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施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通用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 、施工通用检查记录表、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土建专用施工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桩基施工记录、混凝土搅拌测量记录表、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表、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及通知单、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及通知单、混凝土开盘鉴定、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建筑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电梯专用施工记录、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电梯钢丝绳灌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条件记录等。
2.施工记录包括什么,施工记录包括什么知识
工作内容:(要求记录:1、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2、施工现场有关会议的主要内容。3、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意见及采纳实施情况。)
检验内容: (要求记录:1、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应写明隐蔽的内容、楼层、轴线、分项工程、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2、试块制作情况。应写明试块名称、楼层、轴线、试块组数。3、材料进场、送检情况。应写明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以及进场材料的验收情况,以后补上送检后的检验结果。)
检查内容:(要求记录:1、质量检查情况:当日混凝土浇注及成型、钢筋安装及焊接、砖砌体、模板安拆、抹灰、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等的质量检查和处理记录;混凝土养护记录,砂浆、混凝土外加剂掺用量;质量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效果验证。2、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处理(纠正)情况。3、其他检查情况,如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管理情况等。)
其他内容:(要求记录: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通知及执行情况。2、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停电、停水、停工情况。4、施工机械故障及处理情况。5、冬雨季施工准备及措施执行情况。6、施工中涉及到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6、分包进、退场情况。)
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繁多。
你的工程已经涵盖全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
一般把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称之为土建,把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与空调、电梯称为安装。
不论建筑、安装对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是一样的。
土建:施工记录有,放线定位、楼层放线、楼层测量、沉降观测、砼施工等。
施工试验有,砼试配、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地面闭水试验、屋面闭水试验等。
施工验收有,各隐蔽验收、各检验批、各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保证资料有,各钢材、防水材、砂石、水泥、砌块料、各种装饰材料,各种成品材料试验,各楼层各施工段砂浆配比单、试件试验,各楼层各施工段砼配比单、试件试验等。
安装:各隐蔽验收、各检验批、各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通管、灌水、管道打压试验、系统测试,各种材料试验等。
4.施工日志应该记录哪些内容
施工日记的内容可分为五类:基本内容、工作内容、检验内容、检查内容、其他内容。
一、基本内容:
1、日期、星期、气象、平均温度。平均温度可记为XX℃—XX℃,气象按上午和下午分别记录。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轴线、楼层等写清楚。
3、出勤人数、操作负责人。出勤人数一定要分工种记录,并记录工人的总人数。
二、工作内容:
1、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
2、施工现场有关会议的主要内容。
3、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意见及采纳实施情况。
三、检验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应写明隐蔽的内容、楼层、轴线、分项工程、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
2、试块制作情况。应写明试块名称、楼层、轴线、试块组数。
3、材料进场、送检情况。应写明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以及进场材料的验收情况,以后补上送检后的检验结果。
四、检查内容:
1、质量检查情况:当日砼浇注及成型、钢筋安装及焊接、砖砌体、模板安拆、抹灰、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等的质量检查和处理记录;砼养护记录,砂浆、砼外加剂掺用量;质量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效果验证。
2、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处理(纠正)情况。
3、其他检查情况,如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管理情况等。
五、其他内容:
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通知及执行情况。
2、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停电、停水、停工情况。
4、施工机械故障及处理情况。
5、冬雨季施工准备及措施执行情况。
6、施工中涉及到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记录怎么写
主要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一、流程
二、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时效
1.监理单位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监站;
2.监理单位在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送质监站。
四、须知
1.房屋建筑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以下简称为主要分部工程),系指房屋建筑中的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地下室的较大规模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2.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
(2)施工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申请;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需要监督抽检的主要分部工程其抽检结果已符合要求;
(4)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进行了审查并签署意见。
3.主要分部工程验收组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勘察、设计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组成。
4.验收方案应包含验收的程序、时间地点、人员组成、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主体责任汇报:监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尚应汇报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监站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书面通知书应包含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的成员名单。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质监站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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