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绿狼和灰狼之间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长着青苹果绿色毛皮的小狼,他叫哈瓦尔。
一天哈瓦尔来到了一片森林,那里有一群灰色的小狼正在兴高采烈的踢足球,哈瓦尔也很喜欢足球,于是走过去和他们打招呼:“嗨,你们好!”结果,灰狼们没有踢球了,全都扭过头,吃惊的看着哈瓦尔。突然,一只灰狼大声地笑起来:“ 瞧,绿色的狼,绿色,这绝对不是一只狼所有的颜色。
他直起身子,骄傲的说:“看我,灰色,这才是狼真正的颜色”。哈瓦尔不好意思地低声说ت“我。
我生下来就是绿色的呀。
.”灰狼拍拍自己ب又大声说ت“看来ب你只好变色喽!”其他的灰狼也笑着拍打着各自的皮毛ب大声叫道ت“快ب变色ب变色ب变色„„”哈瓦尔伤心地跑走了,一边跑一边说:“我一定要变成灰色的狼。哈瓦尔跑到城里ت走进了一家服装店。
“请问ت您想买点什么?”店员问他。“衣服ا”哈瓦尔答道。
“绿色的应该不错喔。..“不ا不要绿色的。”
哈瓦尔立刻叫了起来ج“我再也不要看到绿色了ت我要漂亮的灰色。灰色的帽子、灰色的运动服、灰色的袜子、灰色的运动鞋。
..哈瓦尔一身灰色,甚至还戴了一个灰色的面具!在森林里,那群灰痕正在练习跑步。
凑巧的是,哈瓦尔也喜欢跑步。他又凑了过去:“嗨,你们好呀!灰狼们围了过来ث上下打量着新伙伴。
突然ث一只灰狼发现了一条奇怪的尾巴——一条长长的、绿色的尾巴。他嘀嘀咕咕道ح“灰色的狼怎么会长出一条绿色的尾巴呢خ这真是太奇怪了。
.结果,可怜的哈瓦尔又被灰狼们嘲笑了一番。
哈 瓦尔绝对不是一直灰心的狼,这一次他点燃好大一堆柴火,或熄灭过后,留下了很多灰色的粉末,哈瓦尔将粉末涂满了整个全身,当然也包括那条长长的、绿色的尾巴!哈瓦尔吹着口哨向森林里跑去,他一边跑,一边想:“我该怎样和灰狼们打招呼呢”这时空中飘来一大片乌云,接着下起了瓢泼大雨,哈瓦尔飞快的向森林跑去,不幸的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跑进森林,大雨已经将他身上的灰色粉末全部冲掉了。哈瓦尔发现自己比以前更绿了,就像雨后的青草地那样绿。
他气极了,跺着脚大声的叫道:“气死我了,连老天爷都要和我作对。看来,我不出绝招是不行了。”
哈瓦尔来到城里,立刻买了一桶油漆,当然,油漆的颜色还是灰色。哈瓦尔在身上刷了一层厚厚的油漆,他的头、脸、身子、尾巴被灰色的油漆包裹住了,远远望去,他完全是一只真正的灰色的狼。
雨过天晴了,太阳公公钻出云层,笑眯眯地俯视着大地,当然也烤着可怜的哈瓦尔,就像被关进了烤炉里,全身冒着汗,热的喘不过气来。就算他张大嘴巴,还是不能顺畅地呼吸。
就在这时,一位美丽的仙女走了过来,她看了哈瓦尔一眼,举起她的魔法棒,说了声:“一、二、三变,就把哈瓦尔从那厚厚的油漆中救了出来。”仙女问道:“可怜的小朋友,你还有什么需要我要帮忙的吗?”“灰色,哈瓦尔叫到,我要变成灰色的”仙女又一次举起魔法棒,“一、二、三变”。
哈哈,哈瓦尔现在变成了。
一条漂亮的金鱼。
“哦,失败,”仙女沮丧地说:“不过你真的不想变成一条金鱼马?做金鱼多好啊,那么漂亮,还可以再水里游来游去。”“不,我要灰色,我要变成灰色”,哈瓦尔哭了起来。
好吧,好吧!仙女由挥舞起她的魔法棒,“一、二、三变”。这一次哈瓦尔变成了。
..一只小鸟了,她身上的羽毛有一千种颜色呢!“怎么又错了,真是见鬼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3626539了,仙女说:不过,你看,做一只小鸟多舒服啊, 你可以再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可哈瓦尔嚎啕大哭:“不,我要灰色,我要变成灰色!仙女第四次举起了魔法棒:“一、二、三变”!嗯,不错,哈瓦尔终于变成了一只狼,一只。
.绿色的狼。仙女无奈地叹了口气,抱歉地说:“原谅我吧!我不是一个称职的仙女”,“我想我还是更适合在歌剧里跳舞。
”哈瓦尔吸吸鼻子,都囔着说:可是。
.可是。我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仙女呢”真的吗?仙女高兴地说。
当然喽。哈瓦尔肯定地说。
“谢谢你,其实,你也是一只很可爱的绿狼哦,你还有什么要求吗?仙女问道。“现在。
我想就保持现在这个样子好啦。”
哈尔瓦说。那好吧,祝你好运!仙女说完就飞走了。
哈瓦尔呢,他正全速奔向灰狼们住的那片森林,森林里,灰狼们正在玩捉迷藏的游戏。真是太巧了,捉迷藏也是哈尔瓦最喜欢的呢!哈瓦尔昂首挺胸的走到灰狼中间,大声说:“嗨,你们好啊,我又来了。”
灰狼们还没来得及开口,哈瓦尔又加了一句:“是的,我就是一只绿色的狼,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2. 作文:我心中的狼怎么写
