”,即所谓坟地上什么时候能进得去。
出殡时间确定以后,便要通告亲友,五寨一带称之为“送孝”。去时要带去孝布一块,依关系远近亲疏,大者一身孝衣,小者一方孝巾。
晋中祁县等地,于出殡这天,门前要悬挂用白麻纸剪成图案的幡状物;纸与纸的衔接不用浆糊粘连,而是用铁器或石器把纸折叠后捣在一起,名为“砸岁纸”。这类似于前面提到的“岁数纸”,只是悬挂时间不一罢了。
死者达到耄耋高龄的“岁纸”,当地人时行撕一条给孩子佩戴,据说可以延年益寿。撕回家糊在面瓮上 ,不生虫子 。
旧时有些地方还要在大门外立起“避忌牌”,男左女右,不仅写明生卒年月、出殡日期,还要列出避忌事项。除宁武一带有“ 崖葬”习俗外,山西各地都通行“ 土葬”。
即“墓葬”。墓穴有提前建好的,也有死后临时开穴打墓的。
打墓旧时要请阴阳先生坐看风水,将穴定点 。然后撒五谷,在所定穴位上用银针开“ 十”字,名为“ 开土”或“ 破土”。
“开土”之后,便可打墓挖土了。合葬者,只须在旧葬处旁边另开一穴。
死者如入祖坟,其墓穴在上辈脚下。依次类排,直到坟地无法再开穴后 ,再请阴阳先生看风水 ,选新地另建新坟。
旧时出殡前,在山西各地,如沁县、祁县等地都有“点主”的仪式。即请人用朱砂笔往牌位上原来写的“ 王”字上加一点,使“ 王”字成为“主”字。
俗称“成主”,即成为神灵之意。点主的人称为“点主官”,要请当地德高望重的名流学者或地方长官担任。
这项仪式一般只限于正常死亡的中、老年人,幼丧及凶死者不举行。出殡这一天,亲友、邻里汇集丧家,祭送奠仪,以示哀悼。
奠仪一般包括祭席、馒首、挽幛、纸扎。至亲送祭席。
俗称“祭”,以肴馔为主,每一付都要插大小不等的纸花,其次则为馒首,即一种用碗扣出上笼蒸熟的面食。亲朋好友大多送挽幛、挽联,以后衍化为一块布料。
普通街坊则送四色纸礼,含蜡烛、香、锡箔、纸四样,或仅纸一道。五十年代以后,纸礼多为花圈代替。
吊祭者公奠之后,死者的长子跪拜致礼,即身背棺木大头,在众人的协助下把棺木移出灵棚,俗称“出灵”。山西各地都有在出灵时于棺木后头打碎死者生前用过的一个饭碗的习俗,五寨一带称之为“斩殃”,取的是斩殃杀祟,祛灾除祸之意。
有些地方还要磕碎死者生前用过的药罐,表示今后家中不再有人生病,再也用不着熬药了。起灵前,晋中祁县一带,死者的儿子们还要进行一种摁“食压钵”的仪式。
他们在一个瓷罐中挟入各种菜肴、食品,然后轮番摁捺 ,一直到满为止 。最上面放一个馒头盖住,用一双筷子竖立穿孔,上面再盘一些染红的粉丝。
此罐食品连同“下气馒首”、“长明灯”等,在出殡时都将随棺下葬。棺木抬出灵堂后,便放到预先绑好的架子上,有豆腐架、二龙杠、独龙杠等数种形式。
五寨一带,还要在棺木前摆上供桌、供品,家人扛着引魂幡,在鼓乐声中绕棺木左转三圈 ,右转三圈 ,以表示对死者的依恋难舍。每转一圈,就要浇奠一次。
绕棺完毕,升棺起灵,当地称为“绕灵大起丧”。山西各地出殡盛行用棺罩,其状如长形轿体,上有锡顶葫芦头金顶,四角男性死者用龙头龙尾 ,女性用凤头凤尾 ,周围饰以红、蓝、黄布帷幔,上绘各种吉祥如意的图案。
这种器物均有店铺专门出赁。厚重的棺木,加上庞大的棺罩,人手少了就比较吃力。
于是,抬者由8 人增至16人、24人,甚至32人,俗称16杠、24杠、32杠。山西有些地方讲究棺木出门后,要一路不歇气( 路祭除外 ),送到坟地。
抬棺人手众多,既便于做到这一点,前呼后拥,又显得气派。棺木抬起之前 ,死者的长子双膝跪倒 。
手捧烧纸钱的瓦盆,痛哭失声,然后把玩盆在地上摔破。忻州、定襄一带称之为“摔丧子盆”。
民间认为,摔破丧盆,死者就可以把所有烧化的纸钱带到阴间去用了。摔过“丧子盆”,出殡便正式开始了。
晋南一些地方讲究棺木出院门时,要大头在前;出了门后,都要掉个头,一直抬到坟地。原来人们认为死者躺在棺木中也象人站着一样,出门头向前,等于回首瞻顾家园,表示了对人世的依恋;出门以后头朝后,等于再不往后看,一往无前,直奔西天乐土。
出殡队伍最前面有开路的,沿途插放“路旗”——用五色纸或白纸糊成的小三角旗,指引死者亡魂;抛撒引路纸钱,以示买通沿路鬼魂。次为仪仗、各种纸扎(兴县一带称为“纸文”)、粗、细乐班、由外甥或孙子扛着的引魂幡、扛条凳的 ,然后即为牵缆持丧棍的孝子 ,孝子之后是棺木,棺木后跟着的是坐着车轿的女眷和步行的亲友。
送殡队伍至人多处或大路口,还要停灵路祭,鼓乐也要停下来演奏。古代一般由亲友、邻里设祭,后来大多为丧家自己设祭,其意不过是显示丧事办得排场、隆重罢了。
来到村外后,送葬的亲朋止步,由死者的儿子“谢。
5.怎么整理个人档案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1991年3月29 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 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第二章 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四条 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第五条 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 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第三章 档案材料的鉴别第七条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人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第九条 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
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
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
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
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
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
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人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分类第十一条 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第十二条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
其内容分类: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第五类 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 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l—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6.如何整理档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 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第二章 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四条 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第五条 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 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第三章 档案材料的鉴别第七条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人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第九条 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
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
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
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
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
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
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人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分类第十一条 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第十二条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
其内容分类: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第五类 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第六类 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l—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