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的繁体字怎么写
静的繁体字如下:
静的基本解释:
静[ jìng ]
1、停止的,与“动”相对 :风平浪静。
2、没有声音 :安静。
3、安详,闲雅 :静心。
4、古同“净”,清洁。
5、姓。
字形演变:
扩展资料:
文言版《说文解字》:静,审也。从青,争声。
白话版《说文解字》:静,自审内省。字形采用“青”作边旁,采用“争”作声旁。
相关词汇解释:
1、静电[jìng diàn]
不流动的电荷,如摩擦所产生的电荷。
2、静心[jìng xīn]
心情平静;使心神安定:静心读书。
3、动静[dòng jing]
动作或说话的声音:屋子里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
4、静坐[jìng zuò]
排除思虑,闭目安坐,是气功疗法采用的一种方式。
5、背静[bèi jing]
(地方)偏僻;清静:背静的小巷。
2.衡的繁体字怎么写的
衡的繁体字怎么写的?抱歉,没有繁体字。
(1)〈名〉绑在牛角上的横木。一说穿于牛鼻的横木 [crossbar]
秋而载尝,夏而福衡。——《诗·鲁颂》。毛传:“福衡,设牛角以福之也。”
衡,牛触,横大木其角。——《说文》。徐锴注:“谓牛好抵触,以木阑制之也。”
(2) 〈名〉车辕前端的横木 [croobar]
加之以衡扼。——《庄子·马蹄》。释文:“衡,辕前横木缚轭者也。”
则见其倚于衡也。——《论语·卫灵公》。皇疏:“衡,车衡,轭也。”
枉玉衡于炎火兮。——《楚辞·刘向·九叹·远逝》
又如:衡辀(车辕与辕前横木);衡轸(辕前横木与车后横木);衡盖(车辕前端的横木和车上的伞盖。亦借指车)
(3)〈名〉架在屋梁上或门窗上的横木。即桁条或檩子 [ridgepole]
如:衡宇(横木为门的房屋。指简陋房屋);衡门(以横木为门的简陋房屋,借指房屋建筑古朴典雅);衡梁(架屋的横梁。比喻重任);衡荜(横木编荜以为门户)
(4) 〈名〉秤杆,秤 [the graduated arm of a steelyard weighing apparatus]
衡不同于轻重。——《韩非子·扬权》
田字格中的“衡”字
又如:衡石(泛指称重量的器物);衡库(称与仓库);衡玑(即天平);衡鉴(衡器和镜子);衡权(称物之具)
(6)〈动〉称量 [weigh;measure]
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孟子·惠王上》
犹衡之于轻重也。——《礼记·经解》。注:“衡,称也。”
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庄子·胠箧》
(7) 〈动〉衡量;评定 [judge;evaluate]
衡之于左右。——《淮南子·主述训》
又如:衡文(品评文章,指主持科举考试);衡定(评定);衡校(品评考核);衡鉴(品评,鉴别)
(8)〈动〉横亘,横贯 [lie across]
如:衡流(横穿水流);衡游(谓横渡)
(9)〈动〉违逆 [disobey]
如:衡命(违逆命令);衡道(违背道义)
(10) 〈动〉铨选 [select]
如:衡才(铨选人才);衡尺(喻铨选人才的官职);衡铨(铨衡,铨选);衡综(谓考核铨选官吏)
(11)〈形〉横行;蛮横。通“横” [rude and unreasonable]
如:衡行(横行。不循正道而行);衡击(横行劫击。谓抢劫。衡,通“横”)
(12) 〈形〉横。与“纵”相对 [traverse]
衡,横也。——《广雅》
衡门之下。——《诗·陈风·衡门》。传:“衡门,横木为门。”
外连衡而斗诸侯。——贾谊《过秦论》
倚一衡木。——明· 魏学洢《核舟记》
如:衡陈(横向排列);横纵(纵横);衡缩(纵横)
(13) 〈形〉平正 [fair]
如;衡言(平正之言);衡虚(平正而清虚);衡仪(公平的法则)
(14) 〈形〉同“横”,梗塞、不顺 [block]
衡于虑。——《孟子·告子下》
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孟子·梁惠王下》
不官而衡至者,君子慎之。——《荀子·致仕》
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汉· 贾谊《论积贮疏》
衡流而方羊。——《左传·哀公十七年》
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礼记·檀弓上》
以能合从,又善连衡。——《荀子·赋》
非有分于纵横之党。——《韩非子·五蠹》
(15)〈名〉姓,参看“衡姓”词条
3."郭"繁体字怎么写
答:“郭”的繁体字就是郭,它是简繁同行的字体。
方正北魏楷书繁体写法:
方正隶书繁体写法:
方正流行体繁体写法:
经典繁颜体写法:
繁体字:指汉字简化后被简化字(又称简体字)所代替的原来笔画较多的汉字。那些未被简化的字,则称为传承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包括简化字和传承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
繁体字使用范围:目前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汉字文化圈诸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地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200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明确规定中国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2013年6月5日中国**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规范字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