在我心中狼是动物里最有种的,它可以单挑任何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对手,甚至连猎杀它的猎人它也敢正面用眼睛注视着他。在别人心中狼也许是非常狡猾、凶恶的动物,但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情有义的动物,在受到猎人的追杀时,它会先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自己的孩子保护好,然后用自己来吸引猎人的注意,使幼仔脱困,还有就是遭到强大敌人攻击时,狼会一群的扑向敌人,直到胜利。
我们班就应该向狼一样,敢于面对任何挑战,碰到困难就一起解决,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进步,在平常生活中互相关爱,成为一个永不言败班级,一个有一群“狼”组成的班级。
3. 写一段话,描写狼的外形
灰狼的体重和体型大小各地区不一,一般有随纬度的增加而成正比增加的趋势这一说法.
一般来说,肩高在( 26-36英寸) ,体重32-62公斤( 70-135磅)
野生狼体重记录--------其中1939年在阿拉斯加被打死的一只,,当时80公斤( 175磅) .
最小的狼是阿拉伯狼,雌性的狼有的体重可低至10公斤( 22磅)
狼群适合长途迁行捕猎.其强大的背部和腿部,能有效地舒展奔跑.它们有能力以速度10公里/小时(六英里)长时间奔跑 ,
并能以高达近65公里/小时速度( 40英里) 追猎冲刺。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通常群体捕杀大型猎物。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大都为雄狼)再生殖时会使用窝,通常在地面挖洞而成,可长达三四米,入口有大土堆。野生的狼一般可以活 12——16年,人工饲养的狼有的可以活到二十年左右。
奔跑速度极快,可达五十五公里左右,持久性也很好。
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
驯化后的狗,脑容量较狼小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虽然在划定区域地图的部分退化,但在与其他人类相处的部分则增加。
狼是以肉食为主的杂食性动物,在夏天偶尔也吃点青草,嫩芽,浆果.是生物链中极关键的一节。
狼群通常是由2-15只成员组成一个非常社会化的团体
由最强的雄性领导,所有成员都要帮助照顾幼狼。
母狼通常在4月-6月生产,平均能生7 只幼崽。
狼群主要捕食中大型哺乳动物,研究表示, 狼是控制当地生态平衡的关键角色,
它们唯一的天敌 就是人。
狼的嘴长而窄,张着42颗牙。狼有五种牙齿,门牙、犬齿、前臼齿、裂牙和臼齿。其犬牙有四个,上下各两个,能有1.5英寸(2.8厘米)长,足以刺破猎物的皮以造成巨大的伤害。裂齿也有四个,是臼齿分化出来的,这也是食肉类的特点,裂齿用于将肉撕碎。12颗上下各6的门牙则比较小,用于咬住东西。
狼的怀孕期为61天左右。低海拔的狼一月交配,高海拔则在四月交配。
小狼两周后睁眼,五周后断奶,八周后被带到狼群聚集处。
狼成群生活,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雌狼产子于地下洞穴中,雌狼经过六十叁天的怀孕期,生下叁只到九只小狼,也有生十几只的。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日子,公狼负责猎取食物。小狼吃奶时期大约有五、六个月之久,但是一个半月也可以吃些碎肉。叁、四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跟随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了。狼的寿命大约是十二到十四年。在群体中成长的小狼,非但父母呵护备至,而且,族群的其他份子也会爱护有加。狼和非洲土狼会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时,再吐出食物反哺。赤狼有时也会在族群中造一育儿所,将小狼集中养育,由母赤狼轮流抚育小狼,毫无怨尤。
一般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会身挺高腿直,神态坚定,耳朵是直立向前。
往往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这种显示的是级别高主导地位的狼可能一直盯着一个唯唯诺诺的地位低下的狼。
活跃--玩耍时,狼会全身伏低,嘴唇和耳朵向两边拉开,有时会主动舔或快速伸出舌头。
