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中第三人如何列明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列被告和第三人。
截止2019年2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扩展资料:
1、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3、《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有规定: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4、《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有规定: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5、《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有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2.民事诉状可否直接列第三人
昨天我所律师同事和法官探讨民事诉状上能否列第三人,法官大部分认为在诉状不能直接列第三人,理论半天也没什么结果,回来后和笔者谈及该探讨,笔者凭直觉认为应该可以,笔者同事问法律依据,故此笔者重翻阅了下法条,先把法条罗列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六条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笔者认为,以上两条就明确,在原告未列第三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追加。)《合同法解释(一)》第27条有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第28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第29条: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以上三条规定,笔者认为,是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之后,可以通过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追加的方式参与诉讼)结论: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原告是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列被告和第三人的,那种一律不准许原告在起诉状中列第三人的做法是错误的。二、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依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三人参加诉讼只能是自己申请参加或者法院通知其参加。
原告列相关主体为第三人,法院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这属于法院通知诉讼的一种方式。
3.民事诉状可否直接列第三人
昨天我所律师同事和法官探讨民事诉状上能否列第三人,法官大部分认为在诉状不能直接列第三人,理论半天也没什么结果,回来后和笔者谈及该探讨,笔者凭直觉认为应该可以,笔者同事问法律依据,故此笔者重翻阅了下法条,先把法条罗列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六条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笔者认为,以上两条就明确,在原告未列第三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追加。)《合同法解释(一)》第27条有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第28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第29条: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以上三条规定,笔者认为,是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之后,可以通过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追加的方式参与诉讼)结论: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原告是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列被告和第三人的,那种一律不准许原告在起诉状中列第三人的做法是错误的。二、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依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三人参加诉讼只能是自己申请参加或者法院通知其参加。
原告列相关主体为第三人,法院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这属于法院通知诉讼的一种方式。
4.有第三人的起诉书怎么写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原告***诉被告***……一案贵院已受理(正在审理中),对于原告和被告的诉讼标的,申请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申请参加诉讼。诉讼请求1. (此部分详细列明诉求请求,多项诉讼请求的,分别列出。)
2.3. ……事实与理由(此部分简要、明确说明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此处写明支zd持诉讼请求和所提出事实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人,在此处写明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 月 日。
5.告三个人
、标题为民事起诉状
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
4、事实与理由部分: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事实与理由的最后一段一般是写被告的某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5、另起一行空四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法院名称。落款写具状人名称、时间。需要具状人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如有附件需在落款下另起一行列明。
6.第三人的起诉书格式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原告***诉被告***……一案贵院已受理(正在审理中),对于原告和被告的诉讼标的,申请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申请参加诉讼。诉讼请求 1. (此部分详细列明诉求请求,多项诉讼请求的,分别列出。)
2. 3. ……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简要、明确说明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此处写明支持诉讼请求和所提出事实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人,在此处写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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