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功能。指教育评价认定、判断评价对象合格与否、优劣程度、水平高低等实际价值的功效和能力,它是与教育评价活动同时出现并始终伴随着教育评价存在的。
2.导向功能。教育评价的导向功能是指教育评价本身所具有的引导评价对象朝着理想目标前进的功效和能力,这是由评价标准的方向性决定的。
3.激励功能。教育评价的激励功能是指合理有效运用教育评价,能够激发和维持评价对象的内在动力,调动被评价者的内部潜力,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教育管理的目的。
4.诊断功能。教育评价的诊断作用是指教育评价对教育的成效、矛盾和问题作出判断的功效和能力。
5.调节功能。教育评价的调节功能是指教育评价对评价对象的教育教学或学习等活动进行调节的功效和能力。
6.监督作用。教育评价的监督作用是指教育评价有对被评价对象起检查、督促的功效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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