愤怒--愤怒的狼的耳朵会竖立,背毛也会竖.唇可卷起或后翻,门牙露出,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恐惧--害怕时狼会试图把它的身子显得较小,从而不那么显眼,或拱背防守,尾收回。
攻击--狼在蹲下或扬身低头并放松皮毛时,是发起攻击的信号。.
愉悦--可能摇摆尾巴,舌头也可能伸出口。
狩猎--捕猎时的狼,因狩猎的紧张,因此尾部会横直。
游戏--尾巴高和舞动。狼可以任意妄为的转圈跳跃,或低头,把前面的身体伏倒在地上,而抬高后股。这类似于家犬的嬉戏行为。
灰狼的亚种分类非常有争议。一般相信过去曾经有约50个亚种存在。然而,一个新而被广泛接受的列表将狼分为17种现存的亚种和2种最近灭绝的亚种。 这种分类法综合考虑了解剖学上、分布上和不同狼群迁徙习性上的特点。
4. 狼的外貌描写
1.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一般以群居方式生活,最大体长可达一百八十厘米,高九十厘米,用后腿立起来就有成年人那么高。狼的脚掌宽大,一个成年男子的手除去手指还没有狼掌大,脚底长有厚厚的肉垫,走路时利爪缩在里面,在山坡上如履平地,悄声无息,像猫一样。狼一般以三十只左右为一群,每一群都有一只头狼,那只狼一定是最精明,最强壮的。
2.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最刺心刺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尾巴,构成了狼。
3. 狼,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锥子般的目光嗖嗖飞来,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的一下全部站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寒气,杀气,直摄人心。
4. 狼是犬科中体型最大者,外形与狼狗相似,体长1。50米—2。05米,肩高50—70厘米,体重26—79千克。狼四肢矫健,适于奔跑;唇部略尖,耳廓直竖,尾毛长而蓬松。它们主要以野兔、鹿类、牛、羊、马等食草动物为食。
5. 狼足长体瘦,尾巴垂于后肢之间,狼耳竖立,毛色各异,但通常上部呈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这就是狼的外貌。狼的嗅觉很好,它们生性机警,多疑而且残忍,让它们上当可不容易,猎人设的陷阱不论多好,它们也从不靠近。
6. 那只狼龇了龇锋利的尖牙,吐出那长长的血红色的舌头,大模大样地蹲在厚厚的雪地上。
7. 那匹狼毛色灰暗,唯有尾巴是雪一般的白色,在远处看就行是断了一截尾巴似的,他体形削瘦,肯定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
8. 狼有着一身银亮的皮毛,尽管已经灰尘仆仆,却还能看出它的柔顺,是那种任何猎人都愿意得到的皮毛。
9. 狼体型中等、匀称,四肢修长,趾行性,利于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
10. 额部和头顶灰白有黑色,上下唇黑色。体色多灰黄,但个体变异较大,有棕灰黄、棕灰或淡棕黄色等。体背及提侧长毛尖多为黑色,额部耳廓及背中央毛色较暗。
5. 描写狼的外貌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
距他不到40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
离他最近的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箭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
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
6. 把蒲松龄的狼改写成白话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这个屠户的面目、衣着、年龄就没有写,客观的情况,除了一个“晚”字,全部省略了。
能否省略的原则是对后面文章的进展有无作用。有则多写,无则省略。
没有肉只有骨,就对后文描写屠夫穷于应付的作用极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饱了,撑得慌,情节可能会有另外一种发展。
“途中两狼”,表 明不是一只,如果是一只就没有后面的惊险故事了。这里作家的省略很多,两只狼,是公的,还是母的,是灰的,还是白的,是老的还是小的,都与后面的情节无关,所以全都省略了。
“缀行甚远”,省略的更多。跟着他、摆脱不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直到追得他没有办法,才把骨头丢给狼们。从这种过程的省略,不仅可以看出作家的笔法简洁,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
大凡前面提到的,后面必有发展。 蒲松龄叙述的功力,并不仅仅在叙述比较简单的事情上,而且在叙述复杂的事情时,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种不亚于描写的效果。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本来是比较困难的。亏得蒲松龄以简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量词的灵活运用。 由于两只狼在前面没有以形状和颜色来区别,这给后来分别叙述二者带来了难度。
蒲氏起初用了两个“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代表两只不同的狼。紧接着,情势变化了,再用两个“一”就缺乏变化了。
他改用位置来区别(后狼,前狼)。等到骨头霹乞完了,两只狼仍继续跟踪着屠户,但它们是并排,还是一前一后,或者是一会儿并排,一会儿一前一后,就不值得交代了,作者就干脆含混地用 “两狼”(并驱如故),不再强调二者的区别了。
接着,作者又有区别了:“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还是用一个“一”字,就轻而易举地把两只狼,恰如其分地分别开来。
读者只要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凭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区别,本来可以写出很多,但是,作者略而不计。
这就是精炼的“精”的要义。不要小看这样的文字。
这里有作家的匠心——尽可能把与情节发展无关的细节省略掉。把动作和情景减少,以免干扰读者对情节因果链的注意,这是本义之所以精炼异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处不仅仅是精炼,还在于把有限的细节有机地组织起来。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出现了细节和比喻,有了一点描写。
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一个悬念,结局时将有一个解释,这对情节 有相当的重要性:屠夫杀了两只狼后才悟出来,原来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为了麻痹他(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结局使前因获得了解释,读者对情节的意义也有了新的体悟。这种情节因果的有机构成,正是小说的特点。
这篇文章,表面上看,其好处是写得很干净,没有可有可无的话。但光是这样还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写的笔墨。
仔细分析以后才发现,凡是花了一点笔墨的地方,在后来都是有新的意义的。这就使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结构上,具有了一定的有机性。
前文不仪仅是为了前文,而且对后文有用,后文也不仅仅为了届文,而且对前文有用,这叫做用笔有前后照应之效。 文章最后有一点议论,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省略的。
现代小说家往往回避把主题都讲出来,因为把倾向性隐藏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更有利于调动读者的心理参与。现代小说更倾向于为不同读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间。
但蒲氏是我国古代文言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几乎在短篇故事后面都要发一通议论,有时用“异史氏”的名义(其实也就是他自己),有时则作为文章的一个部分。
可以把这看成是一种体式。不仪《聊斋志异》如此,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文章后面就有“太史公曰”。
这是一种传统的格式,蒲氏不过是稍稍作了一些调整而